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鄧國平
法律分析:不能。判緩刑存在犯罪前科,無法參軍、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無法出具無犯罪證明,影響子女及親屬入黨、參此含滲軍等政審;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森脊居,應當經考察機關批准。
緩刑罪犯參加勞動,應同工同酬。老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三條 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四條 **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第三十五條 公務員的考核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考核指標根據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定。
第三十六條 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專項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專項考核為基礎。
2樓:規則掌控著
理論上對輪指於直系親屬犯罪的情況,並桐態應聘非參公事業單位,國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絕源。
實際上要看單位自己的規定了。
父親正在服刑能考事業單位嗎
3樓:**
法律分析:不能。如果父母一方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則子女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當兵、入黨等都可能受到影響。
即可以報名,但是政審時可能通不過(政審的要求與報考的崗位性質有關,比如公安崗位、參拿鎮軍、入黨等政審的要求比較嚴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叢敏橡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滲旁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事業單位考試好考嗎,事業單位好考嗎?
事業單位好考嗎?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類似,也是屬於編制類的招聘。編制類的招聘,在人們眼中,就是一個鐵飯碗。所以,事業單位招聘會有很多人報名參加。想比起來其他考試,也是有競爭難度的。難度是有,但是最關鍵的還是看自己。考前用心備考,根據自己的報考條件選擇一個合適的職位報考,這個合適的職位就是選擇避開報考人數...
事業單位試用期能考特崗教師嗎,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考特崗教師嗎?
您好,一般事業單位試用期是不能考其他招聘考試的。事業單位試用期一般不能再考特崗教師。因為已經是事業單位人員了,如果報考特崗教師就等於試用期不合格 本來事業崗位就很少,原則上要把機會留給更多的人,所以不允許已經在事業崗位的人再報考另外的事業崗位。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考特崗教師嗎?20 事業單位試用期一般...
中國的事業單位考試公平嗎,現在的事業單位考試真的很公平嗎
沒有絕對的公平,但相信公平的存在和自己的實力。只有相對的公平 沒有絕對的公平 但願真正的公平距離我們會是越來越近的 公平是建立在有秩序的基礎上,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只有相對的公平。高考和考研相對來說還是公平的,別的考試就不敢恭維了 現在的事業單位考試真的很公平嗎 客觀的復講,事業 單位招考比制較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