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公共場所偶遇前任的話,你會做什麼?

2023-06-26 01:20:06 字數 3449 閱讀 7303

1樓:顏顏sunny呀

在小林的生日聚會上,發生了這樣的事。因為小林不知道l和z之前談過戀愛,所以像往常一樣邀請了他們倆來現場。作為知情人,品傑聞到了一股尷尬的味道。

在兩個人對視之前,我跑向我。高中的時候我和她同桌,她就像抓救命稻草一樣抓著我,把我拉到一個角落。

她問我,「小林不知道我和z談過了吧?那我該怎麼辦?這樣是不是太尷尬了?

尷尬什麼?一二十個人,要不你陪小林玩,要不你陪我玩?就當沒看見。

當然,至少坐在一起吃飯。大家都在的時候,知道我和他有過關係的人會怎麼看我們?」我似乎有點擔心。

我現在放下禮物合適嗎……我會告訴小林的……」不要……你不會給壽星帶來棘手的問題。換句話說,你是不是想多了,和他分手後還在群裡說話?大家都是同學,沒事的。

我試著理解l。「那是因為我們都在群裡說自己的事情,不說話!重點是!

不是面對面!而且看我跟你說的!」

所以我有點激動,開始瘋狂地補他的腦子。假裝沒看見?會顯得有點心虛?

好像你沒有忘記或放下?去微笑問好?意味著複合嗎?

他怎麼回應比較好?不要刻意去做什麼,順其自然。好是好,但見面還是要糾結怎麼說話。

我翻了個白眼,說要上廁所,趕緊逃離現場。我再回來的時候,兩個人居然一搭沒一搭地聊起來,兩個人都拿著眼鏡。他們分開的時候,我上去問l:

你怎麼說話了?」l有點不好意思的說:「他主動來找我說的,我也不好拒絕。

你有複合的想法嗎?」「沒有……我們只是寒暄了幾句。嗯,幾句。

所以我喝了酒,心不在焉,就不再說什麼了。分手後,我們公開見面。怎麼處理?

回想上個月和我一起哭的時候,我真的不忍心她再去碰這個人。其實兩個人挺合適的,同學兼絕配。分手的原因也挺糾結的。

就是有一天我看到z和一個她討厭的人一起工作,我讓z解釋那天是什麼感覺。

2樓:雙魚愛仕達

我會選擇視而不見。因為前任已經和我沒有任何關係,所以我會和他擦肩而過。

3樓:一個

在遇到他之後我肯定是會假裝沒有看到,但是如果非要說話的話,肯定也是會說一句你好,其實就是一個禮貌問題。

4樓:墨說古今

如果在公共場所偶遇前任的話,我一般會打招呼,然後就分開了,沒有必要聊太多,既然分手了,也沒有必要常聯絡。

5樓:王志剛剛剛

我會主動和對方打招呼,畢竟兩個人原來在一起過,沒有必要把關係弄得那麼僵。

6樓:樂清

我什麼都不會做,就當沒看到一樣,畢竟事情已經過去了。

7樓:梨花說**

無視。我會裝作沒看見,畢竟已經分手了,就沒必要有什麼糾葛了。

8樓:李曉林

遇到了就給他一棍子吧?!誰讓他那麼不長眼呢。

如果在公共場所偶遇前任的話,你會做哪些事情?

9樓:娛樂圈八卦客

雖然我們都想在分手後假裝我們的前任不再存在,但殘酷的現實是,即使他們不再是我們的一部分,他們仍然過著日常生活。

並弄清楚當你遇到你的前任時該怎麼做? 那並沒那麼簡單。

分手後切斷溝通是雙方癒合過程的必要條件,但不幸的是,你無法總是控制是否(或何時)再次面對面。 在 2010 年發表在《神經生理學雜誌》上的一項研究中,當參與者看到他們前輩的**時,他們發現他們大腦的一部分記錄了身體疼痛。

這意味著不得不遇到一個你曾經愛過的人,他拒絕了你,實際上會傷害你的身體,這就是為什麼必須親自見面是如此、如此困難。 您可以盡力推遲闖入,但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幸運的是,當你遇到你以前的伴侶時,你可以做一些事情讓自己看起來平靜、冷靜和沉著——即使你在這一切下感到害怕。 記住:你不是唯一有這種感覺的人。 你的前任看到你也很緊張。

分手後,很容易讓自己想象第一次見面時的樣子。 你會擁抱嗎? 你打算說什麼?

他們會告訴你你看起來有多棒,他們有多後悔分手? 提前決定如何在與前任的闖入中倖存下來,並堅持計劃以避免完全不知所措和措手不及。

即使你還有很多話要對你的前任說,意外磨合也不是一個時間或地點。 打個招呼,寫下你做得有多棒,並試著用一個好的筆記結束談話。 有可能你已經決定了你和你的前任是否應該再次在一起,如果你的答案是明確的「不」,假裝你還有其他地方可以去。

如果你們的分手或多或少是相互的,並且你知道你會在社交上遇到你的前任(例如,如果你在同一個朋友圈或經常去同一個地方),那麼在你不可避免地見面之前可能是明智的 陷入必須在一起的情況,你的前任喝咖啡。 你和你的前任是否準備好成為朋友取決於你,但重要的是在這裡控制它。 這使您有機會提前計劃並分散與情況相關的一些壓力。

當您在職業和個人方面都參與其中時,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您希望在分手後保持適當的界限。

10樓:創作者

在公共場合偶遇前任,我會選擇裝作沒有看見,也會特別的緊張,畢竟兩個人曾經愛過,如果再次遇到的話肯定也是非常尷尬的。我也會覺得打一個招呼直接就走掉。如果分手時間長的話,兩個人都放下了,兩個人也會一起吃頓飯,聊一聊最近的情況。

11樓:莫九牧

我覺得如果在公共場所偶遇前任,我可能只會點頭示意,然後轉身離開。畢竟已經分手了,不需要太多的交集。

12樓:創作者

我什麼事情都不會做,我會當對方不存在,畢竟兩個人已經分手了,沒有必要再在一起敘舊了,也沒有必要打招呼。

公共場合見到前任,你怎麼化解尷尬?

13樓:勤奮的杜老師

所以說前任雖然只是你人生中的一個過客,但是你們之間發生的事情絕對不止那麼一點點,所以說你要珍惜你們之間的感情,讓你們兩個能成為好朋友而不是成為敵人。

14樓:獨狼也有

都已經分手這麼多年了,估計就算是見到了,我也認不出來她是誰了。

戀愛這個東西,分手了就是分手了,分手之後就是形同陌路,愛過就無法再成為朋友,既然只是一個陌生人,就算是見到了,有什麼尷尬的?

我們每天在大街上碰見的陌生人不計其數,難道碰見每一個人,你都會感覺尷尬嗎?

也許這樣說有點絕情,可能你們分開的時間並不久,你還並沒有徹底忘記他,但這並不代表什麼,只能說明你是個念舊的人。

在公共場合碰到前任,一點都不尷尬,如果碰到前任,帶著自己的新任物件,而你只是形影單隻,我覺得這樣才是最尷尬的。

如果你真的碰到這種情況,這種尷尬是沒法化解的,直接裝作不認識就好了,難道你還要上去打招呼不成?不趁早自己灰溜溜的躲開,萬一被認出來怎麼辦?

既然你這麼怕見到你的前任,說明你心裡面還有他,如果他還未娶,你也沒嫁,我覺得你倆完全可以再開始一段感情。

如果在公共場合見到前任,你根本就不用怕尷尬,只要你過得好,我覺得尷尬的應該是他,畢竟離開他以後,你的生活更好了。

15樓:洵洵說歷史

我認為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既然在公共場合遇見,那就大大方方的打個招呼。畢竟兩個人曾經相愛過,也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打個招呼就能化解尷尬,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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