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是男方父親的名字夫妻離婚其兒子怎麼分房產

2021-05-04 20:54:08 字數 3575 閱讀 9847

1樓:衝浪**優化

不可以,男方父親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產,不能分割房產的。

離婚房屋分配:

離婚後法院判決離婚後房產款是對半分,如果對方不賣房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和裁定持《拍賣成交確認書》到相關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佣金: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拍賣機構的,按照中標方案確定的數額收取佣金。

拍賣未成交或者非因拍賣機構的原因撤回拍賣委託的,拍賣機構為本次拍賣已經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當由被執行人負擔。

2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之間的財產離婚的糾紛當然沒有孩子的費,對孩子的補償通常是通過撫養費來實現。

還得看該樓房婚前是誰的,還是婚後才蓋的,這個您沒介紹清楚。

3樓:匿名使用者

1、兒子不能分到房產,現在是離婚,牽涉到的只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至於夫妻雙方的兒子,其不能參與財產的分割,其權利的保障主要是享有受撫養和教育的權利至成年。

2、房子歸男方父親所有。但經過這麼多年,房子會產生一個增值的問題,就增值部分的價值應取一定比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可就房子增值部分及擴建部分享有分割的權利。

相關法律: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2、婚後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沒份是當然的,不過要照顧撫養孩子一方,比如撫養孩子一方沒有地方住等等法院自然要照顧。你這種情況下女方本身也應該能分到房產,因為共同生活九年,而且我們講的是房屋產權,翻蓋之後應該有其財產的參如。而且中國法院照顧女方是經常事

5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沒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

如果房本上寫的是父親和兒子的名字,離婚時,妻子有權分配房產嗎

6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妻子是否有權要求分割房產,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該房屋是在結婚之前已經購買,且產權登記在丈夫用其父親名下的,則應歸丈夫所有的房屋產權份額屬於丈夫的婚前個人財產,應歸丈夫個人所有,妻子在離婚時不能要求進行分割。

2、如果該房屋是由男方父母購買,在婚後進行了產權登記並登記在丈夫和其父親名下的,則屬於男方父母對丈夫的贈與。根據婚姻法規定,如果男方父母明確是贈與丈夫個人的,則應屬於丈夫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妻子無權要求分割;如果沒有明確贈與丈夫個人的,應在丈夫名下的產權份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進行分割。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樓:北京艾歌

只要是婚後買的房子,就應該是全家的共同財產,妻子當然有權分配房產啦。

8樓:

首先,買房的錢不是你出的;其次購房合同也不是你的名字,再次未來的房產證上也沒有你的名字;根據現行法規,你沒有權利分配房產。這套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9樓:晉戀歡

是的,只要結婚你們就是一家人了啊,再離婚肯定要分割財產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人瞎扯,不要誤人,這種情況你根本沒份。婚前購買的房,歸購買人所有,離婚了無權分割。他父母出錢買的房,無論婚前婚後買房,都歸他父母所有。

過多的不說了,除非他父母明確說明贈予給你們,並且房子是你們結婚後才買的,而且名字只能是你男友的,才算夫妻倆共同財產。你想一下,買房子你沒有出錢出力,也不是你們共同努力購買,也沒有去共同承擔,產權登記也不是你們夫妻的,你憑啥想去分?你一根毛都沒份。

夫妻財產理論基礎是建立在夫妻兩個人同甘共苦的前提下,房子是他父母買的,後期費用也是他父母支撐,這房子是他父母的財產,他兒子都沒權利,別說你了。除非他父親明確了送給你們,並且只能在結婚後房子是你們夫妻一方名字才是你們的,如果婚前買的,名字是你男友的,離婚了你也無權分割,這是婚前財產。多看看新婚姻法,別聽別人胡說

夫妻離婚房產證如果是男方父母的名字怎麼分啊

11樓:love蝶舞晨軒

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無權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2樓:清泉

夫妻離婚如果房屋的房產證上是男方父母的名字,那麼就是男方父母的財產了,夫妻就不能分了,因為那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樓:絮曲難續

這個要夫妻協商好的,離婚之後財產怎麼分割,硬性的話是沒得辦法的

14樓:儒雅的諸葛公瑾

應該沒有你的份,除非你有證據是你倆結婚後你倆花錢買的

15樓:一肥肥虎一

拿出你們購買的證據,否則不能分

16樓:湛遲芳何

自己沒出錢還想分財產呢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登記在父親名下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無權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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