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社保局為何劃為公益一類而不是行政類

2021-04-30 11:49:23 字數 1161 閱讀 6122

1樓:仉昆銳

現在事業單位改革不是都去行政化麼。

徵收是地稅收的。社保只是經辦。

發放也是通過銀行社會化發放。錢又不經過社保,社保只是能看到繳費資料罷了。

2樓:華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現在開始去行政化,根據職責任務、服務物件和資源配置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劃分為兩類。

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這樣分類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屬性的純粹程度來劃分的。

3樓:動易愛好者

現在各地的事業分類改革各不一樣,但是大體改革是以前參公的事業單位95%左右都變成公益一類。比如:日誌辦、水果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社保局、就業局、**中心、藥品監督所、黨史辦、旅遊局、普查中心、區劃辦、接待辦、財政支付中心、林政站、水利站、森林管理處、財政資金管理中心、招商局、鄉鎮財政所等。

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採取過渡期改革,沒有退休人員實行過渡期多少年期享受待遇不等。

事業單位改革,參公的公益一類單位?沒有參公的行政類事業單位,兩者哪個更有利於轉行政編制?請專家答疑

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史志辦被劃分為公益一類,就說明他已後就不是參公單位了,變成財政全額撥款的一類事業單位。對於這種情況,各地的處理辦法不一樣。1、有些地方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在改為公益一類之前的所有參公人員,還是按照原來行政編制待遇對待,對於已後新進人員,按照公益一類對待(從工資構成上可以看出)。

2、有些地方完全按照單位性質來決定人員身份,從參公變為公益一類,其在編人員全部轉換為事業編制,不存在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一說。 行政(參公)和事業的差距目前最主要的在於是否參加養老保險,有些地方事業單位啟動了養老保險,有些地方沒有啟動。如果你們那啟動了,而且你們也不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那你的工資可能會降低一點。

2、如果還是想進入行政或參公編制,那還是選擇動物衛生監督所吧。從單位職責上看,史志辦沒有行政執法權,所以轉為公益一類很正常。但動物衛生監督所具有行政執法權,已後很有可能轉為參公單位。

我們這邊的動物衛生間監督所在幾年前就是參公單位了。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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