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兒從月就離開媽媽了,,可是母親起訴離婚要回女兒,可是女兒不認識媽媽咋辦

2021-03-28 11:41:55 字數 1379 閱讀 4794

1樓:雪無痕

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尤其是女孩,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十歲以上的可以徵求孩子的意見,孩子不認識可以慢慢培養感情,大點就好了。

2樓:瞪附吃屹

你好!可以由母親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

3樓:edison大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023年11月3日)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離婚後女兒不認媽媽怎麼辦

4樓:

你是媽媽的親骨肉,你如果不理她,她肯定傷透了心!

爸媽離婚,誰對誰錯?你是孩子,無法干預!

假如他們都還單身!作為孩子,你還是他們能夠重新結合的粘合劑呢!

假如他們都另成家。他們也要承擔不可推卸的撫養責任!因為他們與你的親情永遠割不斷!

建議你還是去認媽媽,尊重媽媽!將來長大了有出息了!你還要孝敬媽媽!因為尊敬長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你還要為你的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呢!

5樓:匿名使用者

多與孩子溝通,交流,試著與孩子交朋友,一定要有耐心

離婚後女兒不認媽媽,離婚後女兒不認媽媽怎麼辦

那就要看這個孩子的後天教育了,如果他父親這邊的人教他不要認你,用一些不正確的方式教導孩子,我想是不會去主動聯絡你的,只有那邊的人用正確的態度去教育這個孩子,不用等到18以後也會去找你。拋棄孩子的時候你沒有想想後果,很多媽媽就是作,你狠心拋棄孩子,孩子那麼多年的傷害誰來彌補 離婚後女兒不認媽媽怎麼辦 ...

朋友的女兒月就離開人世了,該怎麼安慰

試著轉移他的注意力吧,時間會 他的傷痛 朋友的女兒死了,怎麼安慰他 順其自然,能幫助的bai只有她自己的家人du,你最多也就是陪陪她zhi 由於你們現dao在的關 版系只適合約會出來的 權時候在一起.當然,在一起的時候最好別提傷心的事 切記 簡訊交流的時候也別提那些.要只要有時候默默不提 比說出來更...

媽媽離開家20年了,分開多久算離婚,戶口會被消掉嗎

離婚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或經法院判決離婚。戶口不會被登出的,只有符合相關規定才可以辦理戶口登出手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