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上交辭工書快月了,但是上級領導沒有批,到了月後

2021-04-09 22:17:24 字數 4790 閱讀 1083

1樓:sb中的戰鬥機

你上交辭工書的證據在哪?你要提供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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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無勞動合同的,工作6個月之內的;【有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時間已過的三天改為三十天】

你應該提前三天利用快遞形式遞交辭職信(一式兩份,一份自己儲存),儲存單位簽收的快遞迴執單為證,辭職信裡寫清楚是公司違法還是自己原因,要求公司發函指定人員在約定的最後工作日前與你辦理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單據應當一式兩份都有公章,否則視為不需要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單位應當在當天的工作時間內結清你的工資和補償金(估計沒簽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開始每天都是雙倍工資啊,恭喜!),出具離職證明書(公章必不可少),拿到離職證明書第二天開始的15天內要幫你補交社保、住房公積金封停手續,否則你保持追究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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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法、勞動法解釋1、2、3、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法實施若干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僅供參考,請找當地律師

2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勞動合同約定情況,是否有離職條款

我已經交了辭工書一個月了,他說沒招到人就不批我走,但是那個辭工書領導沒簽書,請問我怎麼做才可以走?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提前一個月提交了書面的辭工單,到了時間,無論領導是否簽字,都可以離職,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你離職或者以此為由扣除你的工資。至於找不找到人替代你的工作,更和你無關。先和企業講清楚這個是勞動法的規定,如果企業不聽,那就只能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們,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包括和企業協商的時候要注意錄音等。

4樓:struts蘇蘇

兄弟,年底了,就別到處跑了,心態放好點,努力掙點過年錢吧。

我已經提出辭職,但是領導不批准,壓著我的辭工書也不交給人事,同時我的合同也到期快一個月了,人事有聽

5樓:匿名使用者

領導不批准你就要找他協商,協商時做個錄音,如果再不辦理工作交接,你就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都已經是合同到期了,那不籤就沒事了,你可以直接走人,不需要再辭職的,你只要跟領導好好說就好了,雖然公司阻止不不了你,但是最好不要把關係搞僵了。

離職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但是公司不給批,一個月後走了還能拿到工資麼? 190

7樓:諾言

1、書面遞交抄辭職申請,3天后襲留書面離職信或工作交接表;

2、遞交材料後,帶錄音筆和公司人事部門交涉,如公司不予結算工資及押金,馬上到勞動局監察支隊投訴;

3、如監察支隊不能給出滿意答覆,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但不如先監察,一般監察也能解決問題),費用很低的;

4、如果仲裁不理會,直接到法院起訴好了,贏的機率很大。

5、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離職提前30日申請,30日到期後,就可以離職了,單位不得阻攔。如果單位再不同意,或者以扣工資等,可以申請當地的勞動仲裁。

《勞動法》是偏向於保護勞動者,只要沒有違法、違規的,單位無理由扣工資、壓錢,仲裁會要求企業按正常辭職程式,即所有工資和押金都會給你。

8樓:晨光

需要提醒的是,這個事也要考慮後果,畢竟以後的解除合同資料需要企業提供,甚至將來退休你可能還會找到這家企業,儘量和諧解決。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只需要提前專30個工作日提

屬交書面離職申請,到期之日自動生效。不用誰批准,並且也沒有附加條件。

至於你擔心用人單位不給工資,那麼先把你的合同、工資條、工作證,等等能夠證明你為這家公司服務的所有證據收集齊全。如果他敢拖欠,那就勞動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用人單位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到期不給,那麼公司違法,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告他去。

10樓:笑的那麼那麼甜

沒批准辭職自己不去了肯定是算自動離職的,後面的工資就不會發了,說什麼公司不批准其實就是你的頂頭上司不批准而已,平時同事之間關係搞好還是很有必要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交辭職報告需要公司批准才行。不然小心公司打曠工,把錢扣完了

12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的做法是合法合規的,如果單位還要刁難,就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要求立刻結清工資。

13樓:當hr遇見家庭教育

首先,你爸爸的工資肯定可以

拿到。只要付出實際勞動

,工資是一定能拿到的。然後,內你爸爸沒有容勞動合同,這個問題不大,法律是認可事實勞動關係的。只要你們有證據證明自己每月在那邊上班,在那邊有收入就可以。

至於他們沒有給合同你們還可以反向要求!

14樓:哎喲小q喲

可以的,按正常流程走,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公司不發工資就是違法了

15樓:富者康

能,只要提交了離職報告,無論是否批准。

按照常規,辦理離職手續,需要至少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這權樣企業才會有時間重新招聘僱員來頂替你現在的工作,以保障企業各部門各業務的正常進行和企業運作,如果你因為個人的一些特殊原因不能提前30天進行書面的辭職申請,企業可以根據勞動法律法規,扣除你30天的基本薪資作為代通知金作為補償,請採納,謝謝

16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通知單位,

copy不是單位批准

到離職時間單位應該結算工資

如果不發放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7樓:小豬小豬豬啊

按正常你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那麼不管單位批不批,你都可以走

18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bai的關鍵在於,你需要舉du證你爸書面形式zhi提出離職申請,書面dao提出三十天後,不回管企業單位是

答否同意批覆,你都可以選擇離開,且單位必須要全額支付工資,所以,問題在於你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已經履行了這個先決條件,例如郵政快遞迴執單證明你某年某月某日快遞出去,單位什麼時候簽收的這份檔案等途徑,這要證明了,你就有機會全額拿到工資,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則無法裁決你已經履行了三十天書面通知的行為

19樓:匿名使用者

提出辭copy職,公司

未批准,你父親bai直接離職。公司可du以以曠工為由,將你父zhi親開除。這樣你父親dao的工資基本上是很難拿到了。

一般標準的離職程式是,提前30天申請,然後你才可以自動離職。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關鍵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20樓:帥氣的小宇宙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版形式通知用人權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批人又走了,可能沒好好溝通,沒批准辭職自己不去了肯定是算自動離職的,後面的工資就不會發了,說什麼公司不批准其實就是你的頂頭上司不批准而已,平時同事之間關係搞好還是很有必要的,找他們批。

22樓:澳洋蕾蕾

您好,法律規定copy提前30天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bai同就可以離職。建du

議以特快zhi專遞的形式,將dao辭職信郵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門,在郵單上寫明所郵寄的物品是辭職信。然後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的人事部門要求辦理辭職手續,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結算工資等。如果不同意,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23樓:心語超級

提前三十天提出

bai書面申請,不

du需要單位同意,結清工zhi資。

勞動合同

dao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回與勞動者協商一

答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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