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執法人員恐嚇威脅犯人導致犯人自殺什麼罪

2021-03-04 01:22:48 字數 477 閱讀 2886

1樓:匿名使用者

亂用刑審逼供罪,現在作為執法人貞恐嚇和威脅犯人導致犯人自殺身亡是很嚴重的事件。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他們恐嚇威脅至犯人死亡,那麼說什麼都是徒勞,畢竟老百姓鬥不過官,只是被他們掛個畏罪自殺的理由罷了,真有證據那他們就是恐嚇罪瀆職罪。

3樓:匿名使用者

派出所執法人員恐嚇犯人導致犯人自殺這個要看情況了,要是派出所正常情況的問詢導致這個犯人心理出現壓力卻承受不了自己選擇自殺的,這種情況下是不定罪的,要是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威脅犯人嚴刑逼供的話則是犯徇私枉法罪

4樓:lh歡子

你說呢,你這個問題問的,能給你回答問題的 ,都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有經驗的都在房子裡呆著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是殺人罪,這些公職人員對待犯人一點同情心都沒有,必須按殺人罪判刑

執法人員對峙司機,這件事是怎么處理的

執法人員對峙司機,這件事是怎麼處理的?執法人員對峙司機,這件事是怎麼處理的?一 事件梳理 在國道上,指導人員發現一輛故意遮擋車牌號的大貨車,要求他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但是大貨車想要逃跑,但是因為前面還有其他的大貨車,於是他竟然倒車將警車撞向了花帶。這使得警車受損,還有一名輔警也受傷。他在 的過程中還刮...

妨害公務罪 執行公務的主體是公安局。執法人員加蓋公安局印章的陳述,屬於何種性質的證據,具有何種效力

若是加蓋印bai章的書面材料du 則為書證,屬於客 zhi觀證據 若是執dao法人員口述回 的有加蓋公章的書面材料答 存在,則屬於證人證言,屬於言詞證據 主觀證據 需要注意的是,妨害公務罪的客體決定了本罪名不存在自然人的受害人,故即使該執法人員是被妨害的直接物件,亦非屬於被害人陳述。一.妨害公務罪侵...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扣押運輸車輛的依據是什麼

蘇堤玩月 1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第六十五條第一款 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二條 2 道路運輸條例 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 3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七條第四項,第六十四條 4 各省的相關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 車輛存在不安全隱患,如超載,超高,輪胎及部件老化等都可以扣押,只要是威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