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有哪些,法院不準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2021-08-03 22:22:35 字數 2123 閱讀 3442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郎中居士

一、哪些情形法院准予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哪些情形法院不準予離婚

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3、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3樓:深圳張勇律師

1,若沒有以下情形,法院可能不會判決離婚。

2,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什麼是夫妻感情確破裂呢?法院判斷男女雙方感情是不是已經破裂,主要是依據4+1個標準。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樓:小壞_綰嬺

但是,也會有一些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這都是法院在根據當事人雙方的陳述、舉證、以及各種法律規定來做出的判決。其中也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安定、和諧。

這個問題被很多專家學者甚至立法者忽視(目前根本找不到相應的法律條文規定不準離婚的情形),但是,往往是當事人最為關心的問題。 一、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有哪些呢?本文為您準備了以下答案:

1、判決不準離婚的根本依據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這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過程中,法官會考慮婚姻基礎、婚後感情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訴離婚理由不充分 這是現實中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時遇到最多的一種情形。

很多當事人甚至律師在書寫起訴狀時為了簡潔,三言兩語,籠統的一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無法共同生活”,沒有或者無法提供證據,也沒有說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現狀。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亦無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破裂 與第二種情形相比,這種情形下,當事人起訴時以及庭審中所作的工作是完備的,但是,沒有法定離婚理由,又沒有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並非堅決要求離婚 出現這種情形,完全是由於原告自己態度的轉變造出的後果。

因為,很多當事人在**的時候變得猶豫不決,這種由於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據。 5、軍人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 這是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措施。只要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軍人配偶很難離婚;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

現實中,軍人配偶單獨提出離婚,幾乎不可能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6、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女方在懷孕期內、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這裡的例外規定很模糊,現實中,很少有立案庭的法官會考慮。

7、大多數初次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司法實踐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離婚,多數情形下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除非具備法定離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有些時候,雖然當事人提供了相關證據,法官為了省事,依然判決不準離婚。 如果對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不服,可以再判決生效後6個月再次訴訟。

這是最普通的一種做法,這種做法往往能夠達到預期的結果。但是,也可能存在例外。

有哪些情形,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行政訴訟法 第七十四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 一 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二 行政行為程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 一 行政...

法院不執行判決怎麼辦,法院已判決,但被告不執行,該怎麼辦?

超過6個月未執行的,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法院判決被告不執行的話,可申請強制執行...

有了離婚判決書,算離婚嗎,沒有收到法院的判決書,算是離婚了麼?

需要判決書生效,送達15日內無上訴則生效 有的是離家出走,長時間不回家,家人有權向法院提出離婚,期限到,法院出示離婚判決書,有了判決書,就算離婚。算吧!具有法律效力的 沒有收到法院的判決書,算是離婚了麼?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途徑,協議離婚的話,雙方協商一致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拿到離婚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