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辭職兩年了,現在能考事業單位嗎

2021-03-04 06:16:16 字數 6009 閱讀 8290

1樓:延吉中公教育

可以報考的,只要不是辭退就沒啥問題

2樓:windy漂浮星空

能考上就去考,跟你曾經當過公務員無關。不影響。

3樓:中公教育

公務員主動辭職後可以報考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考試的要求以招考公告為準,只要符合報考條件就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上公務員在政審期間辭職有影響嗎?

4樓:小肥仔

沒有影響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上公務員在政審期間辭職不會有影響的。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是兩種不同的行業,各次是相對獨立的。在事業單位辭職不辭職都不影響政審,但在原事業單位工作情況,會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的。

政審內容: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

擴充套件資料:

政審標準

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牴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考核程式

1、組織準備。有關**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考核任務,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實施方案,落實工作人員,組織若干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必須有兩名以上人員組成,並須經必要的培訓。

2、考察。各考核小組分赴有關單位對被考核人進行考察。考察一般採取查閱檔案、聽取所在單位領導或組織情況介紹、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

考核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按照考核標準進行測評,並寫出考察報告,提出考察結果意見。

3、稽核。考核工作班子稽核考核小組提出的考察報告和考核結果意見,集體研究後確定考核結果,並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考核者本人,並作為決定是否錄用的重要依據。

5樓:楊建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上公務員在政審期間辭職不會有影響的。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是兩種不同的行業,各次是相對獨立的。在事業單位辭職不辭職都不影響政審,但在原事業單位工作情況,會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的。

政審內容: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一、錄用考核的物件是經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

二、錄用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考核的重點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驗。

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三、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牴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6樓:骨骼怪人

只要不是特殊條件限制類的崗位是沒有影響的,政審期間只要不出現打架鬥毆,大肆發表違反國家法律政策的言論等違法違規的行為一般是不會出現問題的,你能通過複審就說明你的身份條件符合這個崗位所以應該是沒有影響的。

7樓:公考熊大

看你的檔案關係在沒在現在單位裡

沒在的話沒關係

在的話他們不放

你依然不能入職

8樓:沒個名能用

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服務年限為5年,不是參公的,你都辭職了你怕啥!

9樓:公考解疑

單位不放人是比較麻煩!但是你辭職的話那是沒什麼問題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重慶點睛教育告訴你,有些影響哦,以為內是試用期的啊,原則上不能再考,單位如果放人還行,不放人的話,可能出問題的哦

11樓:宇宙無敵nb瑞哥

應該不太好 最好和你們領導溝通溝通 送點禮 畢竟以後走了 交情還在 還能互相幫助 好好說說 最好別鬧僵 政審被拿下來就太可惜了。

事業編要求五年之內不能崗位流動,在這期間如果考上公務員能走嗎?辭職行嗎?

12樓:不想硬的石更

1.你考上公務員的話,可以走的,但是要處理好原單位關係,主動提出適當賠償原單位,如果單位領導通情達理一點的,可能不會要你支付違約金。但是反之,單位可能要求你支付違約金。

2.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規定,如果考上公務員、違背國家法律規定招錄、進入軍隊服役等情形,單位有權解除事業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

3.如果有一個協議在合同服務期間應5年,合同應當終止與相應的賠償,這主要包括(組織額外的考試、培訓和其他相關費用,尤其是建立定向培訓,期間,必須賠償所有相關費用)。

3.經營性機構,是指為國家創造或者改善生產條件,提高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的人員,其經費一般由國家經營性支出單位編列。

4.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運輸、城市公用事業單位等事業單位。

5.工作人員包括在公共機構編制,單位的支出渠道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分為一般由國家企業費用支出,還有部分公共機構的**,採用等方法收集自己的支援,平衡津貼。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

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根據人社部5月30日釋出的《2023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23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716.7萬人 。

13樓:0o柳小兔

你考試公務員,可以走的,但是建議你處理好原單位關係,主動提出適當賠償原單位,如果單位領導好一點的,可能不會要你支付違約金。

1、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規定,考上公務員、違背國家法律規定招錄、進入軍隊服役等五種情形,單位必須解除事業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

2、合同中有約定服務期須滿五年,則在解除合同時必須支付相應的賠償金,主要包含(組織超考、培訓等相關費用,尤其是定向委培的事業編制,必須賠償委培期間所有產生的相關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根據人社部5月30日釋出的《2023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23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716.

7萬人針對公務員範圍的各種不同意見,全國人**律委員會經反覆研究認為,幹部管理制度正處在改革過程中,公務員的範圍需要同民主政治發展程序相適應,同我國現階段幹部管理體制相符合,公務員草案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建議維持草案規定的範圍;同時,建議對關於公務員定義的表述作修改完善,以符合所要規範的公務員範圍。最後,立法機關接受了這個建議。

14樓:風和日麗丨

1、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規定,考上公務員、違背國家法律規定招錄、進入軍隊服役等五種情形,單位必須解除事業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

2、但若合同中有約定服務期須滿五年,則在解除合同時必須支付相應的賠償金,主要包含(組織超考、培訓等相關費用,尤其是定向委培的事業編制,必須賠償委培期間所有產生的相關費用)

3、你考試公務員,可以走的,但是建議你處理好原單位關係,主動提出適當賠償原單位,如果單位領導好一點的,可能不會要你支付違約金。

4、辭職的話,如上,必須支付違約金,我個人認為你考上好好和單位領導說,他一般情況下還是會放你的。

5、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6、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

7、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實現高效人才組合的必要條件  擁有了人才並不等於擁有了一切。企業不但需要各種不同型別的新型人才,而且還需要對這些不同的人才進行有效的組合,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企業的管理人才、技術人才和業務人才是相互交叉的,他們的的知識結構、專業特長和性格特點都不一樣,企業在用人方面的其他許多情況也是具體的;

因此,難於找到一個既定的標準來組合人才,只有按照和諧互補、高效精幹的原則,動態地配置現有人才,使每個人在工作中找到最適合自己發揮才能的位置,才能創造出最大的效益。通過建立並完善企業內部人才流動機制來達到有效的人才組合,可以使人才個體在總體的引導和激勵下釋放出更大的能量,既有利於人才實現自我價值,也有利於企業的發展。反之,如果企業內部人才不能合理流動,就難以實現高效的人才組合。

目前,在大多數企業內部,由於沒有建立內部人才流動機制,員工只有在幹得非常出色以致上司認為必須給他換個崗位時才可能換個崗位,這樣的事普通人一輩子也難得碰上幾次。在一個企業或部門內部,大多數人長期呆在一個固定的崗位;

一個普通員工即使對自己正在從事的工作不滿意,或者認為本企業的另一個崗位更加適合自己,想要改變一下卻並不容易。直接的惡果是員工們常常感到懷才不遇,工作積極性受到明顯抑制,而企業則不能最大限度地開發員工的潛能,這對用人單位和員工本身都是一大損失。

防止人才外流的重要手段  面對人才外流,很多人力資源部門主管常常想到的辦法是加薪留人,但效果往往只是一時,想走的人還是要走。事實上,員工最關心的並不是工資,而是工作滿意,職業發展前景、升遷機會、成就感和人際關係等。當他們覺得當前所在崗位無法給予這些時,就會尋求新的目標。

那麼,怎樣才能不讓人才外流又滿足他們的這些目標呢?那就是讓人才在企業內部流動起來。

由於向外「跳槽」必然會帶來一定的機會成本,所以,如果員工在企業內部可以實現自己的目標,人才流失的情況就會大大減少。建立合理的內部流動機制,實現人才的無障礙流動,是留住人才的手段之一。堵塞內部流動渠道,只能造**才向外流動。

激勵員工的有效形式  提起員工激勵,人們想到的往往是高薪高福利。實際上激勵是對員工需求的滿足,員工的需求是多種多樣的,所以激勵的途徑也是多種多樣的。建立合理的內部人才流動機制,也就是建立了「競爭上崗,優勝劣汰」的人才激勵機制,為每個人都能提供不斷認識自我,不斷展示自我,不斷完善自我和不斷實現自我的機會與條件,員工有機會選擇符合自己職業生涯設計的崗位,工作可以帶來一種成就感和滿足感。

這樣的激勵形式,比單純的物質激勵更有效。

美國學者彼得·德魯克提出了「知識型員工」的概念,指的是「那些掌握和運用符號和概念,利用知識或資訊工作的人」。作為追求自主性、個體化、多樣化和創新精神的員工群體,激勵知識型員工的動力更多的來自工作的內在報酬本身。因此,內部流動的激勵方式對於知識型員工來說尤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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