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修建房屋,把老房子撒了,鄰居就來爭我家的空地,我該怎麼為權

2021-04-22 12:50:10 字數 5876 閱讀 4490

1樓:匿名使用者

你現在是不是城裡戶口!有沒有宅基地相關證明!如果沒有就不好辦了!想辦法辦一個證明

房產法律問題

2樓:

房子的法律問題很多方面啊,你想了解什麼呢?有繼承問題、共有問題、贈與、抵押、質押、買賣、過戶。。。。。。。。。。補充回答:

你家的房子在拆遷時沒有理順好各方面關係,首先要了解你這拆遷的房子的產權是誰的?是不是祖遺房產,如果是就有個繼承問題,可能你爺爺已經過世了吧?你爺爺也有一半的產權如果沒有遺囑就有個法定繼承問題,你奶奶和你爸還有姑姑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你奶奶是沒權處置你爺爺的那份房子的。如果不是祖遺房產你奶奶名下現在的房子,奶奶是有權處置的。至於你爸賣給小姑的房子應該按協議約定履行。

可能由於房子繼承問題沒理順你大姑才說出了狠話吧。你們都是一家人還是互相協商解決比較好,金錢買不到親情,最好不要到法院打官司,親人間打官司沒有贏家。經濟條件好的讓點條件差的,不能斤斤計較。

按你的最後問的我的回答是: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祖遺房產法律途徑對你們不利,如不是祖遺房產你爸賣給小姑的房子應該按協議履行,如果不履行協議,法律途徑肯定勝訴。另外奶奶還在世她有權處置自已的房產。

繼續回答:你爸的房子是通過爺爺的遺贈給你爸的,小奶奶又爭這房子結果敗訴你爸合法得到了這份房產。但這房產你爸又賣給了小姑,但產權證沒有過戶給小姑,你媽也不知道你爸賣這房子,現在如果不考慮親情的情況下對你爸的房子可以訴訟,一是由你媽作為原告,要求你小姑讓出房屋,你爸與你小姑簽訂的賣房協議無效,因為夫妻共有產買賣需要雙方同意,單方面不可以處置房屋權屬變更。

二是可以你爸媽一起作為原告,要求小姑履行協議限期交足買房款。房款交足後辦理過戶手續。另外你爸與你奶奶的那套房屋產權證的名字是你爸和你奶奶共有的,不管共有份額各佔多少,物權法對共有產的處置需共有人共同同意才能處置,且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你奶奶可以將自已的份額贈與或遺囑繼承給別人,如要賣給別人你爸有優先購買權。

急!關於房產法律問題 5

3樓:china灬笑

對於問題一,你的想法是不可能的。首先,借款關係必須經過法院審理,做出生效判決以後才有可能談執行還錢問題。法院不可能僅憑藉款手續,不經過審理,就直接讓對方還錢的。

其次,房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抵押無效,也就是視為沒有抵押。在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下,只有儘快到法院起訴,申請訴訟保全房屋,才能最大化的挽回損失。對於問題二,銀行辦理抵押登記在前,起訴在前,可以優先受償,銀行當然可以無需其它方同意劉申請法院拍賣變賣房產。

你作為二押方,如果到了執行階段可以在首押不主張自己權利的時候主張權利,但是要按照順序進行清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二押方,應該說是民間借款,想要拿回欠款,只能通過法院起訴,申請財產保全。對於一押方,也就是銀行貸款,已經辦理了抵押手續,在通過法院起訴拍賣,它無須考慮二押方的債權。

5樓:潘增飛

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不需要起訴,但是得告訴法院其也是債權人,拍賣以後的錢款也能考慮給其拍賣錢款會讓法院保管,人民群眾管不著是誰買了,錢到位就行。

這是一種空手套白狼的方法,無論是銀行還是個人,都不能隨便貸給別人錢

6樓:打光棍

這個要現證明房子確實沒有爭議過戶給你,然後到當地房管局提交申請

7樓:皆有可能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通過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實現債權的合法權益。強制拍賣房產的程式主要分為七步,分別是評估**、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確定和委託拍賣機構、釋出公告與展示標、確定拍賣保留價、舉行拍賣會、確認拍賣結案。

1、評估**

評估**是拍賣的前置程式。在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變現前,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對評估結果,法院應當及時向執行雙方當事人送達評估報告。

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請求複議,法院再要求評估機構進行復議。

2、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

**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雙方當事人對以物抵債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應作出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決定。

3、確定和委託拍賣機構

對拍賣機構的選定,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統一由法院技術處委託的規定辦理。

4、釋出公告與展示標的

拍賣機構接受法院委託後,將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進行拍賣公告和拍賣展示。對拍賣方案、拍賣公告等重大事項,拍賣機構應徵求法院的意見,獲得法院的同意和積極配合。

5、確定拍賣保留價

在拍賣會召開之前,法院應當以評估**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並告知拍賣機構。拍賣保留價應等於或低於評估價,不能超出評估價。拍賣保留價是拍賣成交的最低價限,拍賣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的,不得成交。

如第一次拍賣無人競買,法院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再次拍賣的保留價。

6、舉行拍賣會

舉行拍賣會時,法院一般應派員到場監拍,並將拍賣情況記入筆錄;拍賣機構亦可邀請公證員到場進行公證。拍賣成交的,由拍賣機構與買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並即時錢物兩清,或按合同的約定分期付款。競買人分期付款的,應得到法院的同意。

7、確認拍賣結案

對拍賣結果,法院應依法進行審查,審查發現拍賣機構,與競買人之間或者競買人相互之間惡意串通,並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情形,將依法裁定拍賣無效;若審查未發現上述情形,則應確認拍賣結果。拍賣結果確認後,法院應配合拍賣機構將拍賣標的交付買受人。

最新物權法規定房屋所有權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_物權法上有關房屋所有權的規定具體有以下幾條:

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九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佈。

第八十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9樓:週週周小孩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 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產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為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為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為70年」。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到期後,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併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於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並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兩者的區別:1、兩者的權屬不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築物仍屬業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答疑: q:

房產證上會寫上年限嗎?

a:購買商品房後,由住建局發放的房產證,國土局則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有些地區會在房產證上註明土地的使用年限,另一方面,如業主需求土地使用證,則需要開發商協助向國土局申請。

q: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a:要買房子首先要看兩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就有你所購買房屋的土地分攤面積和性質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於居住建築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公有的,房產證是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50年、70年是針對該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購房者購買後,則屬於業主所有,但業主僅擁有這塊土地上對應的商品房擁有權,而沒有土地的使用權。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業主購買商品房, 國家沒有硬性規定需要發放國土使用證, 業主如有需求, 則需要在開發商的配合下向國土局申請。

q:房屋產權是從什麼時候算起,如何界定?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土地使用權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讓方和受讓方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日期為準,不考慮你和開發商簽署的預售合同日期。

比如一個開發商2023年買的土地使用權,3年的開發時間,你2023年買的房子,2023年才交房入住,那麼你的產權時間從2023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證上的用地性質來劃分。

q:產權到期後房子該怎麼辦?

a: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才開始房屋產權年限的問題,從首批擁有房產證的業主至今也不過30多年,距離產權70年還有一段距離,國家暫無條例明確規定,產權到期後的具體處理方法。

查房屋產權時要注意的情況:

1.有房屋未必有產權,如單位自建、農村宅基地建房、社群配套用房、違建房等; 2.產權是否登記?如預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記等;

3.產權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條件;

4.產權有無糾紛?如拍賣競得、婚姻或財產繼承、確定為拆遷的房屋等;

5.有房地產兩證未必就有產權,如偽造房產兩證、被查封或強制拍賣、遺失補辦後發生過轉讓。

中國一般用青磚水泥瓦修建房屋,為什麼外國喜歡用木板鋪屋頂

首先因為最近工作的原因我要經常拜訪別人家,我不懂別的地方風俗怎麼樣,反正我去的人家只要是裝修好入住的,不管大廳鋪的是瓷磚還是木地板,換拖鞋進屋是基本禮儀。我真不能理解誰家瓷磚地板會給自家人和客人穿戶外鞋進來踩得都是泥沙和腳印,然後晚上掃一地的髒東西拖幾桶黑水好不容易弄乾淨再迎接第二天的塵土。首先因為...

你好,我家準備建房,但房大門正對寺廟的大門,間隔50米,寺廟不大,請問像這樣建好不好

人的房子建 或買 都是過去業力所牽引。寺廟前建房子的很多。好壞也不是一定的。還是應了一句 福人居福地,福地福人居。我想在寺廟前方50米左右左側蓋房子,房子沒有擋住寺廟大門,這樣可以 房子修在這裡,那麼你這一生 1 要儘量向善行善,這樣你的命運會越來越旺。2 反之則越來越差。為什麼?因為這個場所的氣場...

夢見我巳故的哥哥把我家砌磚建房子

做夢是因為日有所思夜有所夢。要是不是白天想太多,就是您的睡眠不是很好,注意休息,就會改善,有信仰是可以的,別迷信就可以了,幫到你希望採納,謝謝 夢見別人蓋房子預兆什麼事 1 夢見自己家中蓋房子,預示著獲得重生,一切將變得十分的美好,大吉大利。2 夢見親戚家蓋房子,預示著身體會十分的健康。3 女人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