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師我的情況是這樣的一九九六年我家被人偷了東西當時沒去報案只沒是去索要丟失的東西沒有全追回

2022-09-15 11:50:22 字數 4574 閱讀 1928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請具體描述您遇到的法律問題,並儘可能在不透露隱私的情況下說明案情,我們才好幫你分析。

您不敘述案情的話,是無法幫到您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八十七條對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有明確的規定: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關於盜竊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盜竊罪量刑標準: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3]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具體要看你所在地區。你現在的目的、案情說的都是不是很清楚,只能給你這些參考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家的東西被盜,價值多少錢?

相濡以沫什麼意思

4樓:熱詞課代表

相濡以沫的原意是指兩條魚,被從水中撈了出來,由於沒有了水,所以它們互相吐口水,讓彼此保持溼身,以便於活下去。

5樓:金果

相濡以沫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是xiāng rú yǐ mò,相:外相;濡:沾溼;沫:

唾沫。濡以沫。原指在困境中的魚為了生存,互相用口中的水沫沾溼對方的身體。

後用來指夫妻感情,也可用於朋友。比喻同在困難的處境裡,用微薄的力量互相幫助。

原文出自《莊子·大宗師》,「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與其譽堯而非桀也,不如兩忘而化其道。 」。

後面還有一段,「魚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養給;相造乎道者,無事而生定。故曰:魚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術。「

歷來的解釋,都是上句的」相「(除魚相的」相「外)指相互,但是上句講魚的身體處於陸地上(因泉涸)互相幫助存活和譽堯非桀、兩忘化道毫無關係,再聯絡下文,如果我們把」相「都當作外相來講,就很容易說得通了。

上句的意思是:泉水乾了,魚的身體處於乾涸的陸地上,如果要保持其外相(魚相),就要」呴以溼,濡以沫」,不如把它們放到江裡湖裡,這樣就可以忘掉他們的外相。

(同樣的道理)與其讚譽堯和不認可桀,不如都忘了把他們都化作「道」。(此處可參考《老子》,「挫其銳,解其紛,合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

下句的意思是:魚的外相是因為水創造的,人的外相是道創造的。外相由水創造的(魚),在池水中穿行就可以得到給養;外相由道創造的「人」,不無端生事就可以得到安定。

所以說:在江湖裡,魚的外相可以忘掉了,人相從道的角度來看,也可以不去計較。(所以後文才有,子貢曰:「敢問畸人?」,畸人,長相奇怪或有殘疾的人)

6樓:愛單單愛

「相濡以沫」是一個漢語成語,原意是指在困境中的魚為了生存,互相用口中的水沫沾溼對方的身體。後用來指夫妻感情,也可用於朋友之間,比喻同在困難的處境裡,用微薄的力量互相幫助。

相:相互;濡:沾溼;沫:唾沫。

「相濡以沫」出自於《莊子·大宗師》,原文如下:

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與其譽堯而非桀也,不如兩忘而化其道。

【白話譯文】

泉水乾涸了,魚兒困在陸地上相互依偎,大口出氣來取得一點溼氣,以唾沫相互潤溼,不如在江湖裡彼此相忘而自在。與其讚譽唐堯的聖明而非議夏桀的暴虐,就不如恩怨兩忘而與大道化而為一。

7樓:晉漾旅爾

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溼,相濡以沫。

後來比喻人在困境中以微薄的力量相互救助。

我,曾經,這樣愛你;我,曾經以為,你是幸福的原因。

現在,回頭想想我們的過去。

那曾經以為的相濡以沫是什麼?

相濡以沫又談何容易?

從過去來到現在的這一天,終於發現你的時候,我對你說:親愛的,陪我一起走過剩餘的人生吧。你如我所想那樣回答:

笨老公,老婆就在你身邊啊。相濡以沫,也沒那麼難,因為有你有我,只是因為對於雙方都是合適。

沒有轟轟烈烈的愛情,沒有卿卿我我的浪漫,沒有海誓山盟的承諾,沒有天荒地老的約定;只有淡淡的相守,默默的依偎。

有一種愛情叫相濡以沫,是屬於唯一的你與唯一的我。

在一家律師事務所請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合同是一次終止的。但是後來律師又偷偷地沒經過我的同意去見當事

8樓:鍾顏

分情況,因為雖然你是委託人,但不是案件的當事人,當事人自己是有權利委託律師的,所以雖然你與律師之間的合同終止了,但不影響當事人自己與律師再簽訂合同。其次你與律師的合同沒有約定會見次數,律師為什麼不可以再次會見呢。具體的情況要以你們約定為準,不是你自己想當然的判斷。

9樓:吳欽霞律師

不違法,可能去會見時,犯罪嫌疑人自己委託了。

我的人生沒有方向了,我失去了人生的方向,今年21歲,待在家好幾年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工作和我聊聊吧一樣的經歷

11樓:雨花骨朵

做不了英雄,也要做好汗

您好律師!戶主是父親去世了我沒有房子但家人都同意我當戶主(現在的戶上有母親我女兒和我弟弟共四個人)

12樓:我發紅包

戶口本一直以來戶主都是當父

親的名字在戶主上的是嗎?

那麼,父親去世了,母親還在人世的情況下你們家還有兄弟,而你們還沒分戶的情況下,所謂的分戶、那就是你娶了老婆、生了小孩了,可以一家三口這樣子一個戶口本拆開了,那個時候戶主的名字就可以寫上去你的名字。

如果不是的話、你母親還在人世你們幾兄妹還沒有成家的,還是同一個戶口本的永遠都不可能戶主名字改成是你的!

求笑話 高分 別用一些老掉牙的不搞笑的糊弄我

13樓:匿名使用者

三個人被食人族抓到了,首領讓他們各找十個水果,他們全部都走了!第一個人回來了,找到了十個蘋果,食人族叫他完成第二個任務:把水果不動聲色,不用牙齒,吞下去!

剛吞了一個,就不行了,被食人族吃了!第二個人帶回了十個草莓,吞了九個,就笑了起來,也被食人族吃了!

後來,兩人在天堂相聚.第一個問他為什麼笑?他回答:自己看到第三個人拿了十個波蘿來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最厲害的拼音打字

gg:你嚎!

mm:你嚎!你在**?

gg:我在王八里。你呢?

mm:我也在王八里。

gg:你是**人?

mm:我是鬼州人。你呢?

gg:我是山洞人。

mm:你似男似女?

gg:我當然是難生了。你肯定是女生吧?

mm:是啊。

gg:你黴不黴?

mm:還行吧,人家都說我是大黴女。你衰不衰?

gg:還好啊,很多人都說我是大衰哥。

mm:真的呀?咱們多憐惜好不好?

gg:好鴨,你的瘦雞多少號?

mm:咱別用瘦雞,瘦雞多貴呀,你有球球嗎?

gg:有啊。

mm:你球球多少號呀?

gg:*******,你真可愛,我很想同你奸面。

mm:慢慢來啊,雖然隔得遠,蛋也有雞會啦。

小明去找小軍家找小軍借書,可是小軍找來找去都找不了那本書.

小明看見小軍的媽媽坐在沙發上織毛巾,那本書就在他媽媽的旁邊!

小明就對小軍說:你媽隔壁啊!

小軍滿臉詭異的看著小明說:你說啥?

於是小明就大叫:你媽隔壁拉!!

後來小明被小軍和小軍他媽揣了出去......

小明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回,有個很壞的太監攔下紀曉嵐,要求他講個笑話。紀曉嵐說:「從前,從前有一個人。

」然後沉默了許久,這個太監耐不住的問道:「下面呢?」 紀曉嵐答道:

「下面沒有了啊!」

一個不會相信別人的人突然就相信了一個人還是一直相信著,這是什麼情況??

15樓:niceright先森

你還小,很簡單的問題,以後就懂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15歲以上可能是愛情,以下可能是朋友之間的信任

尊敬的律師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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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能不能離婚求專業律師解答專家最好

在古代,三不去 和 七出 是對婚姻制度的限制。現代這樣的思想也存在著。像你妻子患有這樣的疾病,從道德的角度上講,你應該照顧她一輩子,不管她怎麼對你,畢竟你們曾經相愛過,是疾病讓她這樣的,並不是她自己願意的,對吧?當然了,你的目的想要離婚的話,可以考慮結婚前她是否欺瞞了這個疾病的相關情況,但是如果以家...

這樣的情況,我該分手麼,這樣的情況我該不該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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