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六年 女方沒有拿到男方一分錢 如果離婚法院會怎樣判訣

2021-04-10 05:53:32 字數 3846 閱讀 7643

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時候共同財產還是一人一半,婚姻法是這樣規定的。

2樓:金城使用者

三年前我老公婚外情都六年了,和情人-直在外租房住,我領孩子在家,後來他乾脆不回家連生活費一毛不拿,因收低我只得把孩孑放他母親那,隻身一人到外地打工,誰知剛離開家他就通知我回去離婚,我剛到站就返回去**,因孩子小,我的條件是要孩子和房孑,他不同意,後回去沒多久,誰知他競開分居兩年證明讓法院以乙方不到庭宣叛,孩子也不讓看,啥都是他的,連孩子沒見著另訛了我十多萬撫養費……

3樓:仁濟路二樓

這應該沒有判決吧,不是離婚。。

結婚六年老公沒有給過一分錢,我想離婚

4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婚姻都過了六年的,為什麼不先跟你老公商量交流下呢?現在的婚姻期限越來越短,能處六年應該好好珍惜……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知道我結婚六年是怎麼過的嗎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他們觸犯了婚姻法 怎麼處罰

6樓:緣盾情感

寶媽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軌,要求半年內離婚

在小涵鼓起勇氣找緣盾情感求助的時候,她向古非老師承認,儘管她已經關注緣盾情感好幾年了,但她一直以為緣盾的案例故事只是誇大其詞,等到這類「戲劇化」的故事真實發生在她身上後,她才在走投無路之下選擇信任緣盾。

說起小涵跟老公剛結婚的甜蜜時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緣盾的案例故事會一字不差地發生在她身上。當時的老公極其寵愛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發奇想要吃什麼,老公再晚也會親身去買,記得有一次颱風天,就連外賣小哥也拒絕接單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還是冒著生命危險衝入瓢潑大雨之中,只為小涵帶來熱騰騰的美食。

然而,寶寶的出生並沒有讓夫妻兩人的感情進一步昇華,老公的頻繁加班讓一直關注緣盾情感的小涵及時發現了老公的行為異常。

「沒錯,我在外面有人了。」

在小涵的隨意試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認了自己出軌女同事的事實,看著面前這個若無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緒失控了,她不斷捶打老公,卻沒有得到他的任何懺悔,從那一天起,老公就離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軌的女人一樣,小涵不斷**、資訊轟炸老公,用盡她能想到的惡毒語言去咒罵老公,得到的卻是老公要求寶寶滿六個月後就離婚的答案。

小涵徹底崩潰了,她想到了各種悲慘的結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墮入無盡深淵的時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關注緣盾情感所描述的錯誤行為嗎?

帶著最後一絲希望,小涵向緣盾情感的古非老師求助,想在離婚期限內的最後三個月挽回老公,時間非常緊迫,小涵也非常焦慮,但古非老師的輔導卻是讓小涵先穩定自己的情緒。

古非老師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較作,在談戀愛和剛結婚的時候,問題還不嚴重,但隨著寶寶的誕生,老公既要應付新生兒所帶來的沉重生活壓力,還要應付情緒失控的妻子,備受壓力的老公這才會犯下一時的錯誤。

在古非老師介入輔導的短短20多天裡,小涵的失控情緒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動跟小三分手,還回歸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寶寶玩,甚至連平時最愛玩的手機也放下來了。

離婚的期限還沒到,老公就跟小涵為出軌的事情道歉,並承諾以後會好好過日子,不會再出軌,小涵也承認自己過去經常由於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鬧的性格有問題,將來會學習多理解老公。一場婚姻危機,最終卻成為夫妻兩人共同成長的契機。

更多關於情感修復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的兩性問題等,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有著很大作用,行動起來,不要坐以待斃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只有結婚了,才觸犯刑法的重婚罪,除此之外,並不觸犯法律,只是出現了道德問題,在離婚的時候,可以作為己方有利的證據,也可以直接訴訟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樓:布冬舊聞

還沒有這種「處罰」的法律法規。

當然,如果「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這個「在一起」如果是和「別的男人」登記結婚了,或是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了,你可以以「重婚」的名義向法院起訴。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意識到些什麼。

9樓:中原小象

如果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其前夫可以依法起訴對方重婚罪。如果重婚罪被認定,對方可能會被判刑。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10樓:蘭化小娟

這樣的行為叫婚外性行為,婚姻法沒有規定發生此種行為會引起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婚姻法第4條規定了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的忠誠義務,但法律認為夫妻違反忠誠義務的情節輕微的情況下(也即不構成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法律不便加以具體的規範性調整,因為這更多涉及私人領域,而且法律規定也不該事無鉅細,因此,沒有對婚外性行為等規定相應的法律後果。分析到這裡,我們可以說婚外性行為違法了,違反了婚姻法規定的夫妻忠實義務,但並沒有更多大家所希望賦予它的意義了,因為這並不導致具體【法律】後果的發生。

但是,我國法律承認夫妻忠誠協議,也即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後可以約定由於一方存在【出軌】等行為而導致雙方離婚時,沒有過錯的一方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注意:夫妻在婚內無論基於什麼理由都不得對對方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只有在離婚時可以主張),該協議有效。

11樓:淮安浙江人

婚內出軌,道德問題,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果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名義公開同居的,涉嫌重婚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離婚時最多可以讓她淨身出戶。

如果女方他們兩是對外公開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的(就是他們對外自稱夫妻,鄰居也把他們當夫妻),就涉嫌重婚罪,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們追究刑事責任。

13樓:周思佳律師

您好,婚姻法是民法的一個分支,處罰是行政法的範圍,所以,如果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女方的重婚罪,如果您僅僅想離婚,建議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或協議離婚。如有疑問請致電或加微諮詢

14樓:拂袖清風

現實不是那麼較真,你不知道的遠遠超過你瞭解的,不足為奇,無法可依

15樓:冰川一梅

有證據,她就犯法了!最少關十幾天!

請求一份離婚協議書,,大概是,我老公結婚六年來,沒有給家裡掙過一分錢,到現在還把家裡的房子給敗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麼多要求,估計不行,孩子不要,還不付撫養費,估計是不行的,孩子又沒有錯,不然你自己到律伴,這法律平臺上,問下律師是如何看待這樣的情況的。

打算結婚,男方83年陰曆9月21,女方83年陰曆12月11,想在四月末五月初結婚,想請教哪些日子好 謝謝

男方83年陰曆9月21,女方83年陰曆12月11,本月為您二位的吉月 極佳,無不利的衝日!2009年5月份恭候您二位結婚的黃道吉日是 您二位可任選 2009年05月01日星期五 四月初七 衝鼠 2009年05月05日星期二 四月十一 衝龍 2009年05月10日星期日 四月十六 衝雞 2009年05...

結婚不滿一年,女方提出離婚。需要賠償男方嗎

沒要彩禮的情況下我覺得沒有必要賠償,真要細算還不一定誰陪誰呢。好聚好散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關於賠償的問題,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損害賠償的作用決定損害賠償數額必...

結婚領證還沒有一月女方提出要離婚男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那就好好商量,看妻子是不是真的不想繼續了,到底原因在哪呢,你怎麼做妻子才會回心轉意,等等吧,只要你心誠,妻子會回心轉意的 只有夫妻好好協商解決問題了,首先找出離婚的原因看能克服嗎?如果沒啥大的問題,怎麼一定要離呢 新婚蜜月剛度完就離婚,什麼邏輯,你們都太沖動了 那和時間是沒有關係的呀,你可要想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