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監督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規定,食藥系統行政處罰決定的規定有哪些?

2021-08-28 05:11:55 字數 3567 閱讀 7911

1樓:匿名使用者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中相關的幾個時限

一、發現違法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立案:一、有明確的違法嫌疑人;二、有客觀的違法事實;三、屬於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的範圍;四、屬於本部門管轄。

二、行政機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稽查對先行登記儲存的物品,應當在7日內做出處理決定。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在7日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需要檢驗的(25日內),應當自檢驗報告書

發出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已立案的應當填寫《行政處理通知書》,送交被查封、扣押物品的當事人,查封、扣押物品期限順延至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或者撤案決定之日。

四、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3日內可以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陳述和審辯。

五、當事人在收到聽證告知後3日內提出聽證要求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事人提出聽證要求之日起3日內確定聽證人員的組成、聽證時間、地點和方式,並在舉行聽證會7日前,將《聽證通知書》送達當事人,並於舉行聽證會的3日前向社會公告。

六、《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並由當事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7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行

政處罰決定書》由承辦人送達被處罰單位或者個人簽收,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註明收到日期並簽字或者蓋章。簽收日期即為送達日期。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以下簡稱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違反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遵照本規定。

第三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式合法、法律法規規章適用準確適當、執法文書使用規範。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行政處罰監督制度。

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進行監督。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的違法或者不適當的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二章 管 轄

第六條 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第七條 縣(區)、市(地、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職權管轄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職權管轄本行政區域內重大、複雜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依職權管轄應當由自己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及全國範圍內發生的重大、複雜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規定本行政區域內級別管轄的具體分工。

第八條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

受委託的組織應當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部門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委託部門應當對受委託組織的行政處罰行為及其相關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人類的健康不容忽視。

2樓:百度律師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以下簡稱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違反食品、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遵照本規定。

第三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式合法、法律法規規章適用準確適當、執法文書使用規範。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行政處罰監督制度。

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行政處罰進行監督。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的違法或者不適當的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二章 管 轄

第六條 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第七條 縣(區)、市(地、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職權管轄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職權管轄本行政區域內重大、複雜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依職權管轄應當由自己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及全國範圍內發生的重大、複雜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規定本行政區域內級別管轄的具體分工。

第八條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

3樓:南嫚

一、發現違法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立案:一、有明確的違法嫌疑人;二、有客觀的違法事實;三、屬於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的範圍;四、屬於本部門管轄。

華律網二、行政機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稽查對先行登記儲存的物品,應當在7日內做出處理決定。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在7日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需要檢驗的(25日內),應當自檢驗報告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已立案的應當填寫《行政處理通知書》,送交被查封、扣押物品的當事人,查封、扣押物品期限順延至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撤案決定之日。

四、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3日內可以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陳述和審辯。

五、當事人在收到聽證告知後3日內提出聽證要求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事人提出聽證要求之日起3日內確定聽證人員的組成、聽證時間、地點和方式,並在舉行聽證會7日前,將《聽證通知書》送達當事人,並於舉行聽證會的3日前向社會公告。

六、《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並由當事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7日內,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承辦人送達被處罰單位或者個人簽收,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註明收到日期並簽字或者蓋章。

簽收日期即為送達日期。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屬於法規嗎?

5樓:正氣長春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是2023年3月14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屬於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依法是由國.務.院釋出的。

行政處罰法關於處罰程式的規定,論述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程式

第一節 簡易程式 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七條 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第三十四條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介紹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於2007年9月4日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28號公佈,根據2011年1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8號公佈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修改有關規章的決定 修改。規定 分總則,管轄,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式,調查取證...

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行政處罰的種類

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 警告 二 罰款 三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 四 責令停產停業 五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 行政拘留 七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答 1 警告 2 罰款 3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 責令停產停業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