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我國社會政策與法規的監督機制

2021-03-04 00:23:18 字數 4851 閱讀 9539

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政策法規監控機制在經過了幾十年的建設與執行之後,已初步形成了一個較為完善的體系,對社會政策與法規的整個過程進行了有力的監督與控制。但是,目前我國的政策法規監控機制正處在發展與完善之中。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仍然存在著諸多的不足之處。

為了解決我國政策法規監控機制的功能弱化現象,可採取如下的對策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體系,用法律規範社會政策與法規的制定、實施、評估及終結等各個環節。一方面要加強立法工作,使社會政策與法規的執行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大執法力度,使社會政策與法規依法執行。同時還要對社會政策與法規的評估確立明確的標準,從而使得政策法規的監控具有權威性。

(2)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式與具體的實施細則。這是使法定的權力進入可操作層面的關鍵性步驟。主要任務是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政策法規監控的主體、地位、性質、作用、職權、基本原則、監控物件、監控範圍等。

只有這樣,才能使各監控主體的權力不再僅僅是象徵性的。

(3)提高監控者的素質。這包括對具體進行政策法規監控的工作人員的素質提出一定的要求。對他們進行培訓,或者組成由有關專家組成的、針對某個特定問題的、臨時性的委員會等。

(4)完善政策法規監控的輔助手段。這包括建立財產申報制度、建立法定的資訊中心、擴充工作人員等。

(5)增加**的透明度。我國是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勞動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廣大人民群眾有權監督社會政策與法規的制定、實施及評價其效果。而社會**正是廣大勞動人民的利益、願望和要求的體現。

因此,社會**可以及時地反映廣大人民群眾對社會政策與法規的態度,這對政策法規監控有重要作用。這樣既可以增強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社會地位,又可以增強人民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和廣泛性,使國家對政策法規的監控真正收到實效。

我國社會政策與法規的發展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2樓:永恆的王者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始於2023年,至今已走過28年光輝歷程。28年的改革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改革啟動和區域性試驗階段(2023年到2023年)。以2023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為標誌,拉開了中國改革的序幕。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率先,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取代「**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制度,開始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這一改革極大地調動了億萬農民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與此同時,其他方面改革的試驗也開始起步。開展了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推行兩步「利改稅」,逐步推進「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體制改革,廢除了農副產品的統購統銷制度,不斷減少的集體經濟和幾乎絕跡的個體經濟逐步恢復和發展,興辦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

第二個階段:改革全面探索階段(2023年到2023年)。這一階段的改革重點從農村轉向城市。

2023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確定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提出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2023年10月,中共「十三大」進一步提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應該是計劃和市場內在統一的體制」,「新的經濟執行機制,總體上來說是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機制。從理論上確認了市場機制作用的中樞地位,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指明瞭方向,奠定了理論基礎。

改革實踐以搞活國有企業為中心環節全面。著眼於探索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富有活力和效率的企業體制,實行承包制、租賃制等措施,進一步擴大企業自主權。積極進行以廠長負責制、工效掛鉤、勞動合同製為內容的企業領導、分配、用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增強企業的內在活力。

圍繞搞活企業,加快建立以統一開放、運轉有序的競爭性市場體制和以經濟手段調節為主的巨集觀間接管理體制為目的的相關改革。採取「調、放、管」相結合的方針,理順比價關係,改革商品和服務**形成機制;改革商業經營管理體制,發展非國營流通企業;大幅度縮小指令性計劃,改革銀行組織體制,實行各種形式的財政包乾制,變單一稅制為複合稅制;對部分城市實行計劃單列,減少管理層次,擴大地方自主權。與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政治、科技、教育、文化等領域的改革也開始啟動。

對外開放也邁出了重要步伐。開放了沿海14個港口城市,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東南地區、環渤海地區開闢經濟開放區,批准海南建省併成為經濟特區,在利用國外資金、技術、管理經驗來發展中國經濟方面進行了有益嘗試。

第三個階段: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2023年到2023年)。以中共「十四大」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為標誌,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進入以制度創新為主要內容的新階段。

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巨集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並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2023年中共「十五大」確立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實現了思想理論上的一系列新突破,推動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的改革進一步向縱深發展。

這一階段的改革仍然以國有企業為中心環節,制度創新的力度顯著加大。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向,**和地方選擇若干有代表性的國有企業進行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試點,一批國有大中型企業被改造成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許多全國性的行業總公司被改組為控股公司,發展了一批以資本為紐帶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眾多的小型國有企業,通過改組、聯合、兼併、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進行了改革。積極推進鼓勵兼併、規範破產、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和再就業工作,推動企業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的形成。

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的佈局,使國有資本逐漸集中到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適應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多種形式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探索在一些地方積極,取得良好效果。

其他方面的改革繼續向前推進。財政、稅收、金融、外匯、計劃和投融資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確立了以分稅制為核心的新的財政體制框架,建立了以增值稅為主體的流轉稅體系;強化了**銀行對貨幣**的調控能力和金融監管方面的職能,開始分離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建立了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現了人民幣在經常專案下可兌換;國家計劃管理從總體上的指令性計劃向總體上的指導性計劃轉變;推行專案法人制、資本金制度和招投標制度,加強投資風險約束。

市場流通領域的改革向縱深發展。商品市場進一步發展,要素市場逐步形成;取消了生產資料**雙軌制,進一步放開了競爭性商品和服務的**;在健全市場規則、整頓市場秩序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邁出了重要步伐。

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醫療保險制度。適應深化企業改革的需要,建立了失業保險、社會救濟制度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有制結構調整力度逐步加大。

公有制經濟的實現形式日趨多樣化,國有控股的經濟不斷擴大,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勢頭更加強勁。科技、教育、衛生體制改革取得重要進展。按照「穩住一頭,放開一片」的方向,推進科技體制改革;以調整學校佈局結構,改革高校招生和分配製度為重點,加快教育體制改革步伐;實行醫療機構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擴大衛生機構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與此同時,農村經濟、對外**、城市住房等方面的改革,也取得了新的進展。經過全國人民共同努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確立。

第四個階段: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2023年至現在)。在已有成就的基礎上,2023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提出,本世紀頭二十年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即在2023年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更具活力、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對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行了全面的部署。中共**提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了理論指導。

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積極推進各個領域的改革。

這一階段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放到了突出的位置,按照建立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目標著力推進改革。**職能轉變取得重要進展,**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加強;**機構改革繼續推進,***新設立和組建了一批經濟調節和監管機構,提升了一些監管部門的行政級別,完善了國有資產等部門的管理體制;圍繞完善省以下行政管理體制,地方**加大了縣鄉機構改革以及擴大縣(市)管理許可權的力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部門分三批取消和調整了近1800項審批專案;全面推行依法行政,頒佈實施了《行政許可法》和《公務員法》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

與此同時,農村改革繼續向縱深推進。農村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全面,全國徹底取消實行了長達2023年的農業稅;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市場化的棉花流通體制基本確立。國有企業改革取得新進展。

國有資本進一步向關係****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大,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工作取得進展,選人用人機制改革邁出重要步伐,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穩步推進;電信、鐵路、民航、菸草、電力等壟斷行業改革邁出新步伐;國家設立了專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加強了對國有企業特別是大型、特大型國有企業的資產運營狀況的監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環境進一步改善。放寬了非公有制經濟的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清理和修訂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性規定,加強了對私有產權的依法保護,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財稅、金融、投資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公共財政體制不斷健全,增值稅轉型試點和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穩步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力度加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加快推進;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邁出重大步伐;**投資的範圍進一步縮小,企業投資自主權逐步擴大,投資審批制度不斷規範。市場體系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

商品市場的種類和數量逐年增加,土地、勞動力、技術、產權、資本等要素市場進一步發展,水、電、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資源**的市場化步伐加快。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社會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失業保險制度建設明顯加快。

科教文衛體制改革穩步開展。**和地方所屬1200多家科研院所分兩批轉制;積極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鼓勵和支援發展民辦教育;加大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機制改革力度,積極開展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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