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中規定要交培訓費的問題

2022-01-02 12:27:24 字數 4167 閱讀 2455

1樓:匿名使用者

這份勞動合同中的該條款屬於無效條款,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你可以向公司索回,不給就通過法律手段。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對培訓費的問題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3樓:

估計要不回來了。吸取經驗,以後要交培訓費的公司,離它遠點。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第六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所以你如果沒有工作夠一年是無法要回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故,每月向用人單位繳納培訓費,違反法律規定。可主張退還該費用。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關於勞動合同中的培訓費問題。

6樓:蒼洱白子

建議檢視勞動合同法關於違約金的規定,就以公司的培訓費來支付違約金,因此,參加公司培訓後,必須在公司服務多少年,不然,按規定支付違約金。當然,公司約定的違約金不合理,那麼反映到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樓:勤勞的老克

勞動關係中的培訓費,是指由用人單位支付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專項費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訂立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的,協議雙方不僅要遵守勞動合同,同時也得遵守服務協議。

勞動者在服務期內辭職,屬於違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違約金是按培訓費用分攤到服務期限計算的,也就是違約金不超過專項培訓費用。如用人單位為某員工支付培訓費用一萬元,對該員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約定服務期為二年。

該員工一年半後辭職,就需要支付2500元的違約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中培訓費是如何規定的?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9樓:匿名使用者

違約金可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是一方當事人違約時, 應當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 法》)中規定的違約責任的一種主要承擔方式。

1.關於專項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法》對於何謂「專項培訓費用」沒有明確的規定,但綜合立法背景關於培訓的相關規定,這裡的專項培訓應該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 專項的出資培訓。如果為勞動者提供的培訓,並沒有實際產生培訓費,或者 產生的培訓費用並不是專項的培訓費用,則用人單位不可據此與勞動者約定 違約金。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進行培訓,一般包括入職培訓、上崗培訓、安全衛生 培訓、技術技能培訓、學歷教育培訓等。

那是不是隻要用人單位因前述培訓實際產生了培訓費用,就可以與員工 約定違約金呢?《勞動法》總則和第六十八條中明確規定,單位對職工進行的 安全衛生培訓、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培訓以及提高職工崗位素質培訓是用人單 位應盡的義務。筆者認為,即使這部分培訓使用人單位實際產生了培訓費用, 也不能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

同樣,對於勞動者進人公司時的人職培訓、輪 崗培訓、調整崗位後進行的調崗培訓,一般也不能認定為是用人單位提供了 專項培訓費用,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

2.關於專業技術培訓

《勞動合同法》對於專業技術培訓是脫產培訓還是在職培訓,並沒有進行 規定,對於培訓的時間也沒有進行具體的規定,因此,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 況,對培訓類逛和培訓時間進行選擇。

《勞動合同法》強調了可以約定眼務期的出資培訓應該是專業技術培訓。 但何謂專業技術培訓?用人單位出資為管理人員進行的mba教育,對銷售人 員進行的有關營銷技巧方面的實戰培訓,是否屬於專業技術培訓?

《勞動合同 法》對於專業技術培訓並沒有進行具體的闡述,還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規及 相關解釋來具體明確。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對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責任進行了規 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 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違約時,勞動 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從上述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對於培訓費和違約金的數額 進行了嚴格的限制。

《勞動合同法》將違約金的數額限制在不得超過培訓費用範圍內,因此, 培訓費用究競可以包括哪些內容,就值得hr予以關注。培訓期間支付給員的工資屬於培訓費用嗎?培訓期間員r:

的交通費、住宿費屬於培訓費用嗎? 安家費是培訓費用嗎?

可以明確的是,培訓費用必須是因培訓而實際產生的費用。應該理解為 用人單位為員工培訓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可以包括培訓期間的交通費、住宿 費、教材費等。如果職丁脫產學習,或者因為參加學習而不能或無法完成工 作任務的,單位可以根據工作暈和考核標準,適當調整其培訓期間的r資和 獎金髮放標準;對利用業餘時間進行培訓的員工,如果按時完成了工作任務, 單位應該照常支付其工資。

為此,培訓期間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屬於培訓費用,不能作為違約金的組成部分。至丁安家費,山於其表述不明確,界定不清楚,非常容易產生爭議,因此,用人單位在培訓協議中,應避免使用「安家費」的字眼,應該將其支出明確為培訓費。

2.關於違約金數額

《勞動合同法》將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向單位支付違約金的上限設定為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而且違約金的數額是與員工已經履行的服務期 限成比例遞減的,即: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其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趄 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10樓:找法網

勞動合同中員工培訓費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新勞動合同法中關於培訓費的問題

11樓:蔡仲翰

這個問題挺好的,我講講我的看法。

1、首先訓練費用是否可以視為培訓費,是需要確定的一個問題。籃球隊員參加訓練甚至比賽,應該可以視為他的工作內容。因此,我認為,什麼屬於培訓,就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如果你想把訓練費用作為培訓費用,那麼必須明確有關專案和費用的計算方式。

2、雖然球員呆的時間長企業投入越多,可是企業通過比賽等方式理論上應該也獲得了剩餘價值,所以不能只看投入,還要看產出。

勞動合同法中有規定扣培訓費這項嗎?

12樓:

不合法,因為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能也任何藉口向員工收取服裝費,培訓,押金等費用,如果他收取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他

關於勞動合同續簽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續簽的問題

諮詢社保問題,檢視賬戶金額,醫保報銷明細,養老金計算,歡迎使用查悅社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不適合雙倍工資的規定。勞動...

勞動合同法關於賠償金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中關於賠償金是如何規定的?

如果是合同期未滿,單位提出與你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單位應當支付你9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不是賠償金,賠償金是單位違法解除合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也就是每年2個月工資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按照你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我想應當不低於3000.00元 如果是勞動合同期滿,...

勞動法對醫療期的規定,勞動合同法關於病假醫療期的規定

醫療期的規定如下 根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 在本單位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