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在規定時間未重新作出處理的怎麼辦

2021-04-17 06:39:39 字數 1450 閱讀 7027

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意思是行政複議機關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有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專的、適用依據錯

屬誤、違反法定程式、超越或者濫用職權、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而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未重新作出處理的情況嗎?

2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複議機關應來當自受理源申請之日起六十bai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du定的行政複議期限zhi少於六

dao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當事人可以向上級監察機關反映,如果情況屬實的話,依法應該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來

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

自十七條 行政復bai

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du應當在五日內進行zhi審查,對不符合本法dao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複議申請自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作答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行政複議決定作出後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應當如何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行政複議決定作出後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應當.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複議決定的,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樓:專考群

c.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決定,由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何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申請人怎樣申請行政複議?

1 口頭申請複議口頭申請複議就是由行為人本人到你所選擇的上一級機關的法制部門,對交通警察給你實施的處罰進行口頭陳述,並說明你不服的原因和理由。並且要提供交通警察 給你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書面申請複議,就是寫一個行政複議申請書,在申請書裡面要載明申請複議的事實 理由和你複議的要求,來遞交給法制部門的...

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和被告是不是同

可以理解這種形式,但是不能這樣記 行政複議 申請人,被申請人 訴訟 原告,內被告 聯合起來記容憶是可以的,但是你自己分清楚就可以區別 訴訟是原告找證據證明被告有罪 行政複議是被申請人 被告 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首先,在行政 複議中,申請行政複議的人叫申請人,被複議的行政機關叫 回被申請人 就答是對你...

什麼是「行政複議救濟」,什麼叫行政複議

或者行政機關與公民 組織之間發生糾紛和爭議,即行政爭議時,作為行政爭議一方的行政機關依法設定解決爭議的組織和途徑,直接解決行政爭議。這是世界各國都有的制度,在我國稱為行政複議。根據 行政複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 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