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稅收徵管改革

2021-03-03 21:22:31 字數 4409 閱讀 2185

1樓:匿名使用者

(1)完善稅收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

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汙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徵收範圍。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範管理。稅收優惠政策統一由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國稅、地稅徵管體制。

(2)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事權和支出責任,國防、外交、****、關係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等作為**事權;部分社會保障、跨區域重大專案建設維護等作為**和地方共同事權,逐步理順事權關係;區域性公共服務作為地方事權。**和地方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

**可通過安排轉移支付將部分事權支出責任委託地方承擔。對於跨區域且對其他地區影響較大的公共服務,**通過轉移支付承擔一部分地方事權支出責任。

保持現有**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和地方收入劃分。

綜合實際談談自己如何做好深化稅收徵管改革工作

2樓:匿名使用者

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關係的一點思考

2023年,省局推出了「兩個辦法一個清單一個平臺」,積極探索推進稅收現代化的方向和路徑。從傳統的治稅觀念轉變為服務、法治和效率的觀念;從單純的管理型向服務和管理並重轉變,通過優化服務,幫助納稅人提高稅法遵從度。面對新的徵管形勢,如何正確處理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關係應引起我們基層稅務人員的高度重視,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努力實踐。

一、對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的概念理解。

依法治稅是指依照法律治理稅收,表現為稅務部門依法治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兩個方面。具體來說依法治稅要求稅務行政執法機關和納稅人都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稅收事務。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通過多種方式,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正確及時地履行納稅義務,滿足納稅人的合理期望,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項綜合性稅收工作。

依法治稅與納稅服務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稅務機關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是對納稅人的最根本服務。同時,納稅服務工作的開展也必須依法進行,努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徵納關係,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促進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更好實現依法治稅的工作目標。

二、當前對稅收執法和納稅服務存在的幾種模糊認識和行為表現。

(一)注重稅務處罰而忽視服務

由於長期受舊的思維模式的影響,在稅收執法中仍然存在對納稅人實行「有錯推定」的現象,對納稅人的「敵視」性大於服務性。少數稅務人員在「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的關係上還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在實際工作中沒有把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或者說就認為他們是對立的。稅務機關應強調徵納雙方的平等性,在徵納關係上要由強勢徵稅向徵納平等轉變;在執法角色上實現從「執法+管理」的強勢角色向「平等+服務」的平等角色轉變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從而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和納稅意識。

(二)片面理解納稅服務內涵,弱化執法力度

隨著服務型**理念的建立和納稅服務工作地位的不斷提升,也出現了一些片面理解服務的科學內涵、忽視稅務機關管理職能和弱化執法力度的現象。一些稅務人員對納稅人提出的要求,缺少用法治觀念思考問題,強調優化服務而淡化了對納稅人的管理,忽視了執法的嚴肅性,客觀上造成了管理偏鬆、執法不嚴的現象,以至在稅收管理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漏洞。如部分稅收管理員為追求「六率」指標,除按規定提醒納稅人申報外,會對一部分通知不到或通知到仍不申報的納稅人為其作零申報或虛假的申報,這種「為納稅人服務」其實是軟化了稅收執法的剛性,同樣其他徵管指標也存在相同或類似的問題,如此的長期下去就會形成惡性的納稅服務迴圈,造成執法的缺信度或是虛擬執法。

(三)稅收執法與管理服務上存在錯位

在具體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工作中,一件涉稅事項往往既會涉及到稅收執法又會涉及到納稅服務,由於對執法與服務兩種行為的含義理解不清,把本屬於執法範疇的工作運用服務手段處理,或者把本屬於服務範疇的事情采取法律手段來對待,造成職責與職權履行過程中的串位現象。長期對納稅人實行的「保姆式」管理,把許多納稅人自身的事務大包大攬在手,以「管理」代替服務。正由於不放心、不放手,許多辦稅事務可以簡化的不能簡化,許多職權可以下放的卻不能層層下放,要求納稅人辦理申請審批的事務多,審批的環節和手續多,大大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

有的幹部講服務就不講原則,在工作中將執法和服務對立起來,導致執法錯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現象時有發生,削弱了依法治稅的剛性。有的稅務人員片面理解納稅服務的內涵,生怕納稅人投訴,當納稅人有不符合辦稅手續、申報不實或遲申報等違章行為時,不敢堅持原則,不是稽核不嚴,就是處罰不力,從而放棄了嚴格執法。從某種意義上說,依法治稅就是最大的服務。

三、如何正確處理執法與服務的關係

(一)充分履行行政職責,增強服務意識,做到權利和義務對等。稅務機關要克服以往的思維方式和運作模式,積極探索建立「始於納稅人需求、終於納稅人滿意」的稅收服務體系,以滿足社會對稅務工作職能轉變的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大力提倡公正執法,牢固樹立正確執法就是最好服務的思想,真正實現三個轉變,即:

由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轉變,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由形象性服務向實效性服務轉變,建立起良性互動的稅收徵納關係。

(二)實現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結合。公正執法,優質服務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任何權利、義務失去監督將會走樣。

稅務執法人員是否真正履行執法責任,執法行為是否合法規範,應通過稅收行政行為執法監督做出公平、公正、公開的評價,進而推動稅收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稅的程序。要建立健全稅收執法監督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通過內外監督來發現稅收徵管存在的問題和監督稅務幹部的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等行為。

(三)突出保護合法權益與打擊違法同步。稅法面前人人平等,打擊違法就是保護守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稅務機關要積極構築誠信、和諧、協調、互動的徵納關係。

根據納稅人不同信用等級,在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務檢查、涉稅審批等方面,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個性服務,如對a級納稅人在管理中應以程式性的服務為主,並給予一定的優惠和榮譽,落實兩年免查,使納稅主體從忠誠性遵從稅法中得到"實惠",從而促使其保持較高的納稅遵從度,強化其示範效應,帶動廣大納稅人轉變對稅收管理的態度,努力提高納稅信譽等級,從而共同構築依法誠信納稅的良好稅收環境。同時要加大涉稅違法行為的**力度。對查處有問題的案件通過報刊、電視、電臺、公告欄等形式公開進行**,一方面直接教育違法分子,藉助社會**和道德理念促其遵守法律。

另一方面對有違法行為的納稅人起到威懾、警示、前車之鑑的作用,使廣大納稅人能夠自覺營造、維護良好的稅收環境。

(四)保障公正執法和納稅服務工作全面協調推進。一是讓納稅人充分享有知情權。對納稅人表示尊重的舉措應該貫穿於稅收徵管的全過程,如搞好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把新的稅收政策和繳納的具體方法,要在第一時間送達納稅人,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做到依法減免,不打折扣;二是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探索形式多樣的公開形式,向納稅人定期通報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式和操作過程,積極**徵納互動管理模式,如請納稅人蔘與定額評定標準制定、繳納方法的確定等,引導納稅人蔘與,自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通過為納稅人提供一個受尊重的環境而感化納稅人的心境,從而樹立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以納稅人為本的良好形象。三是積極探索納稅評估、稅收專業化管理等新型徵管服務模式,規範納稅資料報送內容,杜絕重複,加強納稅人服務需求徵詢、處理、反饋等長效機制的建立,使納稅服務工作始終堅持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四是把公正執法、優化服務與現代化資訊手段相結合,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徵管工作流程。

通過徵管改革、行政管理改革,對稅收業務和工作流程進行重組和優化,建立一套完整的、以資訊科技為依託的,適合於專業化管理、便於操作的崗責體系,減少不必要的業務管理環節,實現資訊化對稅收執法和徵納稅收服務規範和服務質量的自動監控和自動考核。

(五)提升徵納雙方素質。一方面,要提升稅務幹部的綜合素質。無論是稅收執法還是納稅服務,關鍵要看稅務工作者的素質。

因此,稅務機關應從加強自身學習入手,使每一位稅務幹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綜合執法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準確無誤地將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到位,從而為納稅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規的宣傳、輔導、培訓諮詢等系列服務。另一方面,稅務部門要加強稅法宣傳與稅收政策輔導,逐步提高廣大納稅人依法照章納稅的自覺性和處理涉稅事宜的整體技能。

(六)探索執法與服務的新途徑。隨著經濟發展和納稅人素質的不斷提高,要求稅務機關的執法水平和服務的手段和內容要不斷的創新,才能很好地解決這對矛盾。一要加強禮貌服務,這是一切稅收服務的起點和基礎,也是稅務人員道德水準和個人修養的表現。

二要嚴格執法,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對某一納稅人的特殊寬容,就是對其他納稅人利益的損害,也是對公平競爭環境的直接破壞。三要加強政策諮詢服務,加強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教育和培訓,尤其把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告知納稅人,在普遍的基礎上提供個性化服務,對重點企業可以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服務。

四要提高徵管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一窗式」辦稅,簡化程式和手續,降低納稅成本。五要鼓勵基層稅務機關在納稅服務上大膽創新,納稅服務不能僅僅理解為推出幾項便民措施,還必須從根本上「頂層設計」簡化辦稅辦事程式,創新稅收徵管服務手段,優化稅收徵管制度,改革創新稅收工作體制和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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