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一房多賣,我有更名,另一家沒更名,法律上是不是這房子就是我的

2021-04-16 19:02:31 字數 2260 閱讀 2153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房多賣,登記的優先,沒有登記的看佔有,先住進去的優先,如果都沒住進去看合同簽訂的先後。

關於法律,我想買個二手房,現在出現房主這個房子沒有過兩年,過戶有一個特別大的稅,中介告訴我可以就是 10

2樓:半知道分子

有用。另外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過戶日期,只要合同有效,屆時可要求對方協助辦理過戶。

3樓:囚籠山人六

基本上可以這樣操作,風險不大,畢竟房價比較穩定,短時間內不會出現大漲大跌,雙方也就沒有了違約的動力,這樣簽了協議就容易履行。法律上風險不大,你可以讓他們把房產證給你拿著。他們一房多賣詐騙的可能性很小。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公證當然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並不能保證賣主在這期間內不會再賣給其他人,也就是說你要承擔一房多賣的投資風險。

5樓:匿名使用者

要有中介做擔保,你可以先出一部分定金,定下來,兩年之後稅滿了,讓房東在過戶給你,這樣稅錢不用交了

男朋友買個房子寫我一個人得名字,我沒有出錢。這房子在法律上是不是屬於我一個人的了?

6樓:乙小甲

不屬於。一切以產權證為準。如果簽訂了房屋贈與協議,房子也完成變更登記,那麼視為贈送,房子屬於女方。

產權證一般是指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在整個購房過程中,辦理房地產權證是最關鍵的環節。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五條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7樓:天蠶

是個人房產

1.沒結婚,產權證是你,他沒任何理由說房子他有份2.婚後,這房產是你婚前帶來,這認定為個人財產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誰首付房子歸誰,條件是房產證上產權人是首付者,

這其實就是一種贈與形式,送人的東西還想用發票要回來嗎?索回饋贈品,法院不支援

8樓:高密聖亞

若是還沒有領取結婚證的話在法律上應該是屬於你一個人的!

9樓:13820206137薛

領結婚證前買的算你的個人財產

領結婚證後買的寫你一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財產。

10樓:

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就是誰的,相當於伱平白無故得了一套房子。看來你男朋友很在乎你。房子都寫你的名字,況且還沒結婚。好好珍惜吧。

11樓:七月浮生

這個房子在法律上屬於你個人財產,看看新婚姻法吧,但是他能提供繳費證明,他有權分這個房子的產權。

12樓:西安瑞祥房產

如果沒有領結婚證的話就算是你一個人的財產.如果已經領取結婚證了就算你們兩人共有的財產。

13樓:

男方領證前買的,寫的是女方名字,從法律上來看,屬於婚前贈予。房子屬於女方。

但是如果剛結婚就計劃離婚,拿了房子走人,是不道德的。難道結婚只為了這房子?沒有感情結什麼婚?難保男方不做出過激言行,**也會譴責。

14樓:

現在還只是購房合同,他現在想賣了,哪我要怎麼辦?

打算買一個房子,是抵債房,房主說可以走一手房手續,只要在合同發票上寫上我的名字就可以了,這樣安全嗎 5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一手房的更名 這個事情必須在開發商認可的情況下進行 因為更名也就是購房合同改個名字是需要開發商配合的 如果這個小區已經在辦理房產證 或者已經做了網上備案的話 那就更名不了了

16樓:跑跑老虎

抵債房,房產證上換你名字才安全啊.....合同發票的話那要與開發商溝通,去公證處做個公證啥的= =要不扯皮咋辦?

我在一家公司簽了合同,卻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拿工資,這樣合法嗎

這樣是不合法的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版招用勞動者時權,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安全生產狀況 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我在親戚的公司做財務,老總把我安排到另一家朋友的公司跟他們的老會計學習,十幾天過去了

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有些事知道的少反而煩惱更少,不是麼。當然,我們也不能什麼事都不知道,不然被賣了不是也很悲劇。所以你就要判斷你這事是什麼情況了。鑑於網上是公開場合,很多資訊你也不方便介紹,所以我們看的很片面。你的事情當然還是你要去判斷。另外附送一個狙殺內向的方法,很簡單,就是打招呼。看見誰,反正...

我朋友內退後又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個稅是兩家公司的工資總額加在一起還是分別申報

個人認為最好是問下地稅。這樣不會弄錯。個稅是兩個公司分別用系統錄入的,就是分開的啊。但具體還是以稅務的問詢為準吧,別到時再出現什麼問題。我離職後原公司繼續申報我的個稅,我現在的公司也申報我的個稅,那麼兩家公司同時申報我的個稅有什麼影響 沒有影響。年後次年自己合起來再彙算申報一次。原公司自離職之日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