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建信的翻譯,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譯 重點詞)

2021-09-11 08:11:17 字數 5620 閱讀 7364

1樓:阿沾

譯文: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市場南門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金。

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商鞅)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金,以此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最終頒佈了那法令。

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

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

原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

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擴充套件資料

商鞅立木建信是戰國時期發生在秦國國都的一個事件。當時商鞅變法推出新法令,怕民眾不信任,放了一根木頭在城牆南門,貼出告示說:如有人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金。

所有民眾都不信。直到將賞金提升至五十金時,才有一壯士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如約賞給了他五十金。此舉取得了民眾對商鞅的信任,終於商鞅公佈了變法的法令。這個故事也稱商鞅立信。

2樓:我拿菜刀向你笑

法的條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佈,商鞅擔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遷移到北門的人給他十金。民眾認為奇怪,沒有一個敢去搬的,商鞅又說:“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

”。有一個人搬遷了那根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商鞅用這個來表明自己不欺騙民眾,終於公佈了法令。

3樓:匿名使用者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佈,商鞅擔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遷移到北門的人給他十金。民眾認為奇怪,沒有一個敢去搬的,商鞅又說:“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

”。有一個人搬遷了那根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商鞅用這個來表明自己不欺騙民眾,終於公佈了法令。

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譯+重點詞)

4樓:匿名使用者

商鞅立木建信

令(指商鞍變法的條令)既具(已經準備就緒),未布(公佈),恐民之不信己,乃(於是)立(豎起)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市場)南門,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門者予(給)十金(古代計算貸幣的單位)。民怪(對……感到奇怪)之(指代這件事),莫敢徙。復(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轍(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終於)下令。 (選自《史記》)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條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佈,商鞅擔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遷移到北門的人給他十金。民眾認為奇怪,沒有一個敢去搬的,商鞅又說:“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

”。有一個人搬遷了那根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商鞅用這個來表明自己不欺騙民眾,終於公佈了法令。

5樓:匿名使用者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經完備,還沒有公佈,商鞅擔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南門豎了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能把它遷移到北門的人給他十金。民眾認為奇怪,沒有一個敢去搬的,商鞅又說:“能搬的人給他五十金。

”。有一個人搬遷了那根木頭,商鞅就給了他五十金。商鞅用這個來表明自己不欺騙民眾,終於公佈了法令。

一詞多義:具:就緒

詞類活用:怪(形作意動)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介賓後置)

6樓:手機使用者

、詞類:英語詞類分十種:

名詞、形容詞、代詞、數詞、冠詞、動詞、副詞、介詞、連詞、感嘆詞。

1、名詞(n.): 表示人、事物、地點或抽象概念的名稱。如:boy, morning, bag, ball, class, orange.

2、代詞(pron.): 主要用來代替名詞。如:who, she, you, it .

3、形容詞(adj..):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質或特徵。如:good, right, white, orang

《商鞅立信》的翻譯

7樓:城市秋天

一、譯文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在國都集市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有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的人賞二百兩銀子,百姓對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一千兩銀子”。

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一千兩銀子,用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最後頒佈了那法令,變法令頒佈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

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

”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

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明日,秦人皆趨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三、出處

東漢司馬遷《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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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作背景

商鞅立木建信是戰國時期發生在秦國國都的一個事件。當時商鞅變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眾不信任,放了一根木頭在城牆南門,貼出告示說:如有人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金。

所有民眾都不信。直到將賞金提升至五十金時,才有一壯士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如約賞給了他五十金。此舉取得了民眾對商鞅的信心,終於商鞅公佈了變法的法令。這個故事也稱商鞅立信。

二、作品賞析

本文所記載的事,發生在周顯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國在實施新法令之前,立於南門,取信於民。新法實行後,太子犯法,刑其師傅。

這兩件事說明了信用是國家的重寶,善於治理國家的人必定得到民眾的信任。

三、作者簡介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人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強。

孝公死後,被貴族誣害,車裂而死。

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

“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

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宦官景監三見孝公,商鞅暢談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

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後升大良造。

8樓:寶石藍蝶

商鞅變法的命令已經準備好了,還沒有宣佈,恐怕百姓不信服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南門前放置了一根高三丈的木頭,徵集可以把木頭搬到北門的百姓給他十金。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很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他又說:

“可以搬的人給他五十金。”有一個人上前搬木頭,立刻給了他五十金,用來表明他不欺騙百姓。最終他才下了命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9樓:喬木查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商鞅變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

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

其後民莫敢議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譯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市場南門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金。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商鞅)又說:

“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金。”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金,以此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最終頒佈了那法令。

變法令頒佈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

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

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

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10樓:

【原文】

商鞅變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

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

其後民莫敢議令。

【註釋】

(1)令:指變法的命令

(2)既:已經

(3)具:準備

(4)恐:害怕

(5)信:信任,信賴

(6)乃:於是

(7)募:廣泛徵求

(8)徙:搬放

(9)置:到

(10)金:古代貨幣單位(古時一金為二十兩銀子,十金即二百兩,五十金即一千兩)

(11)怪:(形作意動)感到奇怪

(12)復:又

(13)輒[zhé]:就

(14)予:給予

(15)以:用來

(16)欺:欺騙

(17)卒:終於,最終

(18)市:**市場

(19)商鞅:春秋時秦國重臣

【翻譯】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市場南門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金。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商鞅)又說:

“能搬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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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商鞅變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遂下令。譯文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佈,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在國都集市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招募有能把這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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