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但是放不下我的孩子,卻又實在過不下去,怎麼辦

2021-08-27 05:04:39 字數 5182 閱讀 9768

1樓:筱筱老師**解答

想離婚,但又放不下孩子,是每個女人的心情,既然放不下,為什麼不把孩子帶走?或許是怕給不了孩子美好的未來吧!

你覺得實在過不下去,是因為兩個人的矛盾嗎?如果單單的只是兩個人的矛盾,問題是可以解決的,這個不是本質的問題,是可以通過方法和思想溝通來慢慢的緩解的

如果是因為家庭矛盾原因的話,還有很多的工作方面的問題,如果對方非常懶惰,不幹活,這個也是可以改變的

如果是對方家庭的原因,不跟他的家庭計較,你們兩個只過自己的生活,帶著孩子努力的幹活,多掙錢,以後離開這個是非的地方,也是可以辦到的

最後就是對對方的品行問題,如果他的品行實在是不行,那真的沒有辦法再堅持和改變了,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對方的品行不行?你們的孩子以後是不是也會受到他的影響?你忍心把她丟在這裡嗎?

所以我建議如果是以上三個毛病,還是可以改變,如果是最後一個品行問題的話,建議把孩子帶走,這樣你的生活才會剛剛開始,努力奮發向上

雖然一個人帶著孩子非常的苦,總比在他這個矛盾的漩渦裡盤旋的好,不需要說再結婚怎樣的,其實一個人也可以把孩子養大的

2樓:牟金生墨溪

你好,我很慶幸我讀完了,我認為你太善良了,我覺得你丈夫確實太過分了。我支援你離婚,但是你要為孩子著想啊,建議你和你丈夫商量商量,和好,給他最後一次機會,如果在欺負你,你就和他離婚。

我想他知道離婚後,他過不好,所以,你也要和氣一點,畢竟為了兩個孩子嗎!

3樓:聲愛景興風

如果離婚,你的兩個孩子都是單親家庭,不離婚你個人幸福就有問題,另外,離婚了你就一定會幸福嗎,我感覺可以選擇不離婚,等孩子大了再說,努力做好自己,把自己的問題改正,再來改正他吧!

4樓:羊長青焦綢

可以看出來你是一個懂得顧全大局的人,生活很多時候是挺無奈的,就比如說他不讀書與現在性格的養成,是他父親不明白讀書的道理嗎?他沒有媽媽父親一直承擔著當爸又當媽的責任,所以有些教育也是迫於無奈的,你試著讓自己寬容一些,原諒他所有的不好,改變方式心平氣和慢慢教他處事態度與文化知識,一件事情如果出現分歧,你生氣他也生氣但你必須保持理智,你肯定也有過因為生氣說出什麼口不擇言的話或者過激的事情。這些道理他不懂但你要懂試著包容他。

換個角度想如果你們離婚了,他的情況和他爸爸一樣你希望你的孩子也不讀書脾氣這麼暴躁嗎?他只是不成熟但因為這些是你自己選擇的,所以你就得嘗試著包容與理解。希望你樂觀點,讓自己成熟強大起來,祝你幸福

日子過不下去了 想離婚 又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撫養權糾紛,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時,可以一併起訴解決。

爭取小孩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麼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 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於撫養小孩。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6樓:超級晨霧的光

為了孩子不離婚,這樣對孩子並不一定就是好的。兩個人已經沒有了愛,在一起也是相互折磨,離婚不可否認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影響,而長期父母關係不和,也會對孩子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多數人還是認為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是不幸的,所以很多父母(特別母親),哪怕自己在婚姻裡過得極度壓抑,為了孩子的成長還是情願委屈自己,怕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將來被人看不起,和別人不一樣。其實,單親不一定就糟糕,完整的家庭模式也不一定就是幸福的。

如果父母不相愛,生活中經常針鋒相對,甚至互相攻擊(有的父母甚至會在吵架後拿孩子出氣,認為是孩子拖累了自己,才不能離婚),這種情況下,即便維持了家庭的“完整”,對孩子的成長來說,也是不利的。這樣還不如離婚。

7樓:小墨談社會

對於感情已經破裂,已無法挽救的婚姻,確實想離婚的,捨不得孩子怎麼處理呢?實踐中對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有這些方案可以考量。

1、 建議準備離婚的夫妻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有一個理性的考量。如果其中一方的經濟條件,生活和學習環境等確實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的,其實可以協商,孩子就由對孩子成長更有利的一方來撫養,但是給另外一方充分的探視權。

2、 如果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沒辦法協商達成一致,那麼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中來解決。

1) 在實踐當中呢,一般如果小孩的年齡是小於兩歲的,那麼一般是判給女方來撫養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是這種情況,男方其實可以跟女方要求,或者是經過法院訴訟離婚的話,可以提出探視權的主張。

想離婚捨不得孩子,有沒有很好的方法

2) 在實踐中,如果是通過訴訟方式來處理孩子撫養權問題,孩子已經年滿8週歲,法院一般會徵求孩子的意見,跟誰一起生活。

3) 如果雙方對撫養權的協商達不成一致,又不屬於以上兩種情況的話,那麼想爭取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建議讓自己具備更充分的、更有利於撫養孩子的條件。比如說更好的經濟條件、更穩定的生活和學習環境等。

當然了,以上並不是每個個案都是這樣處理的情況,請勿對號入座,畢竟每個個案情況不一樣,結果也有可能有區別,必要的時候,可以請專業的律師幫助。

話說回來,撫養小孩的一方可以要求另外一方給予必要的撫養費。法律上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沒有撫養小孩的一方給撫養費,即符合法律規定,也體現了對孩子的關愛。

8樓:連廣宇聽驚雷

能結合在一起的兩個人,當初必然有互相吸引的地方,但相愛容易相守難,現在覺得日子過不下去了,我認為,第一,要先冷靜,分析一下過不下去的原因,對方有哪些存在的問題,你們是否好好溝通交流過,這些問題能否克服。第二,多想想過去和未來,過去肯定有過美好,未來如果能克服問題,一起攜手,可能還會有更好的明天。所以如果沒有越過底線的問題,建議還是多磨合,沒有哪對夫妻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當然,如果問題嚴重到逾越了底線,比如家庭暴力等等,那就建議不要再忍,晚痛不如早痛。

9樓:邵邵有話說

現在其實有很多夫妻都已經名存實亡,但為了孩子又不得不耗下去,其實這樣對孩子並不一定就是好的。 兩個人已經沒有了愛,在一起也是相互折磨,離婚不可否認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影響,而長期父母關係不和,也會對孩子造成一些負面影響的。

10樓:

實在捨不得孩子,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又很小,那就忍吧,把它化為動力,等到自己有實力離婚的時候就趕緊快刀斬亂麻

11樓:雨_流年

我的父母在我小時候就是自己覺得捨不得我勉強在一起,每日除了吵架就是沉默,我的童年一點都不幸福,在家裡比在**都累,為孩子考慮的前提也是要看兩人是否還有感情,不要讓孩子太過受傷

12樓:吾執子之手偕老

建議多考慮以下過不下去的原因

由於現在國家很開放 導致西方文化跟咱們自己的中國文化出現了衝突 出現了很多不一樣的地方

其實很多都是文化的衝突

在多考慮以下孩子的問題

13樓:匿名使用者

把孩子給你帶就可以了

14樓:高中專業生

既然離婚捨不得孩子,你是否願意再努力一下挽回婚姻?

你可以說說你們的情況,心理諮詢師希望幫助你。

15樓:轉身的距離

為了孩子,你就別離了,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16樓:燈火餘年

想離婚捨不得孩子的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爭取孩子撫養權:

1.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證明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證明自己無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婚姻法》將於2023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

我實在和她過不下去了,想離婚但有個孩子,該怎麼辦?

17樓:小嫣老師

1、人活在世上,最難的就是既要為自己而活,同時又不得不為別人考慮,特別是關係到孩子的命運和未來時,沒有一個父母會表現得那麼輕鬆。

2、父母離異,是成年人自己的選擇,而孩子是無知的,所造成的傷害也是不可避免。有些家長對待離異的孩子總是過度關心,反而會給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3、孩子幼小的心靈並不知道父母離婚究竟是什麼含義,家長對孩子過度的關心,會讓孩子誤解自己和其他小朋友的區別,孩子就會覺得自己是不是**和其他人不一樣,然後開始想象自己的生活到底出現了什麼變化,反而會把孩子先陷入一種不良情緒當中。

4、任何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兩個人在一起實在過不下去了,互相耗著也沒啥意義,如果兩個人沒有孩子還好,如果有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但反過來想,為了孩子湊合著過每天家裡戰火紛飛,對孩子的成長也絲毫沒有好處,並且還耽誤了自己重新要追求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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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的時候,如果孩子還很小,就沒有必要和孩子講清楚一些事,等孩子長大之後,自然會明白了。如果孩子已經是一個可以交流的孩子,父母就可以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告知孩子,父母離異並不是因為特殊的原因,而是為了彼此更好的生活。

孩子也一定會接受的,事後父母需要做到的就是不要讓孩子察覺到離異所帶來的變化,尤其是環境上的變化,孩子需要的是和以前一樣相差不大的環境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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