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傷二級年滿16歲了還會追究嗎?

2023-06-28 22:55:04 字數 726 閱讀 2542

1樓:網友

1.年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犯本罪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應當從輕或者減緩處罰。

2.當事人可以積極賠償,儘量與被害人達成諒解,爭取緩刑。

3.《刑法》規定:第十七條,年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判處拘役或管制。

犯錢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十六歲時打架,對方輕傷二級,現在18年過去了,還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2樓:山頂不知秋

你好,建議及時向**報案處理,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傷害以上(包括輕傷),打人者已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立案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人身損害賠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微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打人致人輕傷二級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刑事立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打架別人鑑定為輕傷二級,和別人打架對方輕傷二級會怎麼判

因打架導致被害人輕傷二級的,打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處三年版以下有期徒刑 權 拘役或者管制。作為打人者,應該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爭取被害人諒解,為自己爭取從輕處罰的機會 如果情節較輕的,還可以爭取緩刑。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

因打架報警了。我被鑑定為輕傷二級。案件因雙方沒達成一致現在已被移送到檢察院了,對方有案底嗎?要是在

除非案件最終的處理結果是撤案,否則對方肯定是有了犯罪記錄。即有案底。一 案底 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二 你輕傷二級,已經達到了刑事立案的最低標準,不可能撤案的。1 目前案子移送到檢...

打架造成他人輕傷二級的!應該怎麼賠償和量刑

故意傷害罪輕傷的量刑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賠償如果法院判決只支援物質損失,一般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用等費用 如果是雙方協商達成和解的,物質損失之外的費用也可以賠償,比如殘疾賠償金等費用。最好雙方能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諒解,一般可以爭取緩刑,甚至是免於刑事處罰。第二百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