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法律問題,關於酒店的法律問題

2022-12-23 16:55:12 字數 5478 閱讀 1225

1樓:牛a律師

酒店應承擔違約的責任。

不應賠償其所有損失,造成損失的主要責任方承擔賠償的責任。因違約,酒店賠償承擔相應的賠償。

2樓:

答:1、旅館應付此責任。

2、旅館應該賠償齊所有損失。

3樓:匿名使用者

旅館應當負洩露顧客隱私之責,賠償損失額度應由法院判決。

酒店經營中應注意的幾個法律問題

4樓:爵爺的網路

酒店承包經營過程中,由於承包人對內、對外都會產生法律關係,因此會遇到比較多的問題:

1、合同要約定清楚承包經營企業相關費用及公司稅務的承擔;

2、合同要約定清楚承包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的處理;

3、承包過程中承包人聘請的員工後期解決問題;

4、公司內部管理問題;

5、公司資產問題;

6、對設計裝修、裝置的,要對承包期滿後的處理做出詳細約定。

合同最好給懂行的朋友看一看。

關於酒店的法律問題

5樓:

1、你還是付賬為好,既然消費了就應該買單;

2、其他的辦法均為下策;

3、星級酒店客房配酒和零食是行業規矩;

4、如果說酒店欺詐存在欺詐,必須要有證據;

5、如無證據,如訴訟,必定敗訴。

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是你自己不小心,應該是串通的,但是酒店裡面的選單沒有在你面前,這是他們的過失,但是你的確喝了酒,這是事實,所以你現在最好和酒店協調,他們也是有一定的責任的。

7樓:紅藍夢

如果是有明確的標價的話 就應該是按照酒店的**付帳 因為酒店的標價是邀約 而客戶的使用是構成承諾的 所以合同是成立的 那麼就是要按照正價付帳的 如果酒店裡沒有明確標價的話 應該是可以按照市價付帳的 沒有標價 酒店就是有過錯的 所以你還可能是不用付帳

不要就不要唄 直接在辦個身份證得了 不然還得給錢的

8樓:上海l律師

1、酒店有義務告知你

2、但是以何種方式沒有明確規定

3、一般都會有書面的資料留在房間裡

4、或者直接在物品上做標價

9樓:匿名使用者

1、既然喝了房間裡的酒,那肯定要給錢。雖然酒店沒告知你消費房間裡的東西要給錢,但也沒告知你房間裡的東西全免費。按基本的生活經驗,那個酒店的房錢越貴,房間內東西免費的可能就越大,如果只是普通房價,你應該想到那酒不可能免費。

2、對你有利的是,你只應該想到那酒要收費,但不應該想到酒會那麼貴。酒店沒有證據證明他明示過紅酒的**,你可以提出按普通市場價支付,或者乾脆提出按原樣賠兩瓶酒給酒店。

3、做錯事就要承擔責任,讓酒店起訴你吧,如果在法院講理講輸了,那就勇敢承擔責任。為這點事情賴賬不值得。

10樓:匿名使用者

our thertre

關於酒店的問法律問題

11樓:末日么么

闡明立法的程序貌似,地方和國家的水平等級影響商業和工業的服務。

- -!

不知道你的問題是啥?咋用英語回答?

酒店方面的法律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客bai人自身的原因而造成客人本人du

損失的zhi,酒店做到了應盡的dao義務後就不需要再承擔專任何的責任。你們完全可屬以讓其在規定的期限內退房,如果客人堅持不退,那麼你們可以按照你們的準則來對客人實施必要的懲罰措施,或者按照續簽的形式對其收取費用。按照你說的情況,這個客人實屬在胡鬧。

你們完全可以從法律的方面來保障自己的經營。

酒店被取締的法律問題?

13樓:楊濤律師

大酒店被公安機關取締後就永遠不能經營了嗎?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啊

不是不讓經營啦嘛

換個字號

換個法人

不是照樣可以經營嘛

問題還是在於,就是你們什麼都換了,再開始經營了,人家再來取締怎麼辦?

所以說,還是把特種行業執照拿下來,合法經營多好,不就花點錢、找找人、拖拖關係的事嘛

法律問題

14樓:北京朗山律師事務所

您好!我國《合夥企業法》第2條第3款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合夥企業法》第76條規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夥人為普通合夥人並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夥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夥人同樣的責任;有限合夥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夥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據此,對於a企業的債務,丁方作為無過錯的有限合夥人僅就自己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其無需再承擔其餘60萬元的債務;丙方向第三方明確表示自己為普通合夥人,應對此次交易承擔與普通合夥人同樣的責任,即甲乙丙三方應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丙方未能得到授權即代表有限合夥企業與他人交易,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在承擔了無限連帶責任後可依法向丙方追償。

飯店經營中應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15樓:呆娃丶

入住客人入住酒店後,就和酒店實實在在地發生法律關係了。這時店方要將權利、責任都明示出來,貴重物品、有價**的保管也要明示出來。現在國內的酒店有些沒有應有的明示,有些又過於簡單,有些內容不是很妥當。

國內許多酒店改造後,都用房卡取代了鑰匙,於是有些酒店在房卡上貼上房間號,這個做法很不妥。如果客人丟了房卡,被居心不良的人撿到,就可以按圖索驥了。客人入住後與酒店形成了法律關係,如果發生問題,酒店難逃責任。

國外酒店的做法則相反,特別提醒客人不要把房號寫在房卡上。這樣一來,即使客人丟了鑰匙,立即通知酒店更改密碼即可,不會招致損失。

酒店在經營中一定要銘記,法律和人情是兩回事。一位國外的酒店專業人員告訴我,如果一個小孩子在大堂摔倒了,保安不會跑去抱孩子,而是大聲問"這是誰的小孩,他跌倒了。"如果酒店人員盲目抱起孩子,則可能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是你摔傷了我的小孩嗎?

"這時就很難說清楚了。

消費客人在酒店的消費集中在商務中心和餐廳,這也是容易出現問題的一環。現在許多高檔酒店的菜餚,單從名字上,看不出是什麼菜,酒店就在菜名旁邊附一張**,下面是**。比如一家酒店的竹蓀湯,**上的湯有

七、八片竹蓀,服務員端上來的菜中卻只有

三、五片,實物和**差距太大,如果客人提出異議,酒店很難佔理。在法律上,文字與**有同樣的效力,**上的菜才值下面的標價,如果不一致,客人很可能投訴。酒店不能辯稱**僅是一個示意。

保管箱和寄存

保管箱和寄存的問題涉及到客人的利益特別重大,酒店的責任也特別重大。一般酒店都有免費保管箱,是酒店提供的一種服務,但免費不等於免去責任。國家有規定,寄存貴重物品時,寄存人應該特別明示,這樣酒店會採取特別保護措施,沒有明示的,一旦丟失,按一般物品賠償。

這也提示酒店,可以在寄存牌上寫上"如有貴重物品,請宣告……"之類的文字。

16樓:某_立矃

從客人入住酒店之時起,酒店與客人之間就形成了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既然酒店的**、規則都是明示的,客人也接受了酒店的房價,雙方就都應遵守有關規則。

酒店與住店客人之間最容易在幾個環節上發生法律問題:訂房  訂房資訊是客人發出的一種要約,酒店這時要特別注意有書面的訂房材料,只有書面材料在法律上才有證明的作用。不要因為是熟人等原因忽視了書面材料。

入住  客人入住酒店後,就和酒店實實在在地發生法律關係了。這時店方要將權利、責任都明示出來,貴重物品、有價**的保管也要明示出來。現在國內的酒店有些沒有應有的明示,有些又過於簡單,有些內容不是很妥當。

國內許多酒店改造後,都用房卡取代了鑰匙,於是有些酒店在房卡上貼上房間號,這個做法很不妥。如果客人丟了房卡,被居心不良的人撿到,就可以按圖索驥了。客人入住後與酒店形成了法律關係,如果發生問題,酒店難逃責任。

國外酒店的做法則相反,特別提醒客人不要把房號寫在房卡上。這樣一來,即使客人丟了鑰匙,立即通知酒店更改密碼即可,不會招致損失。

現在酒店的地面一般都是大理石,很滑,如果弄上水就會更滑。如果酒店立了告示牌"有水地滑,請小心",即使客人滑倒了,酒店的責任也會輕許多。有無告示牌不大一樣。

酒店在經營中一定要銘記,法律和人情是兩回事。一位國外的酒店專業人員告訴我,如果一個小孩子在大堂摔倒了,保安不會跑去抱孩子,而是大聲問"這是誰的小孩,他跌倒了。"如果酒店人員盲目抱起孩子,則可能招來不必要的麻煩,"是你摔傷了我的小孩嗎?

"這時就很難說清楚了。

消費  客人在酒店的消費集中在商務中心和餐廳,這也是容易出現問題的一環。現在許多高檔酒店的菜餚,單從名字上,看不出是什麼菜,酒店就在菜名旁邊附一張**,下面是**。比如一家酒店的竹蓀湯,**上的湯有

七、八片竹蓀,服務員端上來的菜中卻只有

三、五片,實物和**差距太大,如果客人提出異議,酒店很難佔理。在法律上,文字與**有同樣的效力,**上的菜才值下面的標價,如果不一致,客人很可能投訴。酒店不能辯稱**僅是一個示意。

現在許多酒店的商務中心、購物中心是承包出去的,一旦出了問題,酒店要承擔責任。一定要選擇合法的、有履約能力的承包物件。

保管箱和寄存

保管箱和寄存的問題涉及到客人的利益特別重大,酒店的責任也特別重大。一般酒店都有免費保管箱,是酒店提供的一種服務,但免費不等於免去責任。國家有規定,寄存貴重物品時,寄存人應該特別明示,這樣酒店會採取特別保護措施,沒有明示的,一旦丟失,按一般物品賠償。

這也提示酒店,可以在寄存牌上寫上"如有貴重物品,請宣告……"之類的文字。

投訴  由於各種原因,客人對酒店服務或出品不滿意而投訴時,酒店要特別慎重。儘量在口頭上表達歉意,落實在文字上要特別謹慎。如果要寫在書面上,最好請酒店的法律顧問看過,把把關。

有時一時好心或輕率從事,落實在文字上的東西往往會成為日後進攻酒店的炮彈。

酒店相關法律知識?

17樓:文刀

賠償即1. 對損失、損壞或傷害的補償。

2. 對受害的一方補償或賠款。 因為酒店人員未造成損失,所以 只能算是補償,至於補償多少還得協商 。

18樓:京城李律師

所謂賠償,前提都是要有損失,沒有損失只能是補償,儘管酒店工程人員未經允許進入你的房間作業,尚若沒有造成你的損失,就談不到賠償。沒有損失的賠償找不到法律依據。即便是非法侵入住宅也只是屬於犯罪行為,談不到賠償。

僅供參考。

19樓:公子屈

我剛剛瀏覽了上面的回覆,特提出以下意見,酒店的行為既是違約行為,也是侵權行為,侵犯了你具體人身權中的隱私權,屬競合,你可以擇一主張。本案中,建議主張侵權責任。

針對人身權的侵犯,有具體損失,可以主張量化的損失賠償,沒有,可以要求賠禮道歉,或者補償。

祝你愉快。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酒店、賓館法律關係及依據概述

1、酒店、賓館

關於法律問題,關於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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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承遺產法律問題,關於繼承遺產法律問題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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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諮詢,法律問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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