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留我辭職得知我後天就不做了的上司,在我倒數第三天試圖給我一場舞劇的票,說自己過去時間晚了,叫

2021-04-20 05:02:20 字數 5799 閱讀 5049

1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他喜歡你噻,不想讓你走。

2樓:白蘭花豔

這個還用問嗎?就是感覺你不錯

很想挽留你,人家都一而再,

再而三的挽留,你還想怎麼樣!版

你認為人家並不專權一,你以為是談戀愛?

這是工作的事情,人家肯定要準備後路

萬一你不肯留下來,人家還是要有人支撐的

否則萬一你走了,人家怎麼辦?不能停工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真的不專一,那就是想佔下你便宜了,你反正都走了對他也沒什麼影響,純屬瞎猜

工作一個月就想辭職,對以後找工作會有影響嗎

4樓:醉意撩人殤

辭工對以後找工作沒有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勞動者隨時通知解除合同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樓:卡卡卡卡新

如果擔心這一個月的工作經歷會影響你後續的求職,不妨不要把這段經歷寫在簡歷上。

如果在社保這方面有留下了這家公司的一些足跡,那麼也可以不列在簡歷上,可以考慮在面試的時候跟面試官說明,同時說明原因,如:這段經歷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 ,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公司方面存在問題漏洞等。

不用害怕這一個月會對後續找工作有多大影響,只要不是頻繁地短期內就業與離職,用人單位一般都不會去追究太多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傻啊,找工作肯定說有2年工作經驗,只幹了一個月這份工作不要說,要是問你這一個月在幹嘛,就說一直在尋找合適的單位。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短暫的工作經歷難免讓僱主懷疑你的穩定性、適應性和自身能力。

你在找下一份工作的面試中,面試官通常都會問你上份工作的離職原因,你的回答要誠懇且有理有據,不是你自己太主觀的原因,這樣影響一般不大。

希望能幫到你,祝工作順利!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你自己個人的事,關鍵是你問心無愧,人每時每刻都 要面對人生的風風雨雨,過去已經過去,最重要是未來,現在是最好的禮物,活在當下,人生苦短同,不要浪費光陰

9樓:無憂求職錦囊

首先工作一個月就離職,肯定會在你下次找工作的時候,讓hr懷疑你個人的穩定性。會不會再次馬上離職?能不能穩定?

這些原因都有可能導致你不被錄用。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想好如何給出一個合適的離職原因 ,同時讓hr相信上一次的匆忙離職只是偶然情況,不會再次出現 。

10樓:催天下

自己如果做的不順利,辭職是無可厚非的,只要有能力,到**有發光。充滿自信的去面試吧!把短期的工作經歷就當做一個小插曲給剪輯掉吧。

11樓:

你首先的確定你想做什麼?能做什麼?結合自己的長處做自己喜歡的職業,如果收入待遇等條件都不比原來的差多少,或者更好,你一定能說服你爸媽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混滿一年在走,要不就在你的簡歷裡不要顯示這家公司,就寫幹兩年的公司。

我就這麼幹,應聘什麼公司就寫什麼樣的簡歷。簡歷是可變的,你懂嗎。

13樓:高冷玉

都有吧 有的公司回覺的你是不穩定 愛跳槽的 所以就會對你另眼看待,但是如果你又說出來他們公司不符合你不是你理想中的公司 有些公司又會覺的你的眼光太高 他們公司不適合你

14樓:裴蓁律師

習慣性無理由跳槽,會記錄在案,直接影響就業

15樓:

沒什麼郵箱,以後簡歷上不體現這一個月的工作就行了。一兩個月沒工作也是正常的。

16樓:齊河華瑞牧業

不會影響的,一般公司會有三個月的試用期,這期間就是你適應公司或公司考量你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偶爾出現影響不大,頻繁出現就會影響再次就業,面談會問你離職原因的,做好應對準備,如果是高管會有背景調查,如果你應聘的是一般人員,建議將這個公司的工作經歷略掉不提

18樓:匿名使用者

單獨一個不要緊,不要頻繁跳槽就行

19樓:桃色和粉色

沒有影響,只要你的簡歷上別寫成工作年限1月就行,頻繁換工作會造成習慣性的問題,而且給用人單位一種不穩定的感覺,所以,請慎重

你只寫以前工作的2年,別寫最近1個月這個,就無所謂了

20樓:今生不再

你也太實在了,以後在簡歷上寫兩年就行了,不要講大實話,傻孩子。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除非是你很頻繁的在跳槽,連續幾個公司都是做了幾個月那種,試用期本身就是雙方之間互相選擇的過程,工作簡歷裡可以看自己需要選擇性新增,1個月的不算什麼工作經歷,直接簡歷裡不用填寫的,除非是hr問你上家離職後中間的空窗期在幹什麼這種。

22樓:再見雲顏

有一定的影響,但是影響不大,你的簡歷中可以將這種工作一兩個月的內容刪除掉即可。

23樓:上海_英才網

不會有影響,但是相當於你這段工作經歷白費了,寫簡歷的時候不要寫出來。在下次找工作有相關的可以說你從工作中獲得的能力,學習到什麼。

辭職了。家人催我找工作,好累。想把自己關起來 50

24樓:匿名使用者

家人都一樣噠,其實也是為了我們好。怕自己荒廢了時間。一天天呆在家他們肯定覺得不是辦法啊,理解。天下父母心。除非結了婚生孩子在家帶孩子。哈哈。

25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先躺在家裡做簡直啦,

26樓:匙蠱質

其實在家也一樣工作,

27樓:匿名使用者

哪就去旅行好好放鬆自己

28樓:匿名使用者

**香菸,有興趣嗎?

我之前在一家單位上班,他們給我辦理了就業證,他們沒給我,現在辭職

29樓:農家小子之

已經辦理了就業證去了單位報道,然後辭職了,那樣就業證還是在原單位人事部門保留,若原單位沒有人事管理權,則在該單位掛靠的人才中心保留。即使你辭職就業證也不可能返還,找到新工作(有人事管理權單位)你就需要以工作調動的身份遷走戶口和檔案。

由就業轉失業的城鎮勞動者,憑本人身份證和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填寫《xx(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者求職錄用登記表》、領取《就業證》,由工作人員在失業情況欄進行記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持《就業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已招用的城鄉勞動力、但未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的用人單位,應持新錄用人員花名冊及時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為被錄用人員辦理《就業證》及用工備案等相關手續。

求職人員無論以何種途徑就業後,用人單位需持被錄用人員的《就業證》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其授權的就業服務機構為其辦理用工備案及社會保險等手續,續填被錄用人員的《xx(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者求職錄用登記表》中錄用單位情況,由工作人員在《就業證》就業情況欄進行記載。

30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單位需要就業證,可以去原單位索取。

辭職和離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稽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求職,就業過程中注意哪些問題

31樓:百度文庫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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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布者:xiawei0741108

1、不太清楚從什麼時候開始做就業準備2、應該通過哪些有效途徑獲取招聘資訊?比較理想的**有哪些?3、如何製作高質量的簡歷4、網投簡歷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5、參加招聘會時應該做哪些準備?

6、進行網投和通過招聘會求職各有哪些優勢和不足?7、校園招聘的宣講會是否有效?8、對於幾乎沒有工作經驗的大三實習生或者應屆畢業生來說,企業比較看重的是什麼?

9、既想要考研或者公務員,同時又想找工作,該怎樣合理安排和分配時間?10、感覺自己學的專業沒有什麼發展前途,不知道應該找哪種型別的工作,很難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11、在校的時候沒有拿過獎學金,沒有擔任過學生幹部,參加的活動也不是很多,是否意味著找不到好工作?怎樣突出自己的優勢?

12、面試準備應該從哪些方面著手?13、求職過程中,黨員是否更容易找到工作?14、外企、國企、私企的優劣勢各在**?

應該如何選擇?15、考取各種各樣的證書是否與求職的關係越來越大?16、簽訂三方或勞動合同的流程與注意事項17、幹部身份、派遣證、檔案、戶籍、社保等方面的相關問題18、如何申請留京指標?

能否得到留京指標對以後的發展有什麼樣的影響?19、在工資高、消費高、競爭壓力大的一線城市和工資低、消費低、競爭壓力小的二線城市工作,應該如何抉擇?20、應屆畢業生剛出校園是否適合創業?

21、對企業、行業和職位都不太瞭解,申請職位的時候比較盲目,一般會傾向於沒有什麼含量的,幾乎是所有專業都可以從事的工作22、關於實習期、

我在單位上班,一時衝動辭職,領導挽留我,我也後悔了,但是不知

放心吧,如果老闆留你了就證明是真想留你,既然你辭職跟老闆沒有關係,人家幹嘛要給你小鞋穿不是?現在不提這事,在我看來可能是老闆想讓你自己考慮考慮。你也怕沒面子,人家也怕。萬一人家提了,你還是要走,他不就沒臺階下了麼?所以,建議你還是自己提一下,既然人家挺喜歡你的。就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就直接說,我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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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苦苦挽留我分手不久的女朋友,她就是不願意複合,我們是異地戀,跟她聊天又跟我聊天,就是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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