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買的房,當時房產證還沒辦出,結婚後屬於婚前還是婚後財產

2021-06-01 18:59:57 字數 6537 閱讀 1835

1樓:奇農嘉嘉普

看購房合同和結婚證時間對比,就知道是否婚前個人住房,不看房產證時間,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買房子簽了合同,結婚後才拿到房產證算婚前還是婚後財產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買房子簽了合同,結婚後才拿到房產證屬於婚前還是婚後財產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婚前買房簽了合同並支付全款,婚後才拿到房產證的,該房子應當屬於婚前財產;

2、婚前買了房子簽了合同,付了首付,婚後取得房產證,但是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根據2023年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房產證上是否有另一方的名字,不影響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若是離婚財產分割,先由夫妻雙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房產再按照購房出資比例分割。

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所以用婚前財產購置的房子款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等。

3樓:墨汁諾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分情況對待:

1、如果婚前簽訂合同並支付全款,婚後才下房產證,只要證上沒有對方名字,絕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簽訂合同買房,婚後**,只要房產證登記的兩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財產;

3、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馬上結婚共同還貸,房產證只登記一方名字,應該算共同財產。因為首付款相對較少,還款期限較長,算共同財產更為合理。

4、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婚後還貸主要是買房者父母,房產證只一方名字,應該算婚前個人財產更合理。這種情況必須簽訂書面的贈與協議約定只給子女一方所有,否則視為共同財產。

5、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但婚前首付款經婚前財產公證的具有法律效力。

擴充套件資料:

判定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釋的規定。

第一:法律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三)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二:《婚姻法》解釋規定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以上幾種情形基本上歸納了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但是現實生活是豐富多變的,不可能全部歸納在上述五種情形,具體的情形還需要仔細的分析歸類。

4樓:斐秀梅休春

上面幾位哥們都回答錯了,這個房子的合同雖然是婚前籤的,但房產證是婚後

才辦的,從法律上講你這個就是屬於婚後財產,也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房子是屬於婚後還是婚前財產取決於你辦房產證的時間,這一點是務須質疑的,至於

你說的婚前財產公證,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購房合同不能證明房子是屬於你的婚前財產,因為這只是個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涉及產權,產權證的辦理是必須要夫妻雙方到場的簽字確認的,如果你想要這個房子產權屬於你有兩個辦法,一:男方自動

放棄對該房屋的所有

權,二,房產證辦下來以後再拿結婚證,本人做商品房銷售的,請參考

5樓:牙小孬

按照你所說的 你父母為你買的房 而且你父母幫你還貸 房產證寫的是你的名字 而且是在你們結婚登記之前買的 屬於你個人財產 離婚男方是無法分割的

6樓:匿名使用者

1、是共同財產。

2、房產依然是你們的。但是要看具體出資是借款還是贈與,如果是借款的話,這個借款是你們夫妻的共通債務。

房產證辦理日期在結婚後,屬於婚前還是婚後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你交錢的收據,上抄

面有日期,襲還有公章,那個就是證據!另外,你轉賬或是銀行提款的流水,款額和時間應該能和交錢的收據日期對應上,那麼,那個就是輔助證據!注意保管好上面說的那些證據!

你結婚證也是有日期的,這樣一對比,沒人會有話說了!當然該房產為你的婚前財產了。祝好運

8樓:踏理尋法

如果bai

房產證上寫著

夫妻雙方的名字,除du非zhi另有約定,則無需計dao較房產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回買的以及誰出的

答錢;如果房產證上寫著夫妻一方的名字,這時候要計較該房產是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除另有約定外或者另有證明房款來自夫妻雙方外,應該看購房合同的日期。如果購房合同簽訂日期在婚前,合同當事人為夫妻一方,並無證據證明該房產為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那麼推定該房產為婚前財產。

9樓:網球寶貝

屬於婚前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情況,是個人財產,即使產權證是在婚後取得,也仍然是個人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你的婚前財產。當然,明確的界定就是你自己留下的證據。

11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是婚前,過戶的話就很麻煩了,估計要你老婆到場,打官司的話能贏。。

12樓:太極一太極

婚後,因為以辦得證為準。應該是這樣。

結婚前一個月男方買的房,結婚後辦的房產證,那麼房子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有?

13樓:麻微蘭祖琴

是這樣的抄,如果不涉及襲到你的錢的情況下,這個房子是屬於婚前財產的,但如果是你結婚後為這個房子出了錢,哪怕是少,這個房子就有你一份,屬於婚後共有的財產,房產證的名字並不能單方面的確定是屬於個人。你的這個情況來看,也是屬於婚後的共有財產,不論你的錢是否用於了還貸,因為你結婚後就是共同的生活,只是雙方分工不同,房子一直處於還錢的狀態,我確定這個房子是婚後共有,不用擔心。你如果擔心,可以要求你老公去和你做個財產公證,我覺得你提出來,他要是個正常的男人而且打算和你長期過,應該不會反對的。

你要覺得不妥當,也無所謂,只要能證明,你的房子在婚後還是你們家庭之中的任意一方還貸,那麼就可以了。

14樓:容春買子

房子部分屬於男方所有,

婚後工資收入屬於共同財產,即使是男方工資支付房貸也屬於共同財產

因此,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均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婚後辦產權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

房產證在結婚證之後辦理的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5

15樓:華律網

對於房產是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簡要的列舉如下情況:1、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全款支付的,並且登記在自己名下,那麼該房子就是當事人婚前的個人財產。2、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且房子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麼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

3、如果房子是婚後用夫妻的共同財產購買的,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婚後的財產且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雙方都可以要求分割。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婚前財產啊,一是你們婚前購買,二是你並沒有證明,你對這套房子的購買出過任何費用。如果男方願意,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但如果不加,確實屬於婚前財產。

17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購買合同還沒簽也就是說還沒有在房管局備案咯,那麼當然算是婚後購買,不過暫時還不用擔心,由於是男方父母出資,只要購房合同上寫男方個人的名字,房產證也寫男方個人的名字,那麼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可以算是男方父母對於男方單方的贈與,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18樓:雨菲

這個肯定屬於婚後財產,

因為你領結婚證在前,

婚後才辦的房產證,

這個應該屬於婚後財產。

19樓:淼淼楓葉

你有證據說明這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這房子,在你們沒領證之前買的吧!那就是你個人財產!

20樓:心願荷花下

你好,你這種情況基本上是屬於婚後財產。但是你可以用父母買然後贈送給男方一個人。這種情況在法律上面是屬於男方的。aqui te amo。

21樓:老幅爺

婚後財產!結婚證和房產證就是法定證據,除非你有充分的證據否定。

22樓:ok大尾魚

婚後財產,但並不等同於是夫妻共同財產,照你說的情況是男方父母出錢買的那就是贈與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說是後期夫妻共同還貸,那共同還貸那部份是夫妻共同財產。再如果是你女方出錢裝修的話,以後要是離婚什麼的也只能是拿回自己出的那份款。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父母一次性付完全款,並做了婚前財產公證,是男方財產無疑;

如果沒公證,但能證明男方父母付完全款,也算男方財產;

如果有貸款,是男方父母在還,事情說不清楚;

如果夫妻共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但要除去父母首付的部分才算一人一半。

24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如果是男方父母單方出資買的房,房子落在男方個人名下,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房產證,都算男方個人財產。注意保管好父母出資的證據,及出資時間的相關證據。

房子是結婚前買的,房產證在結婚後辦,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5樓:樂觀的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結婚後,才辦理了房屋的的產權證,只是對該房產賦予了外在的證明,並不是婚後辦理的產權證就是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擴充套件資料:

一、《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一)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四)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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