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作用

2021-05-05 04:16:31 字數 1294 閱讀 5465

1樓:腦大洞開的社會人

這種強制措施既可以不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顧家庭或者從事原來的工作和勞動,為社會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們感到國家和社會的關懷,還可以減少國家用於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費用等項開支,從而減輕羈押場所的工作壓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擔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

2樓:法律快車

取保候審以後,應當配合司法機關辦理案件,應當做到隨傳隨到接受訊問。如果涉嫌犯罪,應當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3樓:戚廣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4樓:雲南鄒律師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犯罪偵查期間(包括偵查期間和逮捕後的羈押期間)犯罪嫌疑人沒有必要採取羈押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後,要求犯罪嫌疑人不能離開指定地點(比如不能離開所居住的城市)。

取保候審後,至於判刑不判刑的問題是要依據檢察院提起公訴現有證據材料能不能證明你有罪,法院採信有罪則判刑,法院採信無罪,或者罪刑較輕則不判刑,和取保候審無關

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活動中的強制措施,與釋放不釋放無關,如果取保候審期間有違法活動存在,執行機關有權撤銷取保候審改為羈押狀態。如果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法活動,則就等待公安機關偵查後移送檢察院公訴,當然期間內可能會因為證據不足撤銷案件,也可能會最後提起公訴的。

取保候審什麼概念,取保候審什麼概念?

1,取保候審 就是對於應該逮捕 但因為社會危害性比較小 所以變更的另一種強制措施 案件 還要接受審判 2 找個律師辯護一下 喚醒的機會比較大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關於取保候審的問題,(急)想問關於取保候審的幾個問題 !!!

能否取保候審取決於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是否嚴重,是否符合刑訴法所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即使是主犯,只要認罪態度好,加上投案自首,完全可以取保候審,因為四百多斤鋼鐵價值很小,就是判刑也就是三年以下,只要不再具有社會危險性,就完全符合刑訴法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不管怎麼樣先投案自首再說。按規定,這種情況需要...

取保候審後被收監,還可取保嗎,取保候審後還會收監嗎?

具備取保候審條件,還可以批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 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