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是否必須滿足他的性要求,他強來算不算家庭暴力

2021-04-02 18:06:19 字數 1756 閱讀 9864

1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身有性需求嗎?你願意丈夫出去在別的女人身上享受性生活嗎? 丈夫/妻子 的性生活是回愛情的基礎,他在有答所需求的時候投向你的懷抱,我認為這是他對婚姻的尊重和對你的尊重。

我們作為女人有時候必須換一個角度來看待問題。

請刪除你的腦中對「家庭暴力「的定義。 迎合丈夫的性要求,從中對自己的性需求進行調解,你將重新來看待你丈夫對你的需求!!

2樓:最易醒

不是滿足一個人,而是相互滿足,才能和諧。夫妻嘛有什麼事不能好好商量一下。

3樓:卑鄙之復仇使者

還打你了就算家庭暴力,不然這就屬於婚內**,不過法律上認定很困難,大多數人聽專

說過暴力**,屬基本上沒說過婚內**就是這原因,不好認定問題較穩私不好開口,不過你也不能太悲觀了畢竟是夫妻只要他不使用暴力,你可以和他說這種事是建立雙方願意的基礎上的,雙方必須都得相互理解,雖然結了婚都得履行其義務,但也得注意方式方法,是人就有拒絕的權利不可以用強解決,這只是溝通問題好好和他談談吧!

4樓:巨蟹心誰人知

理論上算,可以告他!

夫妻之間,女方不願過性生活,而男方強迫**怎麼辦?算不算違法?

5樓:秋風抱落葉

這個不曉得違法不違法,不過這違背了女方的意願,而男方用強的,這在我看來專是不道德屬的!畢竟夫妻之間相處應該和諧,好好交流,不能夠強迫性,強迫性的話,夫妻生活是不長久的!男方應該尊重女方,女方也應該為男方著想一下。

6樓:匿名使用者

算的,違背婦女意願而採用強迫手段發生關係就構成**罪

7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問下她為什麼不願意?事出必有因?既然不願意,也不要強求,這樣只會適得其反,更不要以我在你這裡得不到滿足,那就花錢在別的女人找快樂這種話來傷害妻子,女人在這方面不如男人衝動。

8樓:悠然自得

算婚內**。可為啥不願意呢?

中國《婚姻法》規定妻子是否有義務配合丈夫過性生活

9樓:小沫斂辰

沒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不過按照常理 沒有夫妻之實的婚姻不屬於婚姻範疇,甚至很多結婚但是沒**,連禮金都可以退的。

夫妻正常的生活頻率是多少次,正常的夫妻生活頻率是多少?

一般來說,20 30歲的人,性活動處於旺盛時期,每週可3次左右 31 40歲的人,每週不超過2次 41 50歲的人每月約4 6次 51 60歲的人,每月可2 3次左右 60歲以後,進入老年期,每月也應起碼保持1次以上。這是從總體而言,各人可視具體情況適當加減。正常情況下,但以長期 均衡 維持為好,即...

老公如果有外遇了,他還會和老婆過夫妻生活

這個會的,不過可能次數比較少,你可以多主動要求做,榨 就沒有精力出去亂搞了 會的 完全沒有夫妻生活多半是打算離婚 因為男人明白 與自己同甘共苦 攜手相伴到老的是自己的老婆 一般會的但次數會少很多 會的,只不過次數會越來越少。變得很敷衍了事 男人不愛自己老婆,還會和老婆過夫妻生活嗎 肯定會過的,除非她...

老公一年沒有和我過夫妻生活,他是不是外面有人了

不是而是可能他工作太累了吧!不是外面有人了就是有病了,你該找找原因。我覺得只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他的身體不太好,二就是他外面有人了,我覺得你應該坐下來跟老公好好的談一談,碰到了問題就應該解決問題。你們幫我分析,老公不和我過夫妻生活,是不是他外面有人了?你老公的生活軌跡,你該更清楚,是不是有這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