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任要東西我不還他去起訴有用嗎

2022-04-16 09:15:15 字數 6504 閱讀 5917

1樓:魁囖牟

別人的東西幹嘛不還,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這種事情屬於違法的。

2樓:知竹常樂

分手以後千萬要東西,你該給他的還是還給他,這樣可以跟他斷的乾乾淨淨。有沒有用?要看他當初送你東西時候是自願的,還是你問他要的,他有沒有證據。

3樓:高詠忠律師

回答這個要看是什麼情況。如果是你們在一起時花掉的錢,還什麼呀。

這個要看是什麼情況。如果是你們在一起時花掉的錢,還什麼呀。

那是兩個人的生活費用。又不是你一個人花掉的。如果是存款。

他的大筆錢在你這裡你是要還給他。把他的錢據為己有。有點不合理。

但是他起訴你也是沒有道理的。在一起時他給你的錢屬於饋贈。現在又要起訴真是沒道理。

建議你們倆還是協商解決為好。兩個人商量一下。有多少存款,適當的時候也得適當的還回去一些。兩個人達成協議就好了。

關於在談戀愛期間用來表示對對方的愛或者是為了表達自己對對方事業的支援而轉賬給對方的錢,分手後能不能找對方要回來的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首先要區分轉賬的性質是屬於借款還是贈與,通常來說,在談戀愛期間一方為另一方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金額(諸如1314、520等金額),特別是在特殊的日期,如情人節或者七夕之類的,一般是會被認定為對於另一方的贈與,那麼就贈與的性質來說,這部分的轉賬是不能夠要回的。

如果是比較大額的贈與需要具體看了,親親。

他起訴的話,你多少都需要還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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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跑馬的漢子

首先要看這個東西的所有權到底是誰的。如果所有權是他的,他當然有權利向你要回來。

5樓:再姐

既然你說到「還」,說明這東西原本就是他的,如果你不還,你就屬於無賴,他一告一個準,你必輸無疑。何必呢?健康無價,僅次於健康的就是臉面了,任何東西都無法相比。

上法庭,既傷身體又丟臉,不值!把東西還給他吧,有個好身體什麼都掙的到。

6樓:冀問

哈哈哈我特別討厭們的、s|ccx

前男友自願花錢給我的東西將近三千分手後不給他他起訴我這樣會不會影響我以後辦結婚證呢?

7樓:賣蘿蔔的小兔子

真針對你這種情況我來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和看法幫助和啟這個看你和前男友之間的問,我來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和看法,希望自己有所幫助和啟發這個解決你心中的困惑,也能夠正確看待你和前男友之間的問題。

其實在生活中我們都知道,一段感情的分開不僅僅是感情的割捨,還有一些金錢,甚至是一些財產的分想要,但是我們應當處理好,如果你的前男友是要花錢給你買的東西,那麼即使是分手之後這些東西也是屬於你的,如果你想要退還男朋友也是可以的,而且如果男朋友讓你進行賠償的話也是沒有道理的。

8樓:路人俠

這種男人太渣了,讓他起訴吧,他這種個性以後也不會有什麼幸福而言,不要搭理它就可以了。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不進監獄就不會影響你結婚——在裡面沒法辦婚禮。

10樓:我是水果甜心

兩個人在一起交往,難免會設計到貴重的東西或者是財產這方面的事情,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不合適,分開了,你可以把前男友送給你的貴重禮物或者是財產方面,當著他的面還清楚了,他也沒有必要在要求什麼了,加油,祝你幸福快樂。

我與前男友分手後幫出來時拿走了他家裡的些東西,如果他起訴我該怎麼辦?

11樓:v***_正義貓

不屬於盜竊,這個屬於個人情感糾紛,你拿他東西屬於發洩情緒,他如果報警嚴肅處理,你歸還即可,不必擔負盜竊罪等罪名,建議你及時歸還他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和他的私人物品,如果拒不歸還的話,那麼他就可以採取起訴或者報警協調處理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為什麼要拿?那些東西是不是你的? 具體要看價值,如果他要起訴你,法院也是看這些情況, 要定性為屬於你的正常取走還是借用,或者盜竊,如果按盜竊,要看物品價值來評判刑期

和前男友分手後要不要把他送的東西一併還給他?

13樓:罪魁禍首樂園

這要看自己怎麼想了,如果兩人是和平分手,那麼以前的禮物可以留下做個紀念,畢竟那些美好的時光是你們一起的經歷。如果,分手後,不想再與他有任何聯絡,那東西可以還給他,這個看你自己。其實,如果真的沒感情了,分手了,男生也不會在乎那些東了。

14樓:左阿涼

我覺得挺沒有必要還的,除非是太貴重的東西。但是我覺得分手了之後把禮物全部還給他會讓這個男生覺得很尷尬很沒有面子,搞得就像是他付不起這些錢一樣。你就算還給了他他又能拿這些禮物幹什麼呢?

難不成還留著繼續送給自己的下一個女朋友嗎?這顯然是不現實的。我覺得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一些想太多了,也有一些幼稚。

兩個人在一起肯定是共同都花銷了很多,給對方的禮物肯定也不少你和他在一起,他給你買了很多禮物,我就不信你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

如果你真的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的話,那麼再分手之後你就可以計算一下他給你的禮物的總結,然後用相同的**去給他買一個東西,就是回禮吧!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就算是你還給他了,可能你自己覺得這個行為很酷,可是對這個男生來說多多少少都是一點負擔,因為他拿你的這些禮物真的沒啥用,除了扔就是扔掉,他可能還會覺得你很莫名其妙,很裝清高。

除非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你問他要了很多錢,那麼我覺得在分手之後倒是可以還給他,或者說,你覺得拿了別人的禮物,不太好,分手之後要還給他,那麼你也可以把這些禮物摺合成現金,全部還給他,這也比把禮物還給他好。不過就算是你折算成現金,還給這個男生,他也不一定會說沒那個男生會這樣說自己前女友的錢吧,也太沒有男人味了。那些說要把禮物還給自己前男友的,是不是把男生想的太小氣了一點?

15樓:軍軍瓊群

得看你自己。我當時把比較貴重的**戒指項鍊還給他了!他給買的衣服沒有,畢竟還了他也拿來沒用!

16樓:旺宜紫辰

看個人思想,送回去就真一刀兩斷,對於以前相處的感情表示沒有任何懷念。

不送,就當做證明自己愛過一場。

17樓:謹慎的大噴菇

他如果沒有要求,你也不想再見他了,那就丟了好了,他如果沒有要求,但你自己還想見他一面,那就主動還他,他如果沒有要求,你自己也不想再見他了,那就丟了吧!

18樓:多啦

不要了,要是不想留,可以扔掉

19樓:qq提示

留著留紀念嗎?你傻呀!留著留和下一任分手的

20樓:採菇涼d小男孩

他要的話,你給他。而且他如果還想跟你有關係的話,你把所有東西都給他,這樣就兩清了。

21樓:風格不倒巔峰人

貴重的應該還…不貴重可以仍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還,貴重的可以拿去賣了。不貴重的可以留作紀念。

23樓:匿名使用者

他會要麼,真是自找難受

24樓:^o^哭iq100泣

不用換,可以扔 ,萬一你有有男朋友了,看見超不好

25樓:c花開荼靡

沒必要啊,如果太貴重的就還了,其他的沒必要

26樓:匿名使用者

隨性就好,不必太在意

27樓:怪味兒逗啊

我感覺並沒有必要去還給他,雖然說已經分手了,但是我感覺還回去是不太好的行為,可以把東西丟掉,如果是特別貴重的東西,可以和他說還給他。如果是一些小物件,那就隨手丟了吧。

28樓:廚師不會做飯丶

留著 有一天會和好的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如果不想留著那就扔掉吧

分手後要求還錢,有法律依據麼?

3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和我男盆友一起談戀愛,期間他出了10萬買房,但是房產名字是我的名字,分手男方能要回他10萬嗎

31樓:匿名使用者

畢竟沒成夫妻,戀愛中相互贈與也是常見的,法律沒有界定。。

一般從道德層面上,恐專怕還是以屬

公平為原則比較適當:如果彼此所花的錢差不多就兩清了,如果花的錢差額較大,俺認為還了那些差額比較妥當。。

當然,所謂答友們提出的青春損失費之類的,怕是沒必要考慮。。

3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分手後要求還錢,在法律上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在戀愛期間借貸回,在分手答之後,應當返還;

2、在戀愛期間,雙方互相請吃飯,買一些小禮物,分手之後是不需要返還的;

3、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數額較大的話,應當返還;

4、戀愛期間送往的節日禮品或訂婚、男女來往的宴席,可不予返還;

5、對他人可能造成影響的財物、禮物等應當返還。_

3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男朋友真是個奇葩

分手了還變相的要青春損失費

只要不是借款,這個錢根本就是算不清的賬··其實你也不虧嘛,分手時看清這個相戀兩年男朋友的真面目··

34樓:踏空安

誰提分手的,女方提的話要還大部分的

3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個是自願和物件買的東西,不需要還錢的。

36樓:

如果沒有借款,也沒有明顯為婚姻目的而給你置辦的貴重財物:比如鑽戒,禮金,其它是不用歸還的。

37樓:虎被犬欺

只要不是借款,就不必歸還。何況雙方出的錢也算不清了,對方更提不出證據。

3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沒有 他這麼做是什麼意思!太沒意思的男人!贈送是本人的意願 贈送給你就是你的東西 支配權歸你 這是法律上說的 現在不應該由他索要歸還!

39樓:fly阿咪果

不是貴重物品就不需要

40樓:匿名使用者

對,男人用錢了就要,白浪費時間了

41樓:夜之執法者

如果沒有大件,不需要還錢。實際上他根本沒法舉證你欠他錢

4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依據

廣州律師管東平

分手後,送給前任的物品該不該要回來?

43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就去要東西的人,看來格局不怎麼大。錢可以是沒有了再賺,但是人家女生的青春,你能彌補得了嗎?

44樓:峰佘無敵

我認為還是要回來吧,一般女的,只要不是貪財,

比較珍惜名聲的,都會把這些東西還給你的吧?畢竟也不便宜,分手了不能就這樣拿著前任送的東西用著啊!要是我肯定把前男友給的東西全部換掉,或者還給他,然後我自己在買新的,不為別的,就為爭口氣,不想被別人說分手了還用著前男友的東西,說話都不硬氣。

45樓:名

‍‍‍‍當然是要要回來,我很不明白。正常情況下,兩個人分開後難道不該歸還別人給的東西嗎?留著前任給的東西看著難道不糟心?

而且還說把青春浪費在對方身上,誰的青春不是青春,難道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

46樓:蒲德

既然送了就沒必要要了,就當是花出去的錢,拿不回來了。如果你主動找人家去要,人家還覺得你一直糾纏人家,還會反過來數落你,除非你真的還想和她繼續糾纏。

47樓:寶98176鴉浦

我送給別人的東西是不會

在要回去了,就算主動還我,我也不要,拿回來幹什麼?給下一個女朋友嗎?我前女友和我分手的時候,打**給我,說要讓我把送給她的東西全拿走,我沒有要,給她說不想要的話就扔了,我是不會再去拿了。

48樓:辰星

分手的時候女方不主動歸還,我覺得應該去要回的,手機用的時間長的話就算了,筆記本,手錶這些的,完全可以要回來,正常女的也不會帶著前任送的東西,既然用不上,那就要回來,自己在賣掉就行,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49樓:匿名使用者

要回來幹嘛呢?給自己看嗎?自己以後看到這些東西,心情都會變差的,既然送了,又覺得虧,那就當作丟了,沒什麼好虧的。

一個男人應該大度一些,拿得起放得下,當時給的,事後再去要,太掉底子了。

50樓:寶96713拘灰

要回來幹嘛?難道是真的想要那些東西嗎?找別人要送回去的東西,這樣的行為很掉價,幹嘛要給別人羞辱自己的機會呢,既然當初相愛的時候心甘情願送的,就不要在念念不忘了。

51樓:離59897鮮恃

看看是什麼時候送的吧,如果送的時間長了,那就算了,如果是分手前沒多久送的,可以厚臉皮去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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