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幹了兩個月,因各種原因要回家,跟老闆商量老闆只給一千元路費,請問這合法嗎

2021-04-02 13:49:06 字數 731 閱讀 2807

1樓:手機使用者

老闆是要你再回來繼續幹

2樓:╰+哭是因為堅強的太久

如果在打工期間,你沒有偷懶行為,那麼這是不合法的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工地幹活了一個月老闆就給了幾百塊錢路費剩餘的錢說回家算,請問剩下的錢可以要回

3樓:yy_知道

我估計他是不想給你了吧!兄弟你做事了,都辭工走了,你想別人還會給錢給你嗎?我覺得不可能!

工地的包工頭有幾個是好心腸的?所以你能要多少儘量多要點吧!不然白乾一個月,那幾個百塊就被人打發走了,我感覺太划不來了!!!

你好,我在工地上幹了一個月活,回家有事,不能在來工地了,所以老闆不給我結帳怎麼辦,要錢要走那些程式

4樓:我是大角度

這個就是先直接辭職的流程,這個錢好說話的也會立即給的,不好說的只能去勞動部進行投訴了,比較飛時間。

5樓:小律火

您好,您是否有簽訂勞動合同呢?如果簽署過,那麼可以根據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證明您在工地上做工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不是勞動關係,那麼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您相應的勞務費用。

建議最好先於老闆協商,協商不成,看是否能借助派出所調解的力量

6樓:氯化鈉

只有出勤的證據,就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大廳申訴或者去法院起訴。

我現在在家找了個酒店幹了傳菜員幹了兩個月我準備不幹了不知

避免吵架,行動上先找到下一家單位了再辭職,夫妻之間溝通一下就好 我好煩 我結婚了現在酒店傳菜員 現在不想幹了 幹了有兩個月了 50 幹不了,可以向老闆說明情況辭職的,不過連傳菜員都無法勝任的,就難再找輕的工作了,如果是身體不好,應該多休息。老婆那邊有錢收入,可以維繫生計,那就回家養傷 做些力所能及的...

去了公司試用,試用期月,我幹了兩個月覺得不合適,不想幹了,公司以試用期因個人原因離職不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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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不到兩個月他說要跟我分手,原因是他對我沒感覺了我想問分離真的開拉開兩個人的距離嗎

你如果是個女孩的話說分手多半是無奈可以理解,但如果你朋友是男的,說分就分吧!走也要走的瀟灑,不要讓他看到你的傷!男人的分手說出來就沒有挽回的餘地,除非你沒他不行,連短時間的異地相戀都受不了,你怎麼安心的和他生活一輩子呢?用你悲傷的力量來充實自己吧!相信你會過的比他好!好男人不只他一個!如果恨他就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