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就可以辭退員工嗎

2022-01-01 00:57:49 字數 5204 閱讀 7453

1樓:唐天平勞動法諮詢師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就可以安排走人嗎?

2樓:匿名使用者

要具體看,在法律允許下的不續簽是可以的。

不續簽就等於「辭退」哦。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樓:法律快車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那麼公司有權利辭退員工嗎?

4樓:曉帥說影視

問題的用詞存在歧義,一般來說,勞動合同到期,則勞動合同終止,不存在勞動合同解除問題。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或補償金,則需要根據解除的原因及程式等等認定。

當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與員工本人都可稱之謂雙向選擇,即公司對員工的各方面表現評價不滿意,尤其是在技能發揮方面欠缺,未能達到公司標準要求,那麼公司有權單方面提出不再與該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給於辭退(除該員工由於工傷護理期間外等特殊情況),但公司應按勞動法規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同時,勞動合同簽約到期,員工認為在其服務期內由於勞資矛盾或公司在某些方面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現象,又遲遲不能得到較滿意解決,那麼雖然公司願意續簽合同,但員工本人不願意,於是員工也可在勞動合同期滿後,離職走人。

這裡主要將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經濟補償問題。

很多用人單位或個人都認為,勞動合同到期,雙方的權利義務自然終止,職工就不能向用人單位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用人單位也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但是,勞動合同法畢竟是一部以維護勞動者權益為核心的法律,以一般民事法律關係的終止有著不一樣。勞動合同法在對於勞動合同終止時的補償有著特殊規定。

勞動合同的終止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經濟補償金則規定在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所以根據該規定,只有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且是勞動待遇維持或提升的這種情況下,否則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樓:法律快車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樓:偉升偉

公司有權利辭退員工,但是要支付一定的費用作為補償。這一條款在法律上可以被認為是勞動合同終止。

7樓:集團晚宴組

如果只是因為勞動合同到期這個原因不續簽,要解除勞動關係的話,是不可以的,除非員工不想續簽,否則辭退也是要員工在該公司的工作年限給予員工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利。合同到期如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可以找員工商談不再續約的事情。

員工合同到期 公司辭退員工合理嗎

9樓:小小小魚生活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意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擴充套件資料:

解聘步驟:

1、調查工作業績。首先要查出來的是員工有什麼樣的失誤,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失誤,看能否在企業內部調動,讓員工更好地發揮技能。如果無法進行內部調動,只好終結僱傭關係。

2、用書面材料說明解僱員工的原因。保留書面警告的副本和記錄該員工業績不良所造成的影響,包括事件日期和詳情。

3、制定終止僱傭關係的條件。按照規定可以給予補償。

4、最好讓對方在合同終止那天離開辦公室。這可以減少蓄意破壞的可能性,降低對其他員工的負面影響。

5、準備好進行解僱會談。整理好需要的檔案。準備一下應如何進行會談。會談持續的時間不要超過15分鐘。

6、在獨立的會議室中進行會談。最好找個同事作為見證人,支援自己的觀點,這將會有所幫助。

7、尊重對方。簡要解釋解僱的原因,說明這是一個無可挽回的決定。

8、解釋有關解僱的財務安排。將最後的薪金準備好,交給員工。可能的話,為員工準備一封介紹信。

9、收回該員工使用的企業的財物。將員工的私人東西物歸原主。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公司不續簽不屬於辭退行為。

但是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11樓:平疏懿

如果超過10年 被辭退 可以要求補償 其他的時候 合同到期 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合同

12樓:飯糰米粒

勞動合同到期,相當於大家的合同以及履行完畢,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

13樓:佛詩互

合同到期,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是自動終止。 按現在勞動法的規定,這不違法,而且也沒有任何補償

14樓:霸氣

1、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公司不續簽不屬於辭退行為。 2、但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但按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不償金的計算著能從勞動合同法頒佈之日起。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可以無條件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嗎

是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或員工都可以無條件地不續簽勞動合同。因為本身是合同到期嘛。如果要續簽,就要雙方自願,協商一致。另,要糾正您的說法,合同到期,這不叫 解除勞動合同 從法律術語說是 合同終止 而 解除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在執行過程中,中止。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律法規有許多規定,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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