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單位提出根據工作年限一年補償乙個月。
2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或辭退、開除你)分三種情況,你對照下屬於哪種,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無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過錯情形,可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尺襪情形與你解友敬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經好睏慎濟補償金,n;如未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無需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無勞動合同被辭退
3樓:夏敏
法律分析:可以協商解決,或申請仲裁,要求該祥清鏈公司進行賠償和給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正冊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謹孫,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簡述《勞動合同法》中,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但不支付勞動賠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4樓:潘達談娛樂
單位辭退員工不用賠償一般是過失性辭退。具體的情形有,1、員工同時與其肆襪他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給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了嚴重影響,或者在單位提出之後還不改正的。2、有證據證明在試用期的員工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3、員工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則制度的情況。
一、辭退員工不用賠償的情況有幾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在勞動者有以下過失的情況下提出的辭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賠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則雹握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勞動者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符合上述六條中任意一條的,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屬於合法辭退,並不需要支付員工賠償金。
二、單位賠償金要怎麼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七、四十八條規定: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孫慶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規定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當中的規定,用人單位在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時,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已經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那麼用人單位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向員工支付賠償金,而賠償金的計算就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未籤勞動合同,無故辭退,經濟補償金。是按勞動法的哪條規定執行的 ?
5樓:
未籤勞動合同,無故辭退,經濟補償金。是按勞動法的哪條規定執行的 ?
您好,1、單位未簽署悄羨勞動合同,應支付未籤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如已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還可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啟昌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迅襲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未上社保可要求補繳,並可以此為由隨時通知單位後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有權依法要求給予經濟補償。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8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無故被辭退按照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
6樓:網友
1、《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屬於同一位階的法律,同一位階法律有衝突時,適用特別法,所以應當適用前者。
2、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在這裡,你公司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且沒有法律規定事由,這應經違反了法律規定。下面法條為法定事由,供參考。你可以以法律**來保護自己工作的權利,拒絕公司辭退行為。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至於經濟補償金的話,因為前面的原因,公司不得辭退你,你也想繼續按合同工作的話,經濟補償金就不在所問了。當也然,如果你也不想幹這份工作了,你們也可以協議解除合同,這時經濟補償金就是按照《勞動合同法》來算,應當為兩個半月。如公司堅決辭退你的話,應當依照規定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你支付賠償金。
7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的,單位須支付相當於乙個月薪資的代通知金;
2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物流貨運快遞
無論什麼時候,法律永遠大於協議。因此,是要按照勞動法的標準補償的。
9樓:網友
1、十分重要的一點,你千萬不要主動打報告辭職。
2、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你2個半月工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稅前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如果單位不予支付,建議你先帶好相關證據,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所書面申訴,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如果公司存有欠發或未足額支付你加班費、未辦養老保險、對你有不合理處罰扣款等方面問題的,也一併提出。(勞動保障申訴諮詢**12333)。
4、實在不行,再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庭,申請勞動仲裁。
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法的情況下被辭退了,應賠償多少
10樓:簡簡單單
1、《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以未參保解除合同的,還可以要求支付補償金。
11樓:網友
1、無故辭退你,是違法辭退應支付你賠償金1個月工資標準;
2、自7月16日至離職期間未簽訂合同雙倍工資差額,標準為月數工資之和。
3、蒐集你再單位上班的證據。
你們老闆的說法是不對的。
12樓:網友
有上班的證據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6月-9月沒有簽訂合同的另一倍工資。(標準是你這幾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每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
如果你是農民戶口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補償金,這個國家有公式的。
如果你是城鎮戶口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繳。
13樓:網友
沒有合同 估計有點懸哦。
勞動法合同怎麼堡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幸福千羽夢 從立法宗旨和法條中我們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 加大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力度。立法者針對以往 勞動法 諸多規定的不足,廣納各方建議,經多次審議最終出臺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 是規範勞動關係的一部法律,勞資雙方都應嚴格按照本法的規定規範自己的行為。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是有目共睹的,立法者也充分...
問題 我國勞動法中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幾年以上,享受帶薪休假
最新的勞動法規定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一年,可以享受單位帶薪年假。我國勞動法中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幾年以上,享受帶薪休假?高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 團體 企業 事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
新勞動法如何保護我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在一家企業服務了5年時間,現合同到期,公司要求與我解除勞動合同,現在我說明下我的情況 我工作的公司是家動漫企業a,本人在業餘時間曾在b公司 b公司與a公司是合作關係,我公司授權b公司使用其品牌形象 外接業務做事,現a公司以我洩露商業機密為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此事很複雜,這事情不是我一個人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