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法律法規包括哪些?

2025-04-22 19:10:41 字數 3315 閱讀 3301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制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是為了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裂埋依法進行土地登記。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有以下主要內容:

1、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由縣級以上人民**確定,土地管理部門具體承辦。土地權屬爭議,由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人民**下達處理決定或報人民**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下達處理決定。

2、城市市區碼型範圍內的土地、國家建設徵用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土地所有權有爭議,不能依法證明爭議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屬於國家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肆模螞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確定。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樓:網友

一、嫌信關於土地使用法律法規有哪些? 關於土地使用法律法規主要是土友者核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43條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 2006年8月《***關於加強好掘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法律規定

3樓:周楊

國家土地所有權,根據《國家規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開發利用國有土地,開發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仍屬國家。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根據《國家規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土地改革時分給農民並頒發了土地所有證的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實施《六十條》時確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屬農民集體所有。依照第二章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除外。

國家土地使用權,根據《國家規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確定給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個人。但法律、法規、政策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條,土地使用者經國家依法劃撥、出讓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過依法轉讓、繼承、接受地上建築物等方式使用國有土地的,可確定其國有土地使用權。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根據《國家規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三條的規定,鄉(鎮)村辦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可依法確定使用者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對多佔少用、佔而不用的,其閒置部分不予確定使用權,並退還農民集體,另行安排使用。

土地所有權的概念?

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其擁有的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一定社會形態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現。

土地所有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權的行使必須符合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

土地使用權的定義?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國家規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為了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依法進行土地登記,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本規定。

土地使用權的法律規定包括什麼

4樓:塗克偉

法律分析: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亮孝,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亂拿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敬陪稿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關於國家土地使用權的法規有什麼

5樓:李亞輝

法律分析:國家土地使用權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昌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登記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

法律依據:《土地耐枯陵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敗彎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國家土地法最新規定的土地使用權的內容是什麼

6樓:唐玉蓉

國家土地法最新規定的土地使用權的內容是: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一、相關法律依據。

1、農用地只能用於農業發展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2、關於土地使用的常用法律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3)《茄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4)《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

5)《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專案、***批准的建設歷納亂專案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肢檔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專案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專案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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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如果你親戚說是他買的,你們沒辦法的,告他也沒用的.你們也沒有第三方公證處公證.因為所有產權手術都是人家的.如果能過戶,過到你父親的名下,那一切都可以了.房產開發商,要徵地的話,當然會補很多錢給你們的.如果可以回遷的話,修好了,補差價還可以回遷到那裡住.是你的土地所有權是國家或農民集體依法對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