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一般數學教科書裡面遇到的表述是這樣的:
a成立」的充分必要條件是「b成立」。
可以把這句話分兩部分:
1、「a成立」的必純閉要條件是「b成立」。
2、「a成立」的充分條件是「b成立」。
對於情況1,文字解讀就是說b是必要的,無b就無a,而逆否命題(無b就無a)和原纖臘命題(a推b)等價,所以就是a推b
對於情況2,自然做豎裂就是b推出a,文字解讀就是b充分了,足夠推出a
怎樣區分必要條件、充分條件和充要條件?
2樓:機器
1.對充要條件的理解。
對於命題「若p則q」,即p是條件,q為結論。
1)如果已知p q,我們就說p是q的充分條件,q是p的必要條件。
例如,「若x=y,x2=y2」是乙個真命題,可寫成。
x=y x2=y2
x=y」是「x2=y2」的充分條件,x2=y2」是「x=y」的必要條件。
2)如果既有p q,又有q p,就記作。
p q. 這時,p既是q的充分條件,又是q的必要條件,我們就說p是q的充分必要條件,簡稱充要條件。
例如,命題p:x+2是無理數,命題q:x是無理數。
由於「x+2是無理數」 「x是無理數」,所以p是q的充要條件。
2.從邏輯推理關係上看。
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和充要條件是重要的數學概念,主要是用來區分命題的條件p和結論q之間的下列關係:
若p q,但q p,則p是q的充分但不必要條件;
若q p,但p q,則p是q的必要但不充分條件;
若p q,但q p,則p是q的充要條件;
若p q,且┒p ┒q,則p是q的充要條件;
若p p,且q p,則p既不是q的充分條件,也不是q的必要條件。
3.從集合與集合之間關係上看。
若條件p以集合a的形式出現,結論q以集合b的形式出現,則。
a b,則p是q的充分條件;
若a b,則p是q的必要條件;
若a=b,則p是q的充要條件;
若ab,且ab,則p既不是q的充分條件,也不是q的必要條件。
從集合的觀點來判斷充要條件的思考方法,可以進一步加深對充要條件的理解。
4.應用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要條件時須注意的問題。
1)充分而不必要條件,必要而不充分條件,充要條件,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條件,反映了條件p和結論q之間的因果關係,在結合具體問題進行判斷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確定條件是什麼,結論是什麼;
嘗試從條件推結論,結論推條件;
確立條件是結論的什麼條件;
要證明命題的條件是主要的,就既要證明原命題成立,又要證明它的逆命題成立,證明原命題即證明條件的充分性,證明逆命題即證明條件的必要性。
2)對於充要條件,要熟悉它的同義詞語。
在解題時常常遇到與充要條件同義的詞語,如「若且唯若」「必須且只須」「等價於」「…反過來也成立」.準確地理解和使用數學語言,對理解和把握數學知識是十分重要的。
必要和充分條件怎麼判斷
3樓:教育小主
必要和充分條件的判斷方法如下:
一、定義。如果a能推出b,那麼a就是b的充分條件。其中a為b的子集,即屬於a的一定屬於差拆慎b,而屬於b的不一定屬於a,具體的說若存在元素屬於b的不屬於a,則a為b的真子集;若屬於b的也屬於a,則a與b相等。
二、生活中常用「如果……,那麼……」若……,則……」和「只要……,就……」來表示充分條件。例如:
1.如果這場比賽踢平,那麼中國男足就能出線。
2.總參命令:若飛機不能降落則直接傘降汶川。
不過生活中使用這些關聯詞語時人們往往並不考慮必要性。也就是說,滿足a,必然b成立時,我們就說,如果a,那麼b,或者說只要a,就b。這樣就表達了條件的充分性,至於條件a是不是結果b必需的我們沒有考慮。
例如:只要活著,我就要寫作。
從客觀上看,不滿足「活著」,必然「不能寫作」。所以「活著」是「我要寫作」的充分條件。但是實際上說話人在說這句話時,他只想表達滿足「我活著」時必然「我要寫作」。
御派至於「不活著就不能寫作」的情況雖然大家都知道,但不是說話人要表達的意思。
所以生活中這些關聯詞語只是表達條件是充足的、充分的這個意思,而沒有考慮必要性,這和邏輯學的嚴格定義是不同的。
充要條件的證明
1)證明p是q的充要條件時,既要證明命題「p推虛敬出q」為真,又要證明「q推出p」為真,前者證明的是充分性,後者證明的是必要性。
2)證明充要條件也可以利用等價轉化法,即把條件和結論進行等價轉化,注意轉化過程中必須保證前後是能互相推出的。
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要條件三者如何區分
4樓:理工李雲龍
充分條件:如果a能推出b,那麼a就是b的充分條件。其中a為b的子集,即屬於a的一定屬於b,而屬於b的不一定屬於a,具體的說若存肢數侍在元素屬於b的不屬於a,則a為b的真子集;若屬於b的也屬於a,則a與b相等。
必要條件:如果沒有a,則必然沒有b;如果有a而未必有b,則a就是b的必要條件,記作b→a,讀作「b蘊涵於a」。數學上簡單來說就是如果由結果b能推匯出條件a,我們就說a是b的必要條件。
充要條件:如果有事物情況a,則必然有事物情況b;如果有事物情況b,則必然有事物情況a,那麼b就是a的充分必要條件 ( 簡稱:充要條件 ),反之亦然 。
三種命題反映出命題之間的內在聯絡,要注意結合實際問題,理解其關係(尤其是兩種等價關係)的產生過程,關於逆命題、否命題與逆否命題,也可以敘述為:
1)交換命題的條件和結論,所得的新命題就是原來命題的逆命題;
2)同時否定命題的條件和結論,所得的新命題就是原來的否命題;
3)交換命題的條件和結論,並且同時否定,所得的新命題就是原命題的逆否命題。
由於「充分歷吵條件與必要條件」是三種命題的關係的深化,他們之間存在這密切的聯絡,故在判斷命題的條件的充要性時,可考慮「正難則反」的原則,即在正面判斷較難時,可轉化為應用該命題的逆否命題進行判斷。
充要條件的判斷方法
5樓:慄慄的情感計劃
1、定義法即藉助箭頭,箭頭所指為必要,箭歷滲尾跟著是充分。2.傳遞性法,根據充要關係的傳遞性來判斷的方法叫傳遞法。當然充要條件也有傳遞性。
充分必要條件也即充要條件,意思是說,如果能從命題p推出命題q,而且也能從命題q推出命題p,則稱p是q的充分必要條件,且q也是p的肢逗脊充分必要條件。
如果有事物情況a,則必然有事物情況b;如果有事物情況b,則必然有事物情況a,那麼b就是a的充指或分必要條件(簡稱:充要條件),反之亦然。
p推出q,p是q的充分條件,同時q是p的必要條件,此時p是q的子集。
例如:a、b一正一負推出ab<0,ab<0推出a、b一正一負,則a、b一正一負和ab<0互為充要條件。
求充要條件
1.x1 2 根號下4 4a 2a 02.x2 2 根號下4 4a 2a 03.4 4a 0 求得1.當a 0時,2 根號下4 4a 0a 1 所以a 0 當a 0時,2 根號下4 4a 0,a 1,因為根號下4 4a必大於等於0,所以a必須小於1,所以舍2.2 根號下4 4a 2a 0 2 根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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