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這樣對嗎

2022-12-11 02:05:16 字數 708 閱讀 2526

1樓:揚州的瘦西湖

上告學校學校就不用了,可以和學校談談,被害人已經指認你敲詐他了,就已經說明情況了,如果你承認了這件事的話,學校是可以給你留校察看的,我也不知道你以前有沒有不良記錄如果有,你就危險了!還是和學校好好談談吧!

2樓:

如果按你2023年 07月30日出生的話,你現在仍是未成年人。你又是上海人,下面的對你有用: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

第十八條學校和教師對品行有缺陷、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擅自停止其上課,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學校處分學生,應當給予學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申辯的機會,並對申辯的內容予以答覆。

第十九條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列嚴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經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

注:你現在最好讓家長先找一下學校,學校不能擅自停止你上課的。

如果不行的話,最好由「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工讀學校同意,可以進入工讀學校託管班或者職業培訓班學習」

你有權告,要告的話先到教育部門告,這樣效率高,當然法院的大門也是沒關的。

3樓:叼著煙的阿飛

敲詐未遂也是敲詐,我看你還是別告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了,吃一塹長一智,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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