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已經在看守所關了大半年了一直都不判刑也不放人該怎麼辦啊

2021-05-05 09:53:26 字數 2286 閱讀 8034

1樓:中國秦皇島律師

在公安階段一般是3個月羈押,檢察院最多1.5個月,法院1.5個月,你可以找找辦案單位

2樓:

案件重大,或者有其他證據不夠充分。公安機關還在調查中。判不判刑,在哪關著不都一樣的效果,等到法院判決下來,照樣還是按從關押之日開始算起,不用著急,總要有結果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在偵查階段或者審查起訴階段,自然出不來。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罪哪肯定是沒辦法,沒罪就找律師幫你

人在看守所快關押一年了,一直證據不足,也不放人,我們該怎麼辦?

5樓:一哥說法

可以委託律師向檢察院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

6樓:童話王子

人在看守所快關押一年了,一直證據不足,也不放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7樓:愛闖禍的是非人

刑事拘留一般為3天,必要時延長1-4天,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情況下可以延長至30天,

如果有證據證明可以逮捕,就再加上檢察院批准逮捕的7天,因此,最長刑拘期限為37天,

無證據佐證,不符合逮捕的條件,必須釋放或變更為取保候審,可委託律師出面交涉此事,當事人的直系親屬可到檢察院控告公安機關違法採取強制措施,

也可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法制部門申訴,還可到人大、政法委申訴,請**監督也是正當權利。

8樓:520單相思

這種情況要諮詢律師,看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比在這裡問要更直接

都在看守所呆一年多了.還沒判也不**怎麼回事啊。。

9樓:找法網

在看守所呆一年仍沒有判刑的,說明公安機關仍在偵查,證據還未蒐集完全,不過被先行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判刑之後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條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第四十三條

看守所對人犯的法定羈押期限即將到期而案件又尚未審理終結的,應當及時通知辦案機關迅速審結;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應當將情況報告人民檢察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第一百五十一條

批准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物件。批准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於不需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於複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過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0樓: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有最少三個月的偵查期限,最長可延長至七個月。待公安偵查終結後,案件會移送至人民檢察院審查。

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後,有一個半月的辦案期限,同時也可以退回公安補查,補查有兩次機會,每次最多一個月,每次補查完畢移送檢察院後,檢察院都會重新計算辦案期限。也就是說,理論上檢察院最多可以有六個辦月的辦案期限。檢察院審查完畢後,會向人民法院提前公訴。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有三個月的辦案期限。如果遇到案情疑難重大複雜等情況,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最多延長三個月的審理期限。同時,在法院審理期間,人民檢察院也可補查,補查也是兩此為限,每次也是最長一個月,補查完畢移送法院後,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算算吧,時間不少。如果法院已經送達起訴書副本,則表明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如果將來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可以折抵刑期。

11樓:愛吃肉的胖柯

中國這麼大,案子那麼多,你的案子看來不是特別重大的案件屬於小案子吧,所以程式走的比較慢,不要著急,該怎麼判你還得怎麼判

被告已經在看守所關了大半年了一直都不判刑也不放人該怎麼辦?

在看守所關了37天了又不判刑又不放出來是怎麼回事

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如果在這個期間不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放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

男友只是普通的打架,現在在看守所已經逮捕了,當時月找了好多關係都沒有。而且當事人也已經撤案了

當事人撤案不影響案件定性,把所有精力期望放在那上面是錯誤的,遇刑事案件,委託一個合格的律師才是應該做的事情 我男朋友因打架進了看守所已經一個月了,而跟他一起的人家拘留15天就放出來了,我男友是因為這是第三次.20 您好!你的男朋友是有兩次前科了,按照規定是不具備取保候審的條件的。所以,應當是不能取保...

請問判刑一年半可以留在看守所服刑嘛?已經在看守所呆了月

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表現好可以減刑.依據刑事訴訟法 二百五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 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無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