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和公司簽了不合法的勞動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1-05-02 10:25:27 字數 2032 閱讀 3782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當然無效,法律不予支援,但也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按照無效的原因,分為: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於無效合同。 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 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 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7)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既然是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那麼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你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請參閱《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規定。

4樓:威武霸氣逆天哥丶

既然不合法,當然就沒有法律效應了。

如果我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違背勞動法 有法律效力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則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內。

《勞動合同法》容第26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無效。雙方應當在訂立勞動合同、擬定勞動合同條款時出於自願,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關係的一方違背了他們的真實意願。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無效。勞動合同訂立應遵循公平原則,核心含義就是要求勞動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相一致。

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免除己方法定責任如"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生死病老都與企業無關"等條款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勞動合同主體、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不能產生法律效力。主體必須合法。即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資格和勞動者資格。

內容必須合法,我國在《勞動法》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中,有很多強制性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遵守。如果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則該條款無效。程式必須合法。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有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的,可以認定協議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7樓:

任何有效的勞動合同都是建立在勞動法的基礎上的,任何有悖於勞動法的勞動合同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們應當去勞動局反映這個問題。

8樓:問法網周律師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部分無效的合同

還有疑問,可以再聯絡我,祝好運!

補充:合同雖是雙方協商簽訂,但內容必須合法。違反法律規定,自始無效不發生法律效力

9樓:上海l律師

1、違法法律規定的部分無效

2、沒有違反的部分是有效的

10樓:問法網姜律師

要看合同的內容,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地方無效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的有效,違法的無效。

12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勞動du法,是沒有法zhi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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