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離婚判決結果是什麼,離婚後子女算是家庭成員

2022-02-15 14:37:04 字數 6362 閱讀 8092

1樓:

王寶強與馬蓉離婚案件,已經全面拉開,根據當前**的情況、法律規定,王寶強與馬蓉案件的判決結果如下: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一)項明確規定了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作為有配偶的馬蓉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長達六年,從王寶強實名微博暴露自己戴綠帽子來看,王寶強離婚的決心非常大,而且王寶強被戴綠帽子已經家喻戶曉,王寶強想不離婚都不行了。因此,調解和好幾無可能,離婚已成定局。

根據朝陽區法院的判決格式,

判決書第一條:准予王寶強與馬蓉離婚。

儘管有爆料說,二個小孩經親子鑑定不是王寶強的,但從網友對小孩面相分析以及王寶強訴訟請求主張撫養小孩來看,二個小孩屬於王寶強的血脈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在有二個小孩,雙方又都爭相撫養,從撫養小孩的條件來說,王寶強並無優勢的情況下,根據法院判決慣例,考慮到男的撫養女孩不方便。

判決第二條:雙方婚生男孩王**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孩王**由馬蓉撫養。因每人撫養一個小孩,且年齡差距不大,小孩撫養費不再判決。

1、財產分割原則。首先要明確,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對離婚有過錯的只存在賠償,不存在少分或者不分財產。所以,儘管本案離婚過錯在馬蓉,但這不影響其分割財產的權利。

婚姻法規定了分割財產照顧女方和小孩原則,因雙方各負擔一個小孩,而女方又有明顯過錯,不存在照顧。正常情況,將會是財產一人一半。

2、關於轉移財產。根據現有爆料,馬蓉已經將財產轉移。現有情況,馬蓉可能轉移的只會有銀行存款和股權,房產和車輛並未轉移。

同時,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對轉移財產的認定,應該是在離婚時,為了多佔有財產而轉移財產,才存在過錯,認定為轉移財產。本案中,馬蓉所謂的轉移財產是在馬蓉並無離婚想法和離婚的訴訟時,在過去雙方長期生活過程中,王寶強每次進賬就被轉去,這與離婚的目的並無必然關聯,且該轉移行為發生在王寶強提起離婚之前。所以,要認定馬蓉轉移財產的難度非常大,而且相比之下,房產是財產的主要構成,也就是說馬蓉少分甚至不分財產的可能性很少。

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基於全國人民包括法官同情王寶強的實際,

判決第三條:王寶強所得財產在50%左右,不會超過60%。

2樓:琦琦公主樂園

訂婚時男方給付女方的彩禮26000元,男方為女方支付的產前檢查、住院等費用14273.05元,男方撫養孩子6個月的撫養費酌定為6000元,綜合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情況,女方應當返還男方46273.05元。

由於女方違背夫妻間相互忠實義務,存在過錯,確實給男方造成精神傷害,本院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依照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離異家庭,家庭關係,法律

3樓:民商法苑

你沒有權利。

還好你還未成年。至於大學的學費,父母沒有法定義務承擔成年子女的教育費用,他們可以支付,但並不必須。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分割你父母的共同財產?還要支付你成年後的部分支出?都沒人理你。

5樓:萬事**

成年了他們就可以不負責你未來的一切費用了,你想想要是能分到房子就不能拿錢,能拿錢就必須跟著一方住。

6樓:高做的女神

明白了,你有一些擔心

離婚後子女算是家庭成員

7樓:李建成律師

成員,父母婚姻關係的解除,不影響子女和父母的家庭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8樓:清泉

應該是的,因為法律意義上家庭成員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

離異家庭的法律方面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1、對於你的生父母:

(1)不管你父母是否離異,你都生父、生母有法定的贍養義務:這是不能免除的義務,不管父母是否撫養了你。

(2)從你所說情形看:你父親雖然在你小時沒有出撫養費,但這在你成年後,是你母親和你父親之間的債務問題了;如果你還未成年,你有權利向父親索要撫養費;即使你父親一直沒有支付你的撫養費,你在他年老、無經濟**時也有贍養他的義務,更何況你上學時他照顧了你6年呢,所以:贍養你生父母,從法律上、從人情上你都應當能接受吧?

2、對於你的繼母和繼父:

(1)法律上的規定是,你與繼母、繼父形成了撫養和被撫養關係的,你才對繼父、繼母有贍養義務。

(2)你的情形上,你在父親和繼母的家裡生活了6年,和繼母應當說是已經形成了撫養和被撫養關係,有可能你有贍養繼母的義務了,當然,同時你也取得了繼承你繼母遺產的權利。

對你繼父,不太清楚你和繼父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了多少年,無法判斷是否形成了撫養和被撫養關係,如果形成了這種關係,你對繼父也有贍養的義務。

3、「這是不是就意味這以後我出來工作就必須照顧兩家的上下老小」:別想那麼多,你還有雙方的兩個弟弟和你共同承擔贍養義務,而且到時會不會實行社會化養老還不一定,獨生子女都是一個人養兩個老人、夫妻養四個,負擔都很大,將來如何解決養老問題國家正在探索,你沒必要現在就發愁,那可能真的是有些杞人憂天了:開心學習,快樂生活,讀好你的書、做好你想做的事,讓自己快樂、也給雙方家人快樂,你應該看到的是幸運,雖然父母離異,你卻得到了生父母和繼父母四位家長的鐘愛和照顧,為什麼不享受溫暖,而非要讓明天的、可能有也可能無的寒冷來包裹你呢?

世事無常,你知道生父母也好、養父母也罷,就都能活到七老八十?即使他們都長壽,到該養老時國家也許會有辦法、你的兩個弟弟也說不定會成為大老闆呢,現在就讓這事煩心,值嗎?

4、「請問這在法律上是怎麼回事」:1、2已有。

5、「請告訴我該怎麼做~~~」:將來的事等將來再說、莫在現在就煩惱,開心學習,快樂生活,考上你心儀的大學、讀研究生,能走到多高就走多高,如果你將來事業有成、一年收入幾十萬或上百萬,養四個老人還算問題呀?如果將來沒有能力,就和弟弟分擔,也沒什麼。

10樓:您微笑的影子

照顧家庭及贍養老人

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 盡力而為

關於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以及相互間權利義務的規定可以查閱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由於篇幅所限就不在這裡引述了)

11樓:麥小沐

我國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你的生父母以及你的繼父、繼母都撫養教育了你,那麼你自然有在他們年老時贍養他們的義務。但是同時,你還有兩個弟弟,他們也同樣有義務贍養扶助你的生父母和繼父母,因此,你的負擔不可能因此變得太大。

需要指出,如果你的生父母與繼父母在死去之後,且沒有遺囑將遺產分配給他人,你同樣有權利繼承他們的遺產。

簡單從經濟角度看,你並不虧。而從家庭倫理來看,你享受的是雙份的愛,還有兩個弟弟,很幸福啊。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法律上的責任要撫養你父母的兩家。這完全是社會的風格,要求小輩們撫養老人為孝順。這裡面沒有責任,只有『情』字。

既然父母對你都不錯,你就依你的能力來回報,而不是違心的撫養他們。再說了,他們都知道你有可能要照顧一下兩個家庭,所以要求不會太高,而且他們都有兩個孩子。如果他們對你的撫養不滿而跟你有糾紛,那麼如果我是你的話,我不會再從經濟上照顧他們了。

我寧可落下一個罵名為『不孝』,也不會違心的服從社會要求。但是我的感覺是,一般和你情況一樣的孩子(父母離婚了而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都是憋著痛恨,有心理問題和障挨,都想逃離長輩的糾紛,根本不會去思考什麼撫養父母的問題。你聽上去沒有仇恨,說明他們對你還是可以的,或許是歉意,或許是你本人的素質。

所以你不必多考慮這個問題。

13樓:天然綠水晶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離異而有任何調整;待父母年老時,你當依自己的贍養能力,履行必要的贍養義務;

此等贍養義務,主要是精神上的關懷;而在父母年輕時,並不需要此等太多的關照,只是在他們年老體弱、病魔纏身事才會有你照顧的必要;

你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小弟,同是你的幫手,屆時,他們都會和你一起,履行贍養義務的;

未來,你們三個人贍養四個老人,比起獨生子女,一個人贍養兩個老人,你的責任還要輕許多。不必苦惱哦。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需要照顧你的生父母,就是你的父親,母親,至於你父親母親再婚後的子女們,不屬於你需要照顧的人員。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代表你照顧兩家老小,至

少你那兩個弟弟不用你去照顧。

至於你的繼父和繼母,如果他們都有撫養過你的話...你也要對他們有贍養義務。

你親生父母就不用說了,肯定要贍養他們的。

不過你不用太擔心,負擔是重了點,不過相信他們也不會把重擔都放在你身上的。你該做到的還是要做到。

16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戶口落在哪一方,就應撫養哪一方的雙親,另外就是沒落戶口的那個親生父親或母親。如果結婚單立戶口了,那就看你自己和他們的關係了,親生父母是一定要管的,因為他們都撫養你並且有血緣關係。因為他們婚後還各自都有孩子,所以繼父母的問題不用你來操心。

17樓:廣東胡律師

廣東胡律師:

你成年後對你的父母兩個人是存在贍養義務的,對於兩個的家庭你沒有贍養義務,只對他們兩個人有。

18樓:默安泩

應該贍養3個,沒有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係(也就是沒有生活中一起的)的繼父母,不需要贍養的,所以你需要養你爸和你繼母,還有生母,

19樓:

父母有養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你這個情況有贍養你母親和後父的義務!如果你能力夠你也可以贍養你的親生父親,但不是義務!至於你在你父親新家住了六年,那是人情!

20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贍養你的生父母、繼父母

父母離婚,孩子家庭成員關係怎麼寫

21樓:柯豫淑芬睿

親屬關係公證

一、親屬關係公證

是指有涉外業務權的公證處(你可以打**先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公證處是否有此許可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定程式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親屬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親屬關係公證書,主要用於出入境簽證,我國公民到國外定居、探親、留學、繼承遺產、申請減免稅收、申請勞工**賠償、領取撫卹金等事項。

二、親屬關係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

公證證明的主要內容為:申請人、關係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及申請人與關係人的相互稱謂。無論是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姻親關係,只要符合我國民事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均可給予公證證明,如當事人要求辦理表兄弟姐妹公證,只要能查證屬實,就可以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記載戶籍情況的證明。

2.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件。

3.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當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組織、勞資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4.被證明的域外親屬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及有關來往書信等。

5.被證明的國內親屬的身份證件、戶口本及結婚證等。(你的父母已離婚,應當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等文書)

6.經過中間人證明的親屬關係,應提交中間人身份證明和其所在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應注意事項:

1.親屬之間的稱謂應準確,應當使用我國法定的統一稱謂,輩分均應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證員應審查親屬關係產生的真實性、合法性,以防申請人利用虛假的「親屬關係」為名,騙取公證書,達到出國的目的。

3.對用於繼承目的親屬關係公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關係人無論是否死亡,均應列入公證書中,並應瞭解被繼承的財產狀況,生前有無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及法定繼承人的有關情況,並做好談話筆錄。

4.親屬關係證書中一般不得采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為一些國家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

5.注意使用國(地區)的有關法律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要求赴該國自費留學的我國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公證處經查證屬實後,應依法證明當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員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點。再例如,澳大利亞對於子女在澳大利亞,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辦理的親屬關係公證,澳方要求需載明「申請人只有以上幾個子女」,公證處應據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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