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幹嗎的?有什麼職責,公務員的職責是什麼?

2021-03-04 00:23:18 字數 5767 閱讀 6938

1樓:一口百會

國家公務員是指國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式任用的,在**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在我國依《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各級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都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特點為:

(1)國家公務員是經法定方式和程式任用的人員;(2)國家公務員是**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人員;(3)國家公務員是指行政機關中依法行使國家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六)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公務員的職責是什麼?

2樓:華圖教育

我國公務員制度的正式建立,既轉變了我國各級**的工作職能,將以往的權力性**、全能性**轉變為了責任性**、服務性**,同時又對公務員進行了科學的定位。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這是我國對公務員的立法性定義。然而,在現實工作中,對「公務員」還有一種具有普片意義的實質性定義,即:

公務員是為國家公共事務服務的人員。西方國家對「公務員」的定義具有服務性和公僕性的特色,而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建立、**職能的徹底轉變,也應該看到,我國各級機關和公務員也同樣具有服務性和公僕性的特點。因此,無論上述對「公務員」的何種解釋和定義,但我本人認為:

公務員的實質就是人民的服務員、是人民的公僕、是人民權利的集中代行者、是一種職務性的崗位責任。我們應當將「公務員」通俗的理解為:國家公務員就是指利用人民賦予的職權,積極從事國家公共事務活動,併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的國家公職人員。

只有將「公務員」作如此的理解和定位,我們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務員」的本質屬性,才能更加體現公務員服務性和公僕性;才能使每個公務員在實際工作中更好的進入工作角色、進入工作狀態,把握好工作的方向;才能不斷的激勵和鞭策自己,時刻體現我們公務員的工作價值,實現公務員的服務宗旨和目標追求。

我認為,作為新時期的每一名公務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和手中掌握有某些特權的人員,都必須深刻理解和正確把握「公務員」的本質屬性,必須清醒的認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自己所享有的各項經濟待遇是來自人民的,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就是在自己的崗位上竭力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高效優質的公共事務服務。我們要時刻明確和牢記:「公務員」就是為公服務的人員,不是拿來做炫耀的資本、不是壓制人的官、不是施威的權、不是老百姓頭上的皇帝。

只有深刻理解了「公務員」的本質屬性,充分認識到了「公務員」的社會地位和正確看待了自己手中權利後,我們每名公務員的一切工作和行動才具有明確的方向和目標;才能充分履行公務員自己的職責,牢固樹立較強的宗旨意識和強烈的責任感、事業心;才能做到遵紀守法、克己奉公、秉公辦事、勤廉執法;才能做到勤政為民、熱心服務、高效服務,從而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權為民所用、心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崇高宗旨,完成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使命。

公務員是幹什麼的,平常都做什麼?

3樓:河傳楊穎

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一、基本選拔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界定標準與範圍

一是依法履行公職。

即依法從事公務活動的人員,他不是為自己工作,也不是為某個私人的企業或者組織工作或者服務。這裡所依的「法」,是廣義的「法」,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憲法確定了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領導地位,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

因此,政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不同方式參與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決策及實施的活動也是一種履行公職行為。

二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僅以履行公職為標準,還不能作出明確的界定。有一些在國家舉辦的事業單位中工作的人員,他們從事的也是公務活動,但並未納入國家的行政編制序列,因而不能認定為公務員。

必須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序列、履行公職的人員。對於「編制」一詞,實踐中有多種用法,除使用行政編制外,還有政法編制、國家編制、機關編制等。這裡的「編制」係指各種納入國家編制管理機關管理的機構序列及人員,不僅限於行政機關編制。

三是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也就是由國家為他們提供工資、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務員屬於國家財政供養的人員,但並不是財政供養的人員都是公務員。財政供養人員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學校的老師、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等,雖然由國家負擔其工資福利,但不屬於公務員,因為他們不具備另外兩個條件。

4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地說,公務員就是指在**中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而按照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解釋一下,並非在**機關工作的,都是公務員,公務員法明確界定了公務員的範圍。如果一個工作人員同時符合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這三個條件,就可歸屬公務員的範疇。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瞭解了,**機關還有一部分工勤人員,是並不屬於公務員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到日常工作,因各單位職責範圍不同而不同。概括來說有開會協調、公文處理、政策執行及落實等等。

6樓:為午夜陽光

公務員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擬定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區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的職位分類和科級(含科級)以下人員的職數管理、錄(聘)用、培訓、交流、迴避、辭職、辭退工作。

2、負責區行政機關科級以下(含科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負責人的考核任免工作。 綜合管理區行政機關科級以下(含科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以及行政申訴、控告工作。

3、負責隸屬或掛靠我區的幹部出境政審工作。負責全區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級(含科級)以下幹部區內外的調動和接收安排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以及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4、負責全區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歸口管理人才服務、考試測評和人才市場機構。

負責全區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參與制定知識分子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和職稱評定工作。

5、制定全區公務員、職員培訓規劃;管理和協調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培訓工作。 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編制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調工計劃。

6、協同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引進國外、港澳的智力工作和接收安排出國人員來我區工作。 代管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承辦區委、區**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定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及以下設定。

7樓:中公教育

您好,按照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基本職能

一、區人事局基本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擬定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區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的職位分類和科級(含科級)以下人員的職數管理、錄(聘)用、培訓、交流、迴避、辭職、辭退工作。 3、負責區行政機關科級以下(含科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負責人的考核任免工作。

4、綜合管理區行政機關科級以下(含科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以及行政申訴、控告工作。 5、負責隸屬或掛靠我區的幹部出境政審工作。 6、負責全區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級(含科級)以下幹部區內外的調動和接收安排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以及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7、負責全區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歸口管理人才服務、考試測評和人才市場機構。 8、負責全區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參與制定知識分子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和職稱評定工作。 9、制定全區公務員、職員培訓規劃;管理和協調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培訓工作。

10、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 11、編制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招、調工計劃。 12、協同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引進國外、港澳的智力工作和接收安排出國人員來我區工作。

13、代管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14、承辦區委、區**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基本職能 1、貫徹執行**、省、市有關行政體制、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本區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全區行政管理體制以及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團體機關,街道辦事處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助市編委管理區法院、檢察院的機構編制工作。 3、稽核區直機關的職能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協調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

負責全區非常設機構(議事機構和臨時機構)的撤銷。 4、研究、擬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稽核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擬訂事業單位的人員結構和機構編制標準。 5、監督檢查各部門機構編制的執**況。

6、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和指導監督工作。 7、承辦區委、區**、區編委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

公務員因其福利待遇好、地位較高,最近幾年每年都是過百萬人蔘加公****。成為公務員是需要參加公****的,考試有2種,一種是國考,不限戶籍、不限地點。另一種是省考,一般是有戶籍限制,要在本省參加考試的。

報考的崗位可能也不同,有的是綜合管理類崗位,有的是行政執法類。

具體情況可參考中公教育官網!

在職公務員可以考公務員嗎,在職公務員還可以考公務員嗎?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當然可以。我就是一個在四川省某檢察院工作的公務員,我的一個同事就是跨省考到重慶的,只不過在資格複審的時候需要出具單位同意的證明。你考上後如果你考的那個單位願意發調函的話可以直接調,不願意的話就只有先辭職再去。如果我調不回我老家的話我都要再考一次 不可以了.你已經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

公務員法中公務員是指,我國公務員法上對公務員的界定及我國公務員的範圍是什麼?

公務員法 第二條規定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 納入國家行政編制 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 一詞,是從日文 公務員 翻譯過來的。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稱 文官 戰後改稱為 公務員 法國直稱為 公務員 聯邦德國稱為 聯邦公務員 或 聯邦 當今世界,許多發達國家以及一些發展中國家...

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區別,地方公務員和國家公務員的區別

上面寫的東東太多了 懶得看 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區別。公務員 分行政 事業 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區別 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區別 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的區別 國家公務員是指在國家常設的 國家機關 各級黨委 各民主黨派的編制內工作人員,不是特指的國家機關的,而是省 市 縣 鎮都有的,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