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養老保險上調時是否還要補交以前交的

2022-03-31 10:04:30 字數 5684 閱讀 6566

1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養老保險不需要補交,因為上調養老保險本身就屬於客觀條件,和個人沒有關係。

【法律分析】

1至5月期間未變更參保單位的職工(包括已辦理退休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與公佈資料之間的差額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並統一生成,用人單位和職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繳費工資上限與公佈資料之間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申報並足額繳納,但個人不需要補繳。

【個人建議】

1、社保繳費基數使用的是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而一年的平均工資只有一年結束後才能開始進行統計。所以各地有專門的週期。比如定期每年6月份公佈,這樣雖然也是十二個月一週期,但和自然年份不等同,自然不需要補繳了。

2、因為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水平,以前是100塊錢每年,現在提高到了200塊錢每年。即便是每年200塊錢,我相信這對於所有的參保群體來講完全是有這個經濟條件去交納相關的費用的,以此來達到自己能夠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雖然說居民養老金的待遇比較偏低,但至少比起自己沒有任何收入來講,還是要好了一些。

【拓展資料】

《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22號)明確,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統稱繳費人),2023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3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3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

2樓:愛丫丫愛生活

職工社保每年使用一個繳費基數,在同一年度內,當地社平工資公佈前,養老保險等社保繳費是預繳費,等確定繳費基數後存在補繳等

3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補交之前的,只是之後的上調,具體情況,你可以到當地社保局諮詢,或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12333。

4樓:絲琳韓國語網校

每年度的社保錢都是不一樣的,不用補交以前年度的

企業說今年7月開始養老保險基數上調,需要補交1-6月份的差額。上半年的已經繳納過了,為什麼還要補交。

5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基數調整後都存在這個問題,這個計算很簡單的假設你以前繳費基數是2000,7月份調整為3000,那麼7月份當月應扣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1~6月份補差金額+7月份應繳費金額=(3000-2000*11%)*6+3000*11%=660+330=990,自8月份開始你每月應繳費部分就成為330每月

其中11%指的是養老8%、醫療2%、失業1%。

根據你自己的實際情況,以前月繳費182.7,現在月繳費321的話,補繳6個月的差額就是(321-182.7)*6=829.8

養老保險中斷了,再交需要把之前的補齊嗎?

6樓:帥氣的小宇宙

不需要。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十五年即可領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7樓:

需要補齊 ,正常就是這些錢,不過您這事欠了多少年的啊?還是您的基數特別高,這要是三年內的,您月薪一萬五以上了吧

8樓:皆有可能

按照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十 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 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 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

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9樓:匿名使用者

養老保險目前展示不接受比特幣補。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商業險嗎?如果是建議你交齊,如果不是就別交

11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當地社保吧。還真沒有見過欠費的。

12樓:幸福天使寶貝軒

養老保險若到法律年齡了還差10年就要見到70歲嗎?

養老保險是否需要補交

13樓:湧頌

【摘要】某員工辭職後離開蘇州到揚州工作,期間有幾個月未上班,在揚州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此員工打算把養老保險關係從蘇州轉移至揚州。但被要求補繳失業期間停交的養老保險費用,他不明白這樣要求是否合理,之前中斷的養老保險費用能否不補?網友提問:

我有一朋友是江蘇揚州人,農業家庭戶口, 2003 年 7 月從蘇州愛普生公司辭職至揚州工作,直至 2004 年 2 月開始與揚州市一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現時未交),揚州單位要求其將養老保險手續從蘇州轉移至揚州單位才能給其繳納,現在想諮詢的是:他在蘇州已經辦理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不過在揚州諮詢時要求其將 2003 年 7 月 ~2004 年 2 月期間的養老保險交齊後方能辦理相關保險事宜,在蘇州講只要在揚州重新申請一帳戶後將保險金轉移過來就可以了,不需要補交該未上班期間的養老金,雙方說法存在差異,他的意見不願意補交 2003 年 7 月 ~2004 年 2 月的養老金,請各位專家解答他應該按照哪一家的說法,究竟怎樣辦理!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回覆:

勞動保障部勞社部發 [2001]20 號檔案規定「參加養老保險農民合同制職工,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由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係,保其個人賬戶並計息。如重新就業,應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關係。」根據此規定,你的朋友在揚州重新就業後,可以將蘇州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至揚州市。

關於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問題,按照省勞動保障廳蘇勞社險 [2002]25 號檔案規定,在失業未從事社會勞動並未獲得勞動報酬期間,可以中止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因此你朋友如在 2003 年 7 月―― 2004 年 2 月期間未從事社會勞動,可以不予補繳此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總結:

參保人辭職後重新就業的,應該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參保人在失業期間可以中止繳納養老保險費,此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不補交。

14樓:凍心小哥

如果退休前,能累計滿15年以上, 不建議補繳。 補繳的話自己也要出一部分錢的。沒必要。

15樓:師傅又被抓走啦

回答您好,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的,不是連續計算的,所以就算斷繳一段時間,後來也是可以選擇繼續繳納的。如果您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補交的,大多數地區都允許一次性補交,也允許在辦理退休時,一次性補交。如果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不能夠補繳的,從2023年1月1日起,就取消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交政策。

因為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繳納年限的,所以斷斷續續的繳納也是允許的。

關於養老保險,退休時需不需要補交。

16樓:哪吒搞笑動漫

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不需要補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17樓:匿名使用者

養老保險累計繳納滿15年,到退休年齡就可享受退休待遇,您父親參加工作是2023年至2023年有沒買養老保險,也就是說,您父親繳納養老保險如果到現在已滿15年的話,從今後不再續交的話也不影響辦理退休,但影響到時的退休金待遇,因為繳納累計年限越長,退休金就越高。也就是說現在停交也行。

如果您父親到現在還沒交滿15年,就不要停交而是繼續交直至滿15年或更多,因為如果停交是沒有辦法補繳這5年的,只能到了60歲還未繳滿15年,再從60歲起延交5年,卻在此期間不能享受退休金,如果延交5年仍然未繳滿15年的,才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5年,次月才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

18樓:匿名使用者

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19樓:

養老保險只要到60週歲能繳費滿15年就可以了,不需要補交

醫療保險要看當地的政策,一般是要實際繳費滿20至25年,必須從參加醫療保險開始一直交,交到60週歲,不能中斷,就算你父親在55歲時已經有繳費滿20年以上了,還是要繼續交的.交到60週歲時如果不足繳費年限,必須要補足繳費年限才可以享受醫療保險政策.

如果你之前父親是在國有企業下崗的員工,那你父親之前的工齡就有算視同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停交多年再續交是否需要把之前的補齊?

20樓:勤奮的陸

不用補齊,因為養老保險是累計年限來計算的,並不強制要求一定要連續繳納。

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和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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