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訴女方離婚,女方不到庭,法院打電話給女方會問什麼問題

2022-03-20 01:27:14 字數 4412 閱讀 6768

1樓:跑馬的漢子

您好。一般也就是盡到通知的義務,不會問一些強人所難的問題,只會告訴當事人,**時間,地點,不到場會損失自己的權利等等。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由於被告缺席,導致有利於被告的證據未能舉證和質證,那麼被告可能需要承擔不利的後果。

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且沒有委託**人到庭的,按撤訴處理。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2樓:機書文

他給他打**,一般情況下是問他為什麼不會到庭,有沒有準備委託**人,畢竟你來不來都要作出判判決的。如果真的不來,法院也會直接判決,男方如果有女方犯錯的證據,那樣會更好解決這個問題。

3樓:所贊禕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到庭法院**會問,你咋不來,也不說明情況,等你下午來**。不然就等下次**通知

4樓:獨角獸

不會問你什麼問題。

打**就是叫你出庭,如果堅持不出庭,法院就會缺席審判。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按時出庭,最起碼能夠提交有利於自己的證據,為自己提出合理的主張和辯護。

望採納。

5樓:來自玉蒼山欣慰  的露娜瑪麗亞

通過你的敘述,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法院是不會給打**的,一般就是作為缺席宣判了。祝你好運!

6樓:

這是法律程式,男方起訴了,你不到庭,法官要盡到責任,通知你到庭,法官這時不會給你說什麼的,說了也是作廢的,所以不說什麼的。

7樓:有公平麼

給你打**也只是通知你到庭,這個時候法院是不會過多的問你什麼的,如果你多次不到庭,法院就直接判了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到庭,法院會如何判

8樓:呆娃丶

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被告不到庭,調解將無法進行。因此,除被告下落不明外,審理離婚案件,被告必須到庭。也可以委託律師辦理。

其次,審理離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作為判決依據的,如果被告不到庭,審判人員只能聽到原告的一面之詞,無法全面客觀地考察夫妻感情的實際狀況,從而極易導致錯判。因此,如果女方不到庭,原則上法院是不會缺席判離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兩年以後判離婚不管她同意不也離定了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到庭法院會怎麼判?

10樓:姓邵名宇銘

不會缺席審理或判決離婚訴訟。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

而有一些離婚離婚的形象圖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並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並不都等於「感情確已破裂」。

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

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誌。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到庭,法院會判離婚嗎?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能會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決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

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12樓:花飄落的一瞬間

可以請民警婦聯來幫助,協商離婚,實在不行可以強制離婚,請參照如下步驟:

離婚嘛.不一定非要分居兩年.首先是起訴.

按司法實踐來說.第一次起訴法院不會判離.只要第一次起訴結束半年後.

女方(注意是女方)再次起訴.法院會直接判離的.哪需要兩年那麼久.

至於詳細流程.首先是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提起離婚訴訟.要寫起訴狀.

然後是被告交答辯狀的時間.一般通知被告應訴時.就已經定好了**日期.

財產方面只要是你們二人婚後的財產均為共同財產.要平均分配.公證過的首付款.

男方應該承擔一半.如樓主本人願獨立承擔這筆費用除外.也就是說.

如果男方想獲得一般產權.需要補給你一半的首付款.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可以平均分割.

但也要共同承擔債務. 最後說下審判過程.一般來講簡易程式也是程式.

也需要經過審查階段.辯論階段等等.但簡易程式相對普通程式要快一些.

一半一個月到三個月的時間吧.這要看各地的法院是否會實施一些特殊辦法.有的地方的法院為了簡化審判流程都會搞一些特殊的審判程式.

要看你們當地的實際情況. 綜上.基本情況就是這些.

離婚訴訟是非常小的民事案件.女方第一次起訴離婚.基本不會判離.

只要半年後女方再次起訴離婚.法院95%直接判離.這是多年來司法時間得到的結論.

我姐姐是律師,所以經常接觸這些訴訟,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新歸宿,祝你幸福(๑•̀ω•́๑)

13樓:姜威律師

原告起訴離婚,被告堅持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麼?

14樓:

是否出庭僅僅影響是否履行自己的答辯、詢證權,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關鍵還是要看女方提供證據能否證明婚姻關係確實破裂

15樓:明月高樓

法庭會缺席審理並判決,但是通常第一次判不離的比較多。

16樓:

暫時不會離,先需要調節和三次**

男方起訴離婚,如果女方不到庭法院會怎麼判

17樓:奇農嘉嘉普

不會缺席審理或判決離婚訴訟。

被告經過兩次法院傳喚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拘傳當事人到庭。

是否判決准予離婚,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18樓:家事律師團隊

這個要看證據等方面情況!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到法庭,法院會怎麼判?

19樓:上海笙銘律師

1、法院在依法送達傳票後,如果是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如果是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會缺席判決;

2、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到超法院會怎麼判

根據法律規定,在離婚訴訟案件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可中止訴訟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法院會怎麼處理

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准予離婚。法律依據 婚姻法 2001修正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

婚前男方隱瞞陽痿,婚後女方發現,女方起訴離婚可以要求多分共同

婚後女方可以起訴離婚,但這不屬於男方的過錯,不能要求多分財產。不是法定情況,是均分財產的。這位朋友,你好,我非常理解你目前的心情,建議你做個乙肝病毒含量的檢測,和肝功能檢查,看看轉氨酶有沒有升高,肝細胞有沒有破壞,對症 的話可以治好的.西醫控制乙肝病毒的藥物主要是 干擾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片,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