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9新勞動法中上班途中發生事故能算工傷嗎

2021-03-10 21:16:47 字數 5269 閱讀 4921

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不承擔抄主要責任就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2樓:天津恩勝律所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的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認定工傷的四種情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以下四種情形可認定為工傷: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四、***法制辦有關答覆中認為可認定為工傷的三種情形

(一)***法制辦對《關於職工違反企業內部規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覆函(國法祕函[2005]315號)中認為,職工所受傷害只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規定,就應當認定為工傷。

(二)***法制辦公室對安徽省**法制辦公室《關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適用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國法祕覆函[2008]375號)認為:職工李某從單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認定為工傷。

(三)***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職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到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覆函(國法祕函[2005]311號)認為,作為單位的工作安排,職工參加體育訓練活動而受到傷害的,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中關於「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的規定,認定為工傷。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相關答覆中認為認定工傷的七種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覆([2007]行他字第6號)認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第61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職工外出學習休息期間受到他人傷害應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2007]行他字第9號)認為,職工受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期間,在學習單位安排的休息場所休息時受到他人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 ([2006]行他字第17號)認為,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在車輛運營中**的,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認定是否構成工傷。(注:依據最高法院民一庭2023年的答覆意見,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不具備勞動關係的基本特徵,不宜認定其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有關的行政案件若干問題座談會紀要(法[2008]139號)認為,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期間,用人單位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復交通、通訊、供電、供水、排水、供氣、道路搶修、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等過程中,臨時僱用員工受到傷害的,可視為工傷,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國家機關聘用人員工作期間死亡如何適用法律請示的答覆([2009]行他字第2號)認為,鶴崗市公安局東山分局東方紅派出所臨時聘用、未參加工傷保險、不是正式幹警的司機王奎在單位突發疾病死亡,應由鶴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是否屬於工傷、確定工傷待遇的標準。有關工傷待遇費用由聘用機關支付。

(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覆([2010]行他字第10號)認為,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職工因公外出期間死因不明應否認定工傷的答覆([2010]行他字第236號)認為,職工因公外出期間死因不明,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證據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導致死亡的,應當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和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認定為工傷。

六、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3樓:書生之見是我

上班途中要發生交通事故,而且是你不符主責的情況才可以作為工傷處理,你是怎麼情況。

4樓:月曉楓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且是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的才能認定工傷。關於工傷認定的具體情形,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

5樓:雨下夜漫漫

上班途中可以認定工傷

6樓:月光下的星期

您好,算工傷,前提是上下班必經之路,需要認定,有點麻煩,您還滿意吧。

新勞動法規定裡員工下班途中算不算工傷

7樓:亦如

上下班途中遭遇機動車人身傷害屬於工傷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拒不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8樓:久久寶貝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一、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二、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9樓:帥氣的小宇宙

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事故不是你的主要責任,也不是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渡輪或火車事故的情況下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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