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訴一人上訴其他原審被告如何列明

2021-03-03 22:14:54 字數 4955 閱讀 1474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其他原告之間的權利義務沒有爭議,則原審原告和其餘被告按原審訴訟地位列明,即列明為原審原告和原審被告即可。

2樓:蘇州樑律師

你好!其他原審被告,列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就可以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一個列出來不就是了,作為第三方或者全是被告,看你是什麼案子了.跟案子有重大的關聯的全是被告,關聯不大的話除主要人是被告,其餘全部第三方.你這案子看來不簡單,需要我看文字的話給我發訊息.

4樓:封詩喬朝雨

還是列原審被告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我是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法院判決後只想對原告上訴,但是第二被告怎麼列

5樓:李保忠律師

上訴時,將第二被告在上訴狀中列明原來一審判決的身份即可,不列為被上訴人。

民事上訴狀是指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定程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消、變更原審裁判而提出的書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

第三百一十七條 雙方當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訴的,均列為上訴人。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確定第二審程式中當事人的訴訟地位。

第三百一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的對方當事人包括被上訴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

第三百一十九條 必要共同訴訟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訴的,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上訴僅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二)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三)上訴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以及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承擔有意見的,未提起上訴的其他當事人均為被上訴人。

6樓:

既然一審有二個被告,那麼上訴時,你是上訴人,一審原告是第一被上訴人,一審第二被告是第二被上訴人,上訴的請求事項可以只針對一審的原告,不提或少提第二被告即可。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某某某(原審第一被告)…………

被上訴人:某某某(原審原告)…………

被上訴人:某某某(原審第二被告)…………

7樓:匿名使用者

原告為被上訴人,對第二被告按原審地位列明即可

8樓:匿名使用者

倆人聯合上訴。你是上訴人,他是被上訴人。忘掉那個被告!!!

一審幾個被告 其中一個上訴 另一個被告是上訴人嗎

9樓:墨汁諾

其中一個被告上訴,原告和其他幾個被告一般都是被上訴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一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的對方當事人包括被上訴人和原審其他當事人。

第三百一十九條 必要共同訴訟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訴的,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上訴僅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二)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三)上訴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以及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承擔有意見的,未提起上訴的其他當事人均為被上訴人。

10樓:羊洋楊

其中一個被告上訴,另一個被告是否是上訴人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一十九條規定,必要共同訴訟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訴的,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上訴僅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二)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三)上訴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以及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承擔有意見的,未提起上訴的其他當事人均為被上訴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可以不**審理。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沒有上訴的一審當事人如何在上訴狀中列明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應該是必要共同訴訟吧。

在必要共同訴訟中,沒有上訴的一審當事人的地位要根據上訴人的訴訟請求確定:

(1)該上訴是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2)該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3)該上訴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以及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承擔有意見的,未提出上訴的其他當事人均為被上訴人。

必要共同訴訟就是指人多的一方或雙方的所有人都得出庭或委託**人,否則暗自就查不清。

你如果說的是普通共同訴訟或者是非共同訴訟,沒有上訴的一方就是

被上訴人。

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請繼續發帖!

12樓:小卡律師

如果和上訴沒有利害關係的一審當事人,在上訴狀中,通常是寫原審原告或者原審被告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上訴的一方就是被上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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