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三歲我離婚,離婚孩子改名跟我姓,我孩子名字對她將來有很大影響,我想給孩子重新改名可以嗎

2021-04-23 19:47:24 字數 3272 閱讀 7092

1樓:愛穿拖鞋

主要只bai要父母雙方同意,派出所du改名字zhi沒有限制。

《婚姻法》第

dao22條規定:子女可以

隨父姓,回也可以隨母姓。答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樓:需要一不需要

一個人的名字和她的未來不是誰可以改變的,只有她自己才能改變,原來的就是最好的。

3樓:隨便了

可以的,趁她現在還小早點改好,不過你要想清楚

4樓:濟南千蚨壽衣

又是一個被大師忽悠的人

離婚後孩子歸女方,她可以隨意更改孩子的姓和名嗎?

5樓:你是我的路過

離婚後,女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嗎?

6樓:迪奧凝脂

可以更改的。

離婚後子女的姓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離婚並不影響孩子的姓名權。年滿十八週歲後可以自行改名。並不用派出所託關係也能改的。

但是為了利於孩子的成長,離婚後對於更改孩子的姓氏最好能夠達成一致的意見,這樣才能夠避免彼此產生糾紛而要進行法律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擴充套件資料

爭取小孩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麼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於撫養小孩。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

7樓:崔英悟種柳

根據《婚姻法》第22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的規定,子女在辦理戶籍登記時確定的姓氏,應視為父母雙方合意的結果,在子女日後的成長過程中,成年以前,對子女姓氏的更改應由父母雙方協商同意。2023年5月21日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覆》中明確:「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所以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孩子歸女方,母親是可以隨意更改孩子的姓和名的。子女的姓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離婚並不影響孩子的姓名權。年滿十八週歲後可以自行改名!

9樓:匿名使用者

她當然可以隨意更改孩子的姓和名。

10樓:碩果

可以的,孩子歸女方之後可以按照監護人的意願更改,有這種情況的。

我離婚了,孩子跟我,我又再婚了,想給孩子改姓,不經過他親生父親可以嗎?

11樓:有海無崖

改姓不能隨便改好吧除非得到孩子和父母雙方同意。18以後孩子也只能改名而不能改性。這個有明文規定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商量下吧,願意經濟補償的,就不要改了,主要影響孩子

13樓:中華狼牙

你不怕孩子將來恨你。你就改吧

我想給孩子改名字

14樓:律圖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15樓:沈連營

改名字是件很麻煩的事

,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的,比如:重名,有生僻子等,不過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就以重名為理由教你怎麼改名字:

1:寫「更名申請」

(***戶籍部門,我兒***,性別:?,?年?月?日出生,現年?週歲,因周圍四鄰重名2人,給今後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望批准!

申請人 ***

年 月 日 )

2:街道證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就可以,不需要證明和別人重名)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領導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簽字

5:回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簿

6:準備的資料有:戶口簿,兩張一寸**,工本費(好象是14還是19我忘了)

詳細不?麻煩不?還改嗎?

願你開心!!!

16樓:

很有創意的。

南風、企樂、淘樂、寶秀、朽創、影韻、秀仁、楠。

17樓:晉易詹曉絲

一個人在沒特殊情況下 一生只允許改一次 慎重!

18樓:曠蕩虢銳陣

可以的,從戶口本身份證開始改,改過之後,戶口簿上會顯示「曾用名」。

19樓:玄春之巨集

可以可以,我們班班長就改過

20樓:貳熙湯欣合

可以的,我就改過,去派出所改

21樓:習禧希頎

可以,未成年人改名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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