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履行抗辯權的法學定義,在民法學中 後履行抗辯權 什麼解釋

2022-05-07 08:25:18 字數 2831 閱讀 8519

1樓:入戲

在傳統民法上,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的理論,卻無順序履行抗辯權的概念。我國合同法第67條首次明確規定了這一抗辯權。順序履行抗辯權發生於有先後履行的雙務合同中。

基本上適用於先履行一方違約的場合,這是它不同於同時履行抗辯權之處。

值得提出,「順序履行抗辯權」這一名稱並非唯一,使用的人也比較少。不過,2023年司法考試卷三第57題選項a使用了「順序履行抗辯權」一詞。另有在同一以上使用「先履行抗辯權」、「後履行抗辯權」等詞語的。

仔細說來,只是看問題的角度不同。比如「先履行抗辯權」強調先履行一方應先履行其債務;「後履行抗辯權」則強調抗辯權人本身履行的後在性。

快速區分3個「履行抗辯權」:

1.順序履行抗辯權—— 「對」先履行人的抗辯權;

(該抗辯權的行使主體都是後履行義務人,行使物件都是 先履行義務人;有的人稱其為「先履行抗辯權」,有的人稱其為後履行抗辯權,其實是一回事;)

2.不安抗辯權——「對」後履行人的抗辯權;

3.同時履行抗辯權—— 任一方「對」其對方 都可以行使;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順序履行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1.須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2.

雙方債務須有先後履行順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債務或其履行不符合約定。《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在民法學中:"後履行抗辯權"什麼解釋

3樓:吾本漁樵

後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版

行,到了履行期限對方

權當事人事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權利。當事人行使後履行抗辯權致使合同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責任應由對方當事人承擔。後履行抗辯權的發生,需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 l)須是雙方當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負債務,在履行上存在關聯性,形成對價關係;(2)須由一方當事人先為履行。在雙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履行,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多有先後順序。如法律未有規定或合同未有約定的情況下,雙務合同的履行順序可依交易習慣確定;(3)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

後履行抗辯權屬延期的抗辯權而非永久的抗辯權,只能暫時阻止對方當事人請求權的行使。一旦對方當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後履行抗辯權就消失了,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後履行抗辯權。

只有先履行抗辯權是雙務合同的後履行義務人針對先履行義務人的先期違約的抗辯。

和不安抗辯權是先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因對方當事人欠缺履行債務的能力或者欠缺信用,拒絕履行合同的權利。

不安履行抗辯權的成立條件及其法律效應? 答案簡潔一點的。

5樓:

按照《合同法》68條的規定,不安履行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1.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的可中止執行:

2.對方有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或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3.

應當及時通知對方。法律效應為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履行合同。

6樓:拘南昌市誄

[3] 未拍劇目編輯

雙務合同履行抗辯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合同的抗辯權型別主要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1)同時履行抗辯權: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係。2、債務同時到期,可以同時履行;雙方的對等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3、當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約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對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辯權。

(2)先履行抗辯權: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2、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這種順序一般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按交易習慣能夠確定。

應先履行的債務有履行可能。3、應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

(3)不安抗辯權: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是:

1、後履行義務的一方在訂立合同後,喪失了履行義務的能力。

2、中止履行的適用事由是對方發生下列情形: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嚴重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3、先履行一方應提供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發生了前述情形。

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法律效力分別是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同時履行bai抗辯權屬於延期的抗du辯權,不具zhi有消滅對方請求權的效dao力,而版僅產生使對方請求權延權期的效果.

後履行抗辯權既然為獨立的抗辯權,應當具有獨立的適用範圍!要根據合同法第67條的規定去理解先履行抗辯權的法律效力!

所謂不安抗辯權也稱為先履行抗辯權!暫停中止合同的履行乃是不安抗辯權行使的主要效果!

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後履行抗辯權的區別,請舉例子說明

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 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比如,我和某一公司鑑定了一個貨物買賣合同,我為賣主,...

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法律效力分別是什麼

純理論的東西你去看書,我給舉例說明下。甲要買乙一個貨物,約定當面交易,見了面,甲拿出了錢,乙卻說收了錢再去取東西給他,這個時候甲可拒絕履行付錢的義務,並請求乙履行同時交貨的義務。但如果甲乙約定甲先付款,若干時間後乙再交貨,如甲未付款,到了交貨時間乙可以以甲未履行在先義務為由拒絕交貨。甲向購買一批貨物...

對方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我不想履行

這個案子,證明合同存在的舉證責任在賣方。由於他已經付過了一筆款項,如果你們當時有說明收款的原因 就是說可以說明這個房子你要賣給他了 的話,這個合同事實上就已經算作成立了,而且法院一般可以確認此口頭協議有效,並且可以要求履行。但是你可以拒絕履行,這樣的話你只需要賠償他違約的費用。這個如果你們之前沒有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