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鄰居打架,本人輕傷二級對方輕微傷是對方先動手公安局鑑定報告已經出來派出所不給原件,請問程式對嗎

2021-03-25 18:48:11 字數 4373 閱讀 8314

1樓:婚禮主持李洋

故意致人輕傷二級涉嫌刑事犯罪,施暴者會被刑事拘留。法醫鑑定報告是重要的犯罪證據,原件不給本人,必須收納進犯罪檔案,作為判案依據。

我和鄰居打架雙方都有不同受傷我方為兩個輕傷對方比我們輕我們鑑定結果出來了派出所已經立了刑事案件 20

2樓:一根火柴毀森林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所以說派出所這樣做不合理.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樓:老茂

這要到人民法院由外委辦去做相應的司法鑑定,而且公安局要對整個事件進行調查才能將調查結果客觀的反映出來。如果你們認為對方在公安局有人,那麼請拿出證據,在法庭上你們可以根據你們出具的證據要求公安局重新安排人進行調查取證。

4樓:挺舒坦

派出所說得不對,傷殘與派出所沒關係,公安做的是傷情鑑定,如果對方不夠輕傷,他們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對方也夠輕傷你們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打架一方輕傷二級,另一方輕微傷,對方不調解,派出所會怎麼處理?

5樓:林葉雨下

打人致人輕傷二級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刑事立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擴充套件資料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朋友和人打架,對方先動手,但是對方卻骨折。派出所先是以輕微傷拘留10天,後對方鑑定為輕傷,會有什麼後果

6樓:仇甄

打架致人輕傷,已經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界限。

輕傷案件既可以是公訴案件,也可以是自訴案件,被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訴,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並附帶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也還是可以刑事案件的標準立案偵查,然後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輕傷案件,根據刑法的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至於是否需要重新鑑定的問題,這個原則上講應當要考慮,畢竟刑事處罰不是玩笑,應當嚴謹,即便是已決罪犯也應保障他法律賦予的權利,更何況該鑑定起著決定其是否構成刑事犯罪的關鍵作用。

法庭上犯罪嫌疑人還具有申請重新鑑定、勘驗的權利呢。

當然,重新鑑定不是無原則無休止的,還有一個審查、判斷的問題,如果被告人或說嫌疑人申請的理由明顯不成立,而鑑定程式、依據、結果又無顯見錯誤的,對重新鑑定申請可不予採納。

以上,希望對你的朋友有所幫助。

鄰居間打架他們人多,是他們先動手的他輕傷二級,我爸輕微傷,都沒證據證人,他誣陷我打的,法院會怎麼判

7樓:匿名使用者

實事求是,向辦案部門反映情況,你也可以找律師為自己辯護。

可以要求法醫進行傷情鑑定,這個才是法律依據。

另外你可以要求測謊,儘量實事求是。

8樓:給哥唱首獅子座

你沒有參與打架嗎?那你可以找不在場證據啊,再反告他們

因鄰里糾紛互毆,對方鑑定為輕微傷,我沒做鑑定,派出所拘留我五天罰款三百元,對方罰款五百元,之後對方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因為已經處罰過了,問題已經解決了,他在糾纏不清法院也不會拘留你

雙方打架對方二個人先動手我方就一人都有輕微傷,對方先去鑑定輕微傷我方沒去鑑定,調解對方不答應怎麼處理

10樓:無小宇宙

應該算鬥毆,然後對方的醫藥費你承擔,你的醫藥費他承擔,賣貨那人的醫藥費,你兩雙方分擔。因為法律面前只有證據證明的事實才算事實,其實並非真正的事實,所以能調解可以接受的就接受吧,如果不能接受告到法院,由法官定奪。(如果他傷勢比你嚴重,建議調解,因為判起來可能你要賠他錢)

其次你兩都是輕微傷,都可以起訴對方承擔刑事責任。所以也有可能你兩雙方都得承擔刑事責任。

當然你也可以主張他故意傷害,你是自衛,但是要提供相應證據。這個就看你自己找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雙飛動手我們沒有錢去住院,當時頭上都縫了針。過了大概7天才去鑑定。結果和解了對方不告就不判,但對方不答應就得判。 打架致人輕傷屬於刑事

12樓:天藍水晶女孩

為什麼你不去鑑定。現在想去都晚了

你也要求看病吧

互相賴著玩吧

派出所調解對方一定回答應地

你跟警察說要不就互相看病。要不就拉倒

警察一般就是了事就行

你記住態度一定要好。。要不警察真不會幫你

你以為警察是你媽一直管這事。管個半個月

別做夢了。能和解他們都雙手雙腳贊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攝像頭? 如果不嚴重的話就找公安局 爭取控告這一方 嚴重的話就找律師 畢竟律師喜歡找空子 會為你找到你忽略的要點

鄰里打架雙方輕微傷,對方先動手(證人可證明),派出所作出我方行政拘留5天對方罰款500元的處罰是否合理

14樓:林恩律師

做出行政處罰裁決是根據打架的起因,動手的情況,雙方的傷情等綜合因素考慮的,因你所提供的材料較少,無法做出是否合理的判讀。故如你認為裁決不公可到做出處罰的上級公安機關進行復議。

15樓:廣日誌

對方先動打我,報警後雙方都住院,出院後對方藥費高出4000元。派出所調解叫我付他高出藥費。我該怎麼辦、謝謝;

16樓:匿名使用者

輕微傷,完全可以不拘留不罰款,雙方進行調解互相給錢補償就可以了,除非一方不接受調解。

或者你們無法達成一致。這種結果,只能怪你們自己。

17樓:閆亮律師

比較合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與鄰打架我臉上輕傷二級,頭上輕傷一級,對方輕微傷。對方付什麼責任?

18樓:四哥有法說

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專

不予立案,可以屬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打架別人鑑定為輕傷二級,和別人打架對方輕傷二級會怎麼判

因打架導致被害人輕傷二級的,打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處三年版以下有期徒刑 權 拘役或者管制。作為打人者,應該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爭取被害人諒解,為自己爭取從輕處罰的機會 如果情節較輕的,還可以爭取緩刑。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

雙方打架,一方輕微傷,一方輕傷二級,怎麼判

打人致人輕傷二級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刑事立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

請問打架致對方輕微二級傷殘怎麼處理?賠償金怎麼算

上海笙銘律師 1 致人輕微傷,則屬於治安案件,應當被行政拘留 罰款 2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 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