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沒錯,父親失職。
正所謂正人先正己,上樑不正下樑歪,做父親的不能樹立個好的榜樣,拿什麼來教育孩子?如上所述,此時的父親正處在焦慮、煩躁之中,但在孩子面前表現出來是很不應該的。對於乙個經濟**只有父親的家庭來說,父親的壓力確實很重,發發牢騷也很正常的,不過,任何乙個家庭都談餘碼該以培養下一代為最重要的。
因為生命得以延續、文明得以傳遞、責任得以移交都是由後代完成的。所以應該把培養孩子放在首位。做好家庭含哪教育,父母的形象至關重要。
試想,平時裡乙個溫文爾雅的講理的父親即使在一段時間內表現的煩躁反常,也只會讓孩子覺得納悶、擔心,也不至於產生怨懟、懷疑。再者,做父親的沒有把孩子當成是乙個家庭應該呵護的物件,而是看成了自己的包袱、累贅。這樣的父親形象是很失敗的,在未成年的孩子眼中甚至是表態的。
對於孩子來說,是無辜的。不過任何事情不要只看表象,要從多方面考慮透過現象看本質。父親不在上下班的時候用自行車托公尺有以下可能,或許上下班時間和超市營業時間有衝突,也或許父親想鍛鍊下孩子(畢竟玩了一下暑假是有點多阿)。
這位父親從勞力輸出的角度看沒有把孩子當成正常的家庭成員來對待,不給予同樣的電視空調使用許可權,是有些過分。我建議,孩子換個角度想想,為什麼父親會這樣看待你?人們往往喜歡埋怨,為什麼社會對自己不公,又何嘗想過,自己做為社會的乙份子,為社會做什麼呢?
所以,孩子應該把自己看成是家庭的正常成員,儘管體力輸出少些,可也一樣可以為家庭出力,毀激比如父母忙的時候端去茶水,平時主動做下力所能及的家務活,體貼下父母,讓父親知道孩子也在為家庭努力,或許上述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正所謂不破不立,沒有突破就不會成長。我希望這個孩子能拋棄一味地對父母的怨懟,從自身做起,主動承擔起家庭中的角色,這樣才會成長起來。
2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這樣罩枝的父親物悶者~!
我寧願讓他去坐牢`我也不任`!
有這樣的父親`!`嗎`!?
他算的上乙個父親嗎`!`
他沒那個資格罩薯做父親!~
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父親不要也罷,當自毀檔梁己生下的是個纖運奴隸?
我不知道怎麼表達我的想法。
反正至少我現在還沒遇到這種鳥蠢蔽人。
4樓:匿名使用者
難道沒有前因嗎?是不是孩子考的不好,或者惹父親生氣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壞啊!孩自應該上法庭與父親對較!
小孩判給父親要求讀書不給錢怎麼辦
6樓:謝瑩瑩
法律分析: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同時要求父親支付撫養費。法律上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義務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及其他必要州尺的費用,並在生活上給予精心的照料和力所能及的幫助等,這是父母對子女所負義務的主要內容,也是子女健康成長的客觀需要和物質保障,不因父母離異而改變。
法律依冊飢高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肢拆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父母離異,孩子判給母親,父親還有什麼責任
你好!可能需要承擔孩子的撫養費!一般會在離婚的時候說明撫養費的多少!在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是需要給與孩子一定的撫養費的,那麼給與的撫養費的標準是怎麼樣的呢?一 撫養費給付的考慮因素 一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 子女的實際需要 2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二 離婚後,不...
父母協議離婚孩子判給母親,父親還是監護人嗎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都有監護權 父母離婚後仍然是孩子的監護人,也就是監護權並不因為這夫妻關係的解散就正式終止,假使孩子的撫養權是歸屬了母親,那麼父親仍然是孩子的合法監護人,母親沒有資格在父親正常盡撫養義務的情況下,去剝奪孩子父親的監護權。監護人和撫養人之間的關係其實並不衝突。當然是,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
新的婚姻法中離婚規定孩子幾歲之前判給父親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