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意義上老師和學生是什麼關係

2021-03-04 04:12:35 字數 1581 閱讀 5213

1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定義務上的監護人關係

也就是《短暫監護人》

2樓:孫晉華律師

無法律意義上的關係。

3樓:

沒有法律關係,學生把錢給學校

老師與學生的法律關係是怎樣的啊?

4樓:匿名使用者

老師享有管復理學生遲到早退、上制課點名bai,提問、 考試打分等du等權利zhi

,負有準時上課、dao

批改作業、回答學生提問等等義務,學生享有上課、提問等權利,負有在老師職能範圍內接受管理的義務,老師和學生的法律關係本質上是一種契約關係,而且是一種雙邊法律關係,從尊師重教的角度看,也是一種縱向法律關係,學生要受老師管理

5樓:李建成律師

應該是隻有教育和適當的監護管理的關係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發生事故就不存在法律關係,只能說學校和學生有什麼法律關係?老師和學校是什麼法律關係?

法律意義上的固定住所指的是什麼

7樓:趙宇飛zyf初心

法律意義上的合法固定住所範圍:

1、擁有《產權證》的自有住房;

2、具有契稅完稅證明的已購自有商品房;

3、**房管部門直管的租賃房、**廉租房;

4、單位分配租住的公房(憑:公房的《產權證》、與單位簽訂的租房協議、房租收據、社群民警調查報告);

5、設有集體戶的就業單位提供的固定住所;

注:上述合法固定住所每人必須達到6平方米以上。

6、父母及直系親屬的房子也應屬於合法固定住所。

8樓:

呵呵,法律意義上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或居民按規定以租賃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權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單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單位擁有產權的住房。租住私房不能算有合法固定住所。一般意義上是有一套用於長期個人或者夫妻家庭居住的。

現在法律是不是規定老師和學生不能發生關係

9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的。看當事人的年齡,看是自願還是非自願

男女雙方滿14週歲的,雙方自願的不構成犯罪,但老師有違師德。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這麼規定,是廣電總局規定的,非官方文學作品,包括電影和**等載體中,老內師不能和學生髮容生關係,不能做壞事,必須是偉光正的....

但是臨時工可以幹壞事,培訓機構的老師也可以....

所以起點反腐文全部下架了.....反腐遊戲也是禁止的.....

教育法律關係的客體具體指什麼呢?比如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係中 主體和客體各是什麼?謝謝

11樓:彷徨憶滴雨

第一個問題:教育法律抄關係是個抽象的概念bai,客體是教育行du政主管部門,如教zhi委、教育局等;還有教育機構,如dao學校、培訓機構等;再者就是教育受眾,比如學生等。

第二個問題:這個是個偽命題,抑或是本人才疏學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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