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用案例分析法醫鑑定在犯罪偵查中的應用

2021-03-27 07:30:05 字數 6030 閱讀 4071

1樓:匿名使用者

就說我們經常遇到的三種案子:

第一種受害人是活著的,通過傷情鑑定,若為輕微傷,那麼對方只負民事責任,如果為輕傷那麼不好意思先刑事拘留到。

第二種死者被2個以上的人傷害致死,通過屍體檢驗,確定哪一處為致命傷,造成致命傷的判刑的時候最重,其餘稍微輕一點。

第三者確定是否為案子,是否需要立案偵查,如一人屍體被發現在水中,我們通過屍體檢驗確定是自殺還是他殺,自殺的話就可以結案了,若為他殺,馬上立案偵查。

法醫鑑定的應用很多,要參加了工作,你才會具體瞭解。

請精通犯罪偵查學的朋友進來一下!!!

2樓:匿名使用者

一、dna技術在犯罪偵查中的應用

1、依靠dna鑑定技術能夠鎖定犯罪嫌疑人

如在**案件中,約有90%可發現生物學證據的遺留;在搶劫、傷害等犯罪現場,約有30%遺留有生物學證據,如犯罪嫌疑人遺留的血痕、精斑、唾液、毛髮等。通過對所提取的檢材進行 dna技術鑑定,並正確分析鑑定結果,一般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定位犯罪嫌疑人。

2、依靠dna鑑定技術能夠進行屍源認定,為案件偵破提供線索

dna鑑定技術在此類案件的偵查中能發揮獨特的作用。通過dna分析可以將碎屍塊整合成一具完整的屍體,同時通過檢測被報失蹤者父母或子女的dna,往往能夠確定死者身份。

3、依靠dna鑑定技術能為串併案件提供依據

系列殺人案和系列**案,犯罪嫌疑人的遺留物經dna分析均可能成為併案的依據,併案偵查,節省了大量的警力和經費,

4、依靠dna鑑定技術能夠排除犯罪嫌疑,糾正錯案

通過dna鑑定技術為無辜的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定罪量刑的人洗刷冤屈,已經成為錯案發現和糾正的重要途徑。

二、微量物證在犯罪偵查中的應用

1、微量物證是判斷事件性質的重要根據

在偵查破案中,通過對現場或嫌疑人處收集、提取到的微量物證的分析、鑑定,幫助確定事件的性質,確定發生的事是否屬犯罪事件。

2、微量物證為偵查提供方向和線索

通過現場上或相關處的微量物證的提取與鑑別,可以為偵查劃定範圍、確定嫌疑物件,並提供判斷分析的有力依據。

3、微量物證是查明案件事實的重要依據

案件一般是過去發生的事件,偵查人員往往無法直接去感知那些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而只能通過各種證據來查明或「重現」案件事實,微量物證可以幫助辦案人員查明案件的性質,案發時間、地點、過程、原因以及涉及的人或物等。

4、微量物證是審查和印證其他證據的有效手段

一起案件之中往往存在多個證據,相對於物證的「人證」就有許多種,如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與上述「人證」相比,微量物證的可靠程度更高,因為物證的證明價值一般都是經過科學檢驗確認的。

三、法醫鑑定技術在犯罪偵查中的應用

1、是確定死亡原因,主要在於確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還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時存在損傷與疾病時,要分析損傷、疾病與死亡的關係,對於存在幾種致命性損傷,應確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誰應負主要致死責任。

2、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殺、自殺還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確定死亡原因複雜,常須結合現場勘驗和案情調查進行全面分析,然後作出判斷。

3、是推斷死亡時間,是指人死後到屍體檢驗的時間,推定死亡時間有助於偵查範圍的確定,主要根據屍體現象所見和對生物化學變化的檢測,結合當時當地的氣象條件進行綜合判斷。

4、是認定致死傷物體,主要是根據損傷的形態、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質,如損傷內的附著物來推定的,或對咬痕、扼痕、**痕、注射針孔以及各種工具打擊痕跡等的性質、形成方式和方法來判斷。

5、是鑑別生前傷與死後傷,即推斷死者損傷是生前造成的還是死後形成的,以及生前損傷後經過的時間。在鑑定中,還可通過骨骼、牙、毛髮的檢驗推定死者的性別、身高、年齡、血型等

3樓:大貓

額。。。這不是通修課的考試題目嗎。。。

應該只要寫一個案例就可以了吧

1 **案中取**提取dna就可以通過比對確定犯罪嫌疑人,你就隨便編一個

2 某男,38歲,因與鄰居發生口角,持械闖入其家,將家中三人打成重傷。現場提取兩根長約20cm ~ 40cm,直徑1.4cm的鐵棍,上有鏽垢。

在鐵棍的一端約有2cm長的螺紋,其螺紋縫隙中欠有極少量的深褐色泥土。經檢驗確定該螺紋風中的泥土中有b型人血,而三位受害人及某男的abo血型均為b型。由於檢材量甚微,提取困難,許多檢驗方法都難以奏效,於是檢驗者嘗試做了mn血性檢驗(受害者三人均為m型血,某男為mn型血)。

經過極為慎重的取材和檢驗,最終在螺紋逢的泥土中檢出人血,血型為m型,在科學證據面前,某男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這個可以用啊

3楊某(女),9歲,被殺害在戶外。現場勘查發現口腔內塞有泥土。屍檢提取**內、外拭子送檢。

經初步檢驗,**內、外拭子均為陰性結果。法醫遂又解剖死者頸部,提取會厭處擦拭物送檢。經用抗人精血清瓊脂擴散發檢驗,會厭拭子呈陽性反應,塗片、染色,鏡下找到少量人精子,並進行abo血型檢測,確定為o型,但重大嫌疑物件甲為b型。

依據鑑定結論摸排出另一嫌疑人乙,其血型為o型,該檢驗結果為該案的破獲提供了重要的科學依據

這個也能用啊

4樓:輕鬆露

1 dna技術在犯罪偵查中的應用

a 依靠dna鑑定技術找到真正的犯罪人

2023年,患有智力發育遲滯症的文昌市蓬萊鎮東頭村13歲幼女曉秋(化名),被人**並懷孕後,其母親樑某向**報了案。文昌**經過5個月的連續偵查,先後調查了200多名可疑人員,最後通過dna檢驗技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龍某,並經過24小時連夜蹲守將嫌犯抓獲,成功破獲「2010.5.

14」蓬萊**案。(我找的案例都是比較新的)

依靠dna鑑定技術辨別犯罪嫌疑人從而找到真凶是該項技術在犯罪偵查中的首要功能,dna技術是決定個體存在的基礎,每個人的dna都各不相同,與以往法庭上的證據相比較,它更能直接證明犯罪嫌疑人是否與犯罪行為相關聯。案例中,由於被害人智力發育障礙,無法辨認犯罪嫌疑人,再加上犯罪嫌疑人眾多,一時難以找到真凶,而通過有效利用dna鑑定技術則幫民警成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極大地節省了偵查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同時在鐵的鑑定結論面前,犯罪人也容易俯首認罪,交待犯罪事實。

b 依靠dna鑑定技術辨認屍體身份,從而提供破案線索

2023年11月10日,廣西象州縣公安局在當地農村發現一具屍體。死者系約一個星期前,頭部被器械敲擊致死,由於屍體高度腐爛,難以辨認身份。當地群眾提供的10多個失蹤人員名單,專案組進行認真細緻地核查,最後因身份不符而一一被否定。

就在民警艱苦偵查之際,柳江縣一村民打來**,稱其子覃某一直從事小客車營運,其小客車已在二手車市場轉賣,人也失蹤多日。專案組立即趕到柳江縣,讓覃某的家屬對屍體相片進行辨認,並提取了其雙親的生物檢材進行dna比對,確定該屍體為覃某。但覃父等家屬不相信鑑定結果。

因為覃某於2023年11月4日失蹤,公安機關當月10日發現屍體,但12日他還在廣東中山市叫一個女朋友打**回家,說他正在住院**,不方便接聽**;而13、14日,他還用**與哥哥聊天,稱車子已賣掉,現在外面打工,並讓家人放心。經偵查,原來**是死者好友黃某,2023年11月4日晚,覃某商量欲把自己的五菱小客車賣給黃某。當晚,兩人從柳州市某酒吧喝酒出來後,因賣車的事發生爭吵。

黃某拿起車上一把羊角錘對覃某頭部連續猛擊,致覃某當場死亡,並趁著夜色開車把屍體拉到象州縣某村的甘蔗地旁一土堆掩埋。11月7日,黃將覃的車子賣給柳州一個經營二手車的老闆,得贓款2.4萬元。

11月10日起,黃先後逃到廣東省中山市、陝西省西安市等地,並用死者的**卡和**與家人聯絡,企圖瞞天過海。(呵呵,這個案例有點長,但說服力較強)

如果在一起**案中,連屍源都難以認定,自然使得偵查機關難以根據被害人的身份和社會關係等線索來排查摸底,從而查明案件。在上例中,如果沒有dna技術,屍體的身份就永遠沒法確認,再加上種種假象(黃某用覃某名義和家人聯絡),黃某的殺人行為就真有可能瞞天過海。現如今,惡性殺人案件頻發,特別是一些碎屍案,這類案件中被害人的屍體不是處於完整的狀態,必然導致被害人的身份難以識別和認定,而dna技術使得這類案件中被害人的身份得以查明。

偵查實踐表明,屍源認定問題一旦順利解決,偵查工作往往會出現轉機,這對案件的及時偵破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c 依靠dna鑑定技術能夠糾正錯案、冤案

2023年4月3日晚,山西省大同市新榮區堡子灣鄉中學兩名住校的女學生在宿舍裡被一名歹徒**,案發一週後,新榮區公安分局刑警隊開始立案偵查,辦案民警逐漸將目標鎖定在該校教師李逢春身上,主要證據有:李逢春系堡子灣鄉中學的民辦教師,對學校情況及周圍環境熟悉;案發當天白天,李逢春曾到過女生宿舍附近;李逢春的血型為a型,與受害女學生褥面上所遺留的精斑物質血型一樣。李逢春拒不認罪,但仍被刑事拘留。

後李逢春委託的律師堅持要求將褥面精斑等檢材送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進行dna技術鑑定,經兩次鑑定,終於真相大白:褥面上的兩處精斑不是李逢春所留。李逢春在被錯誤羈押長達341天之後,最終依靠dna鑑定技術洗刷了自己所受的不白之冤。

在西方國家,通過dna鑑定技術為無辜的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定罪量刑的人洗刷冤屈,已經成為錯案發現和糾正的重要途徑。在我國,利用dna技術來翻案有廣闊的使用空間,偵破殺人或者**案件,除了要運用個案偵破的一般方法外,特別要注意現場生物物證的客觀屬性的正確分析,因為後者屬於直接證據,能夠直接證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上例中,所有的證據都把懷疑焦點指向李逢春,但最後依靠dna鑑定技術立刻洗清冤情,避免了長期羈押的發生。

因此對一些疑點較多、久拖不決的刑事案件,及時運用dna技術來確認真凶,對於避免錯案、冤案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上午先寫完了dna鑑定技術,今天晚上或明天再把後2道題目幫你完成吧)

2 微量物證在犯罪偵查中的應用

a 在缺少傳統巨集觀物證的情況下,微量物證能有效鎖定犯罪嫌疑人

2023年10月14日,成都龍泉驛區一機耕道上停著一輛別克轎車,46歲的駕駛員渾身是血躺在車內,已經沒了呼吸。由於別克車被遺棄在一個偏僻村落的機耕道上,沒有目擊者和其他物證,唯一能證實**身份的,只有車上可能遺留的痕跡。如果按照傳統的破案方式,將車拖回警局再拆分尋找物證的話,將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

刑偵技術民警利用進口的指紋偵查裝置,在空地上支開形似帳篷的「大空間手印薰顯系統」,將汽車開了進去,2個多小時後,位於汽車駕駛座金屬桿上的兩枚汗液指紋凸顯了出來。很快,事先已被控制的22歲犯罪嫌疑人張某被鎖定,這起搶劫殺人案很快被破獲。

由於犯罪的日趨智慧化和隱蔽化,物證越來越難以收集,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行為的同時必然會千方百計地隱藏和毀滅物證,使案件難以偵破。然而根據微量物證的理論基礎——物質交換原理,即只要兩個客體相互接觸,在客體間分子的相互作用下,在接觸面上必然發生物質交換。上例中,雖然缺少人證和物證,但兩枚汗液指紋的發現足以證明犯罪嫌疑人與案件的關聯,使犯罪嫌疑人的欺瞞成為徒勞。

像在其他一些殺人、搶劫、**等案件中,微量物證的蒐集往往能為偵查工作提供意想不到的線索。

b 確定案件發生的時空特徵和所採用的工具,還原犯罪現場

2023年2月14日,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辦公樓遭到不明身份人的**,共有8間辦公室的玻璃窗被打碎。依據刑偵技術部門提供的證據,這幾起**案件的被擊目標均為南向窗戶,射擊地點應為現場南側建築物內。根據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學研究所的專家對射擊彈道進行的測量,最終將**嫌疑點鎖定在75號樓1門5至8層的4家住戶內。

最後,住在6樓的楊利明落入法網,他交代,酒後用私藏的小口徑手槍向對面樓房連開10槍。

2023年12月7日,成都一菜市場發生血案,42歲的家庭婦女王冰(化名)被偷包的小偷用水果刀捅傷,三天後,王冰在醫院死亡……**根據目擊者指認,抓住了嫌疑人張興(化名),並從他家的下手道里,撈出了作案用的水果刀。狡猾的張興原本以為,水果刀丟進下手道後,會將作案痕跡衝得一乾二淨,他萬萬想不到,刑偵局理化室利用紅外分析色譜儀檢測出了水果刀上一粒比髮絲還細的皮毛纖維,經確認屬於被害人,使張興的犯罪事實昭然若揭。

上述兩例分別從犯罪時空和犯罪工具兩個角度來證明微量證據在刑事偵查中的運用。在部分刑事案件當中,例如**、殺人、**案,犯罪現場可能不止一個,對於此類案件,通過對現場微量物證檢材的分析檢驗,有助於確定案件的原始現場並推斷案件發生過程,從而偵破案件。第一例**案中,玻璃窗擊碎現場僅僅是被害結果發生地,而找到**真正的開槍地才是破獲此案的關鍵,專家憑藉彈道測量十分準確地鎖定了開槍的地點,使這件看似沒有頭緒的案件一下子有了結果。

而在殺人案中對犯罪工具的檢測對破案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犯罪工具上往往粘附有反映被害人乃至犯罪嫌疑人特性的物質,案例二中水果刀雖然被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扔進下水道,但通過高科技裝置依然檢測出其中被害人的生物特徵,使犯罪嫌疑人百口莫辯。雖然微量證據大多屬於間接證據,但正是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證據構成一環又一環的證據鎖鏈,很大程度上還原了犯罪現場,從而得以偵破案件。

法醫學案例分析,法醫學案例分析 急

試分析如下 1,頭 頸 胸部創是銳器創。頸部損傷為刺傷 頸部創口較短,且深及氣管,符合刺創的特點。2,死者成傷經過分析 頭部的損傷特點符合砍創,為菜刀形成。頸部及胸部創口符合刺創,為麵包刀形成。嫌疑人為1 2名。如嫌疑人為一名,則頭部攻擊傷首先形成,死者倒地後,嫌疑人可能去尋找財物。見死者未死,又用...

自己可以去做法醫鑑定嗎,做法醫鑑定個人可以去做嗎?有一方不在場,做的法醫鑑定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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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鑑定的結果應否給當事人呢,法醫鑑定結果本人是否有權知道?

刑訴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法律規定的只是告知被害人結論,沒有要求給付被害人鑑定書,因此在辦案實踐中,辦案機關只給當事人法醫鑑定結論通知書,告訴你是什麼結論,至於鑑定書的正本是給辦案機關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