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來的車間調入另分公司另分公司辭退員工用期合理嗎

2022-01-22 23:18:13 字數 4554 閱讀 1935

1樓:雨做的雲

只要你們這幾個分公司都是同屬於總公司的話,那麼你的勞動合同就是有效力的,你們可以提出索賠。

2樓:思語新竹

如果另一個公司辭退了你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予你相應的賠償,一般情況下是每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

3樓:

公司用這種方式迫使職工離職,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而且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你可以向仲裁機關提起仲裁,或用法律的**來維權

4樓:常青樹

同一家公司這樣調動然後辭退員工,需要給出相應的補償的,如果你沒有獲得相應補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樓:東方清雲

如果你跟前一個公司的勞動合同還沒解除那就不合理

6樓:匿名使用者

辭退員工要徵得員工同意,否則就要賠償兩倍違約金

7樓:文筁

由原來的車間調入另一個部門,另一個分公司如果辭退,應該有充足的理由才行啊。

8樓:九菱

由原來的車間調入另一個分公司,另一個分公司辭退員工,試用期是不合理的,可以直接要求原來的公司賠償的

9樓:

由原來的車間調到另一個車分公司,另一另一個分公司辭退員工用期合理嗎?應該是,如果你在原廠簽訂的合同期沒到的話,他退遲辭退,你是不合理的

10樓:情投意合張老師

有緣來到車間調入另一個分公司,另一個公司辭退員工,用心合不合理都發那麼就算他們借錢?你的工齡還是在那裡的

11樓:

由原來的車間調入另一個分公司,另一個分公司辭退員工用工期,我認為應該是,合理的,如果你可以去原來調入你的那個公司瞭解一下情況是什麼原因?

12樓:建造師張

你好,由原來的車間調入另一個分公司,分公司辭退員工是需要給員工補償金的

在國企集團一家分公司簽了兩年勞動合同後,我工作了一年能轉同一國企集團的另一分公司嗎?要需要什麼手續

13樓:匿名使用者

1、 在國企集團一家分公司簽了兩年勞動合同,工作了一年,可以轉到同一國企集團的另一分公司,工作年限合併計算;具體手續根據企業內部流程執行;

2、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第五條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於「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三)因用人單位合併、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14樓:漂泊的飯盒

啊啊,從理論上講是可以的。但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你需要徵得已簽訂合同單位同意才行,而且也要調入單位同意你才進得去。當然如果是你現在公司的上級公司同意了,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所以你需要做好各方面工作才好,這樣就屬於正常調動,連續工齡呀,資歷呀、轉正定級時間呀等等就不受什麼影響。辭職就要受影響了。如果他們同意,到新單位也要籤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但只是形式,(這是保證你在新單位的合法權益所必須的,例如社保轉移等等都需要再籤勞動合同加以確認,才好計算連續工齡)一切不受影響喲。

15樓:匿名使用者

同一集團內部調動,只要集團兩分公司之間同意調出和調入,則直接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就行了,這個主動權在公司。

16樓:經事祥語

理論上來說分公司在財務和人事上都沒有完全自主權的,也就是說集團公司有權在其下屬的各個分公司之間進行人員調配,但是也需要申請人事先和現供職的分公司領導溝通好。這也就是說,一般是可以進行調轉的,你去公司人事部門具體問一下,可能會麻煩點

其實,你完全可以辭職後再去那個公司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能無故辭退勞動者,但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自主選擇何時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違約不違約了。

一個集團公司從一個分公司辭職後到另一個分公司請問工齡可以連續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個人辭職,工齡不能連續計算

不服從換崗 公司有權辭退我嗎?

18樓:

廣東胡律師:

公司要跟你換崗你不同意是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工作一年折算成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只是說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的話不需要另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社保你可以要求單位按下列補齊: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準,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19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公司經濟崗位調整對員工換崗,如果員工不同意是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給員工。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原來在一個單位交了養老金,現在到了新單位,新單位重新給我交養老金,原來的養老金沒有轉過來,可以嗎

20樓:n已

要辦理社保轉移才能繳納。

一、職工在本省統籌範圍內流動時,社會養老保險只轉關係,不轉**;跨省(市)流動時,須同時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關係及**轉移手續。

二、職工須從流動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轉移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經轉出企業蓋章、職工本人簽字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單》,流向外地的職工,《轉移單》還須經我市勞動(人事)部門稽核蓋章;

3.調往外省(市)工作需轉移**的職工,應提供調入地社保機構的全稱、地址、郵編及開戶銀行的全稱與帳號。

三、調往外省(市)的工作人員,轉移的**為:

①2023年12月底前個人帳戶中個人繳納部分累計儲存額;

②2023年1月1日起至上結息期末計入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

③以上兩項儲存額自本結息期起至調轉月止,按省公佈的社會養老保險利率計算的利息;

④計入個人帳戶中的本結息期儲存額本金。

四、欠繳社會養老保險費的,須補繳清後方可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1樓:上善若水寶貝

養老金一個在源匯區一個在市裡面到新單位後能一起繳納嗎?

工廠車間管理制度(詳細)

2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是網際網路時代很多東西在網上都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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