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情人分手了,但還有她的東西留著,給她她也無所謂給不給了,我

2021-10-18 10:55:27 字數 5629 閱讀 9030

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分手、就不要再糾結了、還有就是如果那個東西對你有用、你可以留著、如果沒用就丟了吧、既然已經決定分手還有什麼不可以釋懷的、想想家裡那位對你家庭的付出、不要讓自己老了後悔的事情、迴歸家庭才是關鍵。

2樓:厚易雲

這個問題也很好地回答你,你情人原先的東西不願流轉就給他就可以了,沒有什麼可以留念的地方

3樓:潛昆銳

跟情人分手了,但是他的有些東西還留在你那裡給他,他也無所謂,給不給該怎麼辦怎麼辦啊?扔出去唄,你還留著你的情人的東西啊,等你再走了,真正的愛情的時候,你這些東西是不是很刺激?你後來的女友呢?

對吧,他既然都無所謂了,你還你還想怎樣啊?證明他心裡根本就沒有你了,所以呢,不要糾結她的東西,該怎麼處理?他都自己都不稀罕了,你還幹嘛?

不過如果你實在不捨得扔的話呢,你就疼疼的就給他送過去,那麼本來是她的東西,對吧,那他要留還是他一扔跟你沒什麼關係了是吧,反正也就不用糾結了,看情況,好像是你,好像還愛著他,否則的話就不會為了他留下的東西而糾結了。

4樓:

既然分手了又是情人關係,不值得去留戀,東西她不要可以扔了,這沒什麼糾結的。

5樓:名字被風扇吞了

如果你覺得沒有必要留下,那就給他,他無所謂,那就扔掉吧,如果你覺得可以作為一個念想,那就留下吧。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不要,你覺得也沒有用,那麼就可以直接扔了,如果覺得有用,那也可以留下來自己用。

情人分手後為什麼不能做朋友???

7樓:匿名使用者

單純得問這個問題,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在文青看來...

8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

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隻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

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

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

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

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

何苦呢?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

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遊戲,但也並不是誰都願意這麼做。

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象的那麼美好,有一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後: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能能做朋友的那是沒真正愛過,真正愛過的不可能做朋友,因為彼此瞭解,彼此都用的真感情!每個人跟現任吵架時,都會想起前任的好!所以分手後還做朋友,會容易舊情復燃,容易傷害眼前人!

僅僅只是個人認為

10樓:秦詠冒雨

如果你可以放開,就可以做朋友,把往事當成回憶,當成過去。如果你放不開,最好還是……畢竟如果聊多了,反正會讓你更不開心,更放不下吧……我覺得人生還是樂觀點好,即使曾經愛過,就不要再因為分手而成為敵人了,即使因為曾經受傷過,不能做最好的朋友,但一般的朋友還是可以的.

如果你放不開,就只能說明你們愛過太深,也傷太深,所以放不下這份情感吧.

11樓:波珂初笑容

因為做朋友要的是坦然,而分手後,如果還相愛,那就不夠坦然,那如何做朋友?如果分手後只有其中一個還愛著對方,而另一個已經默然了,如何坦然?如果分手後兩個人都不愛對方了,那麼,想著以前的甜甜蜜蜜,而現在卻生疏的連名字都要叫全名,面對如此落差,真感慨世事無常,那如何坦然?

12樓:吾澎湃類洮

愛過了,傷過了,痛過了。再當朋友難免會不自在的。所以還是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13樓:hr美麗的祕密

為什麼情人分手後不能做朋友,不想繼續,也不想失去,當朋友為何不行?

14樓:匿名使用者

從朋友到戀人要走很久,而從戀人到朋友可能是一瞬間,這種心裡落差的變化是很難接受的。

15樓:快樂娘

以朋友的方式挽救愛情… =-=

樓主,放開點吧。

分手後是可以做朋友的。

但如果你對對方很留戀,那你們之間朋友的關係就會很微妙。你有沒有想過,即使你和她(他)成為了朋友,不久對方有了另一半,你怎麼面對? 給予朋友的祝福?

當然,如果你對這份感情已經放下,覺得曾經在一起過,分手後做做朋友也是應該的,那也沒什麼好顧慮的。前提是你放心那份感情了!

最後你要清楚,你們在一起過,你們有過感情,你都付出了,難道你想無視麼?‘朋友’不能成為你們那份感情的承擔者!

舊情人就是舊情人,還是別選擇做朋友了 ,除非你們有很高超的境界=-=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情人分手後,還能成為朋友嗎? 那能做朋友的機率又有多少呢? 面對這個人性、感情和社會綜合性的問題,不妨先看以下有可能存在的關係:

陌生人——朋友——愛人——情人——朋友——形同陌路之人——甚至仇人……

假如你們已經或曾經是情人關係,現在想問的就是情人之後,還會不會做朋友的話,那我告訴你,世間情物千變萬化,情人過後仍然做朋友的大有人在,這也是沒什麼不可能的事情。就像陳亦迅《十年》歌中唱到那樣:“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可你想過沒有,如果真能的話,那麼又為什麼能呢?那就要看看這種情人關係當初建立發生的情形與雙方心態,並在分析中解答。

解析二種可能:(在套用實際中無非只是需要進一步深化一下和拓展外延而已,但是也萬變不離其中)

(一) 要麼你們當初從一開始就都只是抱著玩玩而已,分手與否亦無所謂,彼此還制定了相關遊戲規則。出於尋找新鮮刺激,互相滿足生理需要(不過我相信女方最多的還是為了尋求心理上的慰藉需要和權力與金錢的慾望以及愛慕虛榮的驅使)抑或趕時髦追時尚等等。

儘管雙方你情我願,但卻由於並非出於動真感情,而是因為彼此目的和動機的互動作用形成互補,才促成了以後的這種情人關係。與其自我美化說成是感情的一種補償,不如說是一種見不得光說不出口的交易。即便以後分手還能做朋友,那也是各自懷有不再單純的目的。

而在這種情況下造就發生的情人關係,往往是非常不牢固的。它通常會伴隨著雙方或單方的撕約,破壞了原有的遊戲規則,或者一方、雙方當初目的和動機的突然轉變而遭到迅速的土崩瓦解。速度之快,只在頃刻之間。

解除這種關係之後,做朋友的可能性往往不大。

(二)或者其中必定有一方,正在獨自為這份明知得不到的愛,默默地作出犧牲和付出而無怨無悔!

在這種情況下造就發生的情人關係,相對而言比較牢固。但這種情況下造就的情人關係,比上一種情況要相對痛苦。女方受到的傷害相對較大。

這種情況下的情人關係解除之後,即便還能夠做朋友,相信對女方的肉體和身心也絕對是一種摧殘和打擊。

解除這種關係之後,做朋友的可能性一般較大。

不過有二點需要特別說明:

1、情人過後即便以後還能成為朋友,那也不再是一般意義上所講的朋友關係(已脫離了詞典裡朋友的概念,而具有特性化)

那是為什麼呢?試想,一對有過密切性關係的兩個情人,激情過後談到分手,之後再次做回朋友,相信無論如何感受也會有所不同,你可以回首來時的路,但卻再也找不回原來的起點。一度迷失方向,迷惘不知所措。

此一時的朋友非彼一時的朋友,前後早已不可同日而語。感覺是自己的,不能掩耳盜鈴。

2、不論哪種情況下形成的情人關係,分手之後即便成為朋友,這種關係也是非常不牢固,不穩定的。

很多時候,分手之後,沒用多久朋友和情人兩者關係就情不自禁地發生戲劇性混淆,也就是再次互相轉化換位。甚至往**生轉化。

以下是一組不同關係角度的相關程度比較:

(1) 從建立發生情人關係的意願來看,男性以絕對優勢多於女性;主動性地位,男性遠大於女性。

(2) 從解除情人關係的意願來看,男性較多於性女;主動性地位,男性較大於女。

(3) 從愛人變成情人關係的意願來看,男性較多於女性。主動性地位,男性較大於性女。

(4) 從起初的朋友變成後來情人關係的意願來看,男性遠多於女性。主動性地位,男性大於女性。

(5) 從情人過後再轉化朋友關係的意願來看,男性約等於女。主動性地位,男性小於女性。

(6) 把朋友的朋友變成自己愛人的意願來看,男性少於女性。主動性地位,男性約等於女性。

(7) 把朋友的朋友變成自己情人的意願來看,男以絕對優勢多於女;主動性地位,男性以絕對優勢大於女性。

(8) 從愛人與情人二者地位發生轉化的機率來看,一般來講(二)情形較大於(一)情形。

(9) 從愛人與朋友之間二者地位發生轉化的機率來看,一般來講(一)和(二)情形約等。

(10)從情人與朋友之間二者地位發生轉化的機率來看,一般來講(二)情形遠大於(一)情形。

古語有云:玩火者**!經驗告訴我,情人關係一旦確立之後,不論以後分手還能不能成為朋友,雙方均會心力交悴,頗受內傷,古往今來,不分雌雄沒有一人,當陷入感情的沼澤旋渦之後,還能夠全身而退。

尤其女性,情人了之後,從此便選擇踏上了一條感情上的不歸路,再也回不到原來的起點。對其未來的新生活造成影響貽害最深的,往往不僅是身體,更是那抹不平愈不合的心靈創傷與揮之不去的陰影。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誰都明理其中,但最後令人遺憾的是,明知山有虎,還偏向虎山行,從而註定了她悲劇的命運,苦悔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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