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喝農藥死亡後,屍體的體表特徵,是否有面板脫落現象

2021-03-04 04:00:44 字數 6512 閱讀 2971

1樓:匿名使用者

農藥(pesticide)的指用於消bai滅、控制危害農du作物的害蟲zhi、病菌、鼠類、雜dao草及其他有害動植物內和調節植物生長的藥物。

容按其用途可分為殺蟲劑、殺蟎劑、殺線蟲劑、殺軟體動物劑、殺鼠劑、除草劑、脫葉劑和植物生長調節劑等。農藥用途廣泛,其中以殺蟲劑品種最多,用量最大。我國目前殺蟲劑用量居前四位的為有機磷、有機氯、殺蟲脒及氨基甲酸酯類。

你要哪種中毒?

請求法醫專家回答:關於喝農藥死亡後的症狀 200

2樓:七曜七元

一般的農藥 應該都是有機磷殺蟲劑 是神經讀 都是先興奮後抑制的

口服的話 半小時就會有症狀產生 由於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的刺激與興奮 使交感神經節 橫紋肌 內臟平滑肌 腺體 汗腺等異常興奮 會有呼吸道分泌增多 大量流汗 嘔吐 支氣管痙攣 肌肉麻痺 腹瀉等症狀

外部特徵的話 會發現大量的唾液經潤 口鼻會有泡沫 衣服也會因汗而變潮溼 據你所說口中的「水」 如果是農藥的話 應該是黃色或棕色的油狀液體 如果不是 也有可能是呼氣道及口腔的分泌物 由於看不見 實在是不好回答

另外是瞳孔會縮小(你應該沒有看到吧) 屍體現場會有大蒜味 屍斑色深 屍體的僵硬度會很大 也有區域性痙攣的

其他內部特徵諸如器官出血點這種 都要解剖來看的

是不是自殺 也要看身體有沒有外傷或者窒息 要看解剖後也不光是看胃內是否有農藥的殘留 因為不排除是否死後被灌入的可能 而且還有**放入溶劑致死的案例(汗) 要在肝 腎 血液中都檢測 如果當時屍檢是自殺 那應該不會有錯

我只是愛好法醫學的mm 只能幫到這裡啦^_^

3樓:匿名使用者

口服的話 半小時就會有症狀產生 由於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的刺激與興奮 使交感神經節 橫紋肌 內臟平滑肌 腺體 汗腺等異常興奮 會有呼吸道分泌增多 大量流汗 嘔吐 支氣管痙攣 肌肉麻痺 腹瀉等症狀

外部特徵的話 會發現大量的唾液經潤 口鼻會有泡沫 衣服也會因汗而變潮溼 據你所說口中的「水」 如果是農藥的話 應該是黃色或棕色的油狀液體 如果不是 也有可能是呼氣道及口腔的分泌物 由於看不見 實在是不好回答

另外是瞳孔會縮小(你應該沒有看到吧) 屍體現場會有大蒜味 屍斑色深 屍體的僵硬度會很大 也有區域性痙攣的

其他內部特徵諸如器官出血點這種 都要解剖來看的

是不是自殺 也要看身體有沒有外傷或者窒息 要看解剖後也不光是看胃內是否有農藥的殘留 因為不排除是否死後被灌入的可能 而且還有**放入溶劑致死的案例(汗) 要在肝 腎 血液中都檢測 如果當時屍檢是自殺 那應該不會有錯

我只是愛好法醫學的mm 只能幫到這裡啦^_^

4樓:匿名使用者

農藥的種類很多,死亡症狀不是很類似,不過中國的農藥多半是有機磷型別的農藥,作用是抑制膽鹼脂酶,最後死於肌肉痙攣造成的窒息等。症狀倒是有角弓反張等肌肉強直的症狀,還有一個主要表現就是瞳孔縮小,呈針尖樣。

其他還有氟烷類農藥,主要是引起內出血。症狀不是很典型,一般不會急性致死。

至於肚子裡的水外流,如果死亡過程快,或死前有進食,胃內容物還沒到腸道,也可以吐出來,不能作為依據。

最後,二樓的說法也是有可能的,不一定是農藥,在中國,吃鼠藥的也不少,常見的砒霜中毒就是吃了鼠藥。

總之,lz的問題缺乏決定性的事實證據,無法判定。

5樓:吉祥母

這位朋友,如果是劇毒農藥,死亡時間會很快的!這個只有專業的法醫才能說清楚!不過,喝農藥的人如果搶救過來,他們以後自殺,就不會喝藥,喝藥是最痛苦的!

6樓:冷落清

但凡農藥中毒後根據中毒程度輕重,或多或少都會出現噁心、嘔吐、胃疼,以後就胸悶。嚴重的會出現痛苦的痙攣,死亡。。。這不一定是農藥,可是其它毒藥。。

你看到的應該不是第一現場,身體平整是有人整理後的,眼睛睜開可能是死者臨死前腦神經處於高度刺激中,思想強烈掙扎導致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過於嚴肅

我要和柯南討論以後再做回答

8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不是第一個到達現場的~ 都過了20個小時後的~

而且你描述的也太融通~

我們要判斷的話, 太難了~

9樓:匿名使用者

100分100是他殺!!農村的農藥喝完死了身體都是青色!!而且會大量嘔吐!!

是我親眼所見!!!

10樓:匿名使用者

農藥不同,症狀不同,一般都會有喉嚨有燒灼

11樓:

1、農藥分類,其中毒症狀各有不同;屍體是不是原位,還是有人發現移動過。

2、所有你說的都是現象,沒有客觀的證據。

3、非正常死亡應有相關鑑定。

被毒死的人屍體一般有什麼特點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嘴脣會變色,比如過於紅豔或是青白、黑紫,指甲可能發黑或發青,臉色一般不好看。被毒死的人大都是承受了很大的痛苦才死去的,所以面容可能會扭曲。還有就是吐的血的顏色有可能會發黑。

另外,不要相信什麼銀針驗毒,銀針只能驗出砒霜的毒,而且有些食物中也含有硫,銀針遇上也會發黑的.....所以說千萬不要信什麼銀針驗毒,那玩意特別迷惑人。不過,不排除一些現代研發出的特別強大的毒藥,是很有可能看不出來的,只能用專業的儀器才能驗出來

13樓:匿名使用者

嘴脣,指甲發黑,口吐白沫或血,還有的毒藥會有氣味,身體有腐蝕味道,解剖後內臟,骨頭都有黑色。

14樓:美麗的洛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中毒屍體檢驗規範 ga/t 167—1997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997-05-15批准  1997-07-01實施

說明本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由同濟醫科大學法醫學系起草。

本標準起草人:黃光照。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中毒屍體檢驗的內容、步驟、方法及注意事項。

本標準適用於各級公、檢、法、司及院校系統進行法醫解剖。

2 總則

本標準的制定是為了使中毒屍體檢驗有一個統一的方法及步驟,為今後的複核及國際交流奠定基礎。

3 中毒屍體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3.1 充分做好準備工作有助於屍檢步驟和毒物化驗檢材採取方案的選擇和制定。

3.2 解剖臺預先沖洗乾淨,所用器械、手套等預先洗淨、晾乾,不得沾染各種消毒藥液或其他化學藥品。

3.3 準備收集檢材的容器,抽吸血、尿的注射器等均應預先洗淨、晾乾。以玻璃容器最好,***的塑料袋也可用。玻璃瓶口不要用橡皮塞,因其可溶於某些毒物(如氯仿、酚)。

3.4 準備毒物化驗箱,某些簡易快速的毒物化驗方法在屍體解剖臺旁即可應用,如普魯士藍試驗測氰根、間苯二酚氫氧化鈉試驗測敵敵畏和敵百蟲、銅片試驗測砷和汞及煮沸試驗測一氧化碳血紅蛋白等,有助於迅速獲得屍檢診斷。

4 屍表檢驗

4.1 檢查衣服上有無特殊氣味,有無流涎、嘔吐物或排洩物汙染,有無藥物流注或腐蝕的痕跡;翻查口袋內有無藥物殘渣,有無遺書或與案情有關的文字材料。

4.2 注意屍斑的顏色,如一氧化碳中毒呈櫻紅色;部分氰化物中毒呈鮮紅色;亞硝酸鹽中毒呈青褐色。

4.3 痙攣性藥物中毒者屍僵甚強,部分有機磷農藥中毒屍體可見腓腸肌、肱二頭肌和腹直肌等顯著攣縮。

4.4 觀察瞳孔大小,如多數有機磷中毒屍體有縮瞳現象(直徑在3mm以下);鞏膜有無黃疸,口腔粘膜和口周圍**有無流注腐蝕;牙齦有無鉛線或汞線;其他體表部位有無化學燒傷。

4.5 全身**有無新的注射痕跡(排除急救注射);有無陳舊的注射疤痕,甚至引起血管硬化或皮下硬結;肢體**有無毒蛇咬傷牙痕。

4.6 在女性屍體注意檢查明道內有無毒物,外**和**粘膜有無腐蝕壞死。

5 屍體解剖

5.1 解剖中毒屍體,在尚未收集供毒物分析用檢材以前,一律不得用水沖洗。

5.2 對疑為中毒致死的屍體,應按常規全面系統地進行法醫解剖。

5.3 因法醫工作中所見中毒多數通過胃腸途徑,應由主持屍檢者親自檢查消化系統。

5.3.1 先觀察食管粘膜有無腐蝕、壞死。

5.3.2 剪開胃時注意有無特殊氣味、胃內容物的性狀及胃粘膜的變化。

5. 3.3 如經洗胃或中毒時間較長的案例,須注意檢查十二指腸、空腸及其內容物。

5.3.4 某些毒物(如無機汞化合物)可經結腸排洩,須注意檢查結腸病變。

5.4 其他屍檢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與一般法醫屍檢操作相同。

6 毒物化驗檢材的採取、儲存和送驗

6.1 檢材的採取

6.1.1 疑為中毒的屍體因故不能進行屍體解剖時,可從左側第四或第五助間隙,針頭向背側、略向右下方刺入,從心腔內抽吸血液;並在恥骨上從膀胱內抽吸尿液。

6.1.2 血液

6.1.2.1 一般從心腔內抽吸血液50~100ml。

6.1.2.2 如屍檢時間較遲,應取周圍血(如鎖骨下靜脈、頸靜脈、股靜脈等)。可用注射器抽吸,也可在取出胸、腹腔臟器後擠壓大腿或上臂內側,於股靜脈或鎖骨下靜脈斷端用大號試管盛接血液。

6.1.2.3 在任何情況不應從體腔取已被稀釋和汙染的血液。

6.1.2.4 供光譜檢查的血液,應注入10~15ml的玻璃瓶(管)內,直裝至瓶口並用瓶塞塞緊,以免瓶中殘留空氣。

6.1.2.5 應取10ml血液,可加入氟化鈉,用量為加至含1%(w/w);因其能抑制細菌生長,可用於血液酒精含量測定。

6.1.2.6 因氰化物是揮發性毒物,放置較長時間後可使血中含量下降,故應儘快送實驗室化驗。

6.1.2. 7 顱腦損傷引起硬膜外或硬膜下血腫者,應取血塊(液)做酒精含量測定,可反映損傷當時的血液酒精濃度。

6. 1. 3 尿液

尿應全部收集。如膀胱空虛,則保留全部膀胱,即使僅存1滴尿液,也可用於微量測定;也可取膀胱沖洗液作毒物化驗。

6.1.4 膽汁

應全部保留。解剖時從肝完整剔出後,單獨放一容器內;也可將肝的髒面置於切臟器臺一側邊緣,剖開膽囊,使膽汁流入在其下方盛接的玻璃瓶(或試管)內。

6.1.5 胃及胃內容物的檢驗

6.1.5.1 結紮胃的兩端,取出後放在潔淨的搪瓷盤內,沿胃大彎側剪開胃壁。

6.1. 5.2 操作過程中要防止胃內容物流失。

6.1.5.3 如從中發現殘餘藥片、膠囊、顆粒、晶體、油滴或有毒植物的根、莖、葉、種子等,即分別揀出並單獨儲存。

6. 1.5.4 將胃內容物小心倒入帶瓶塞的廣口瓶中,記錄總體積,稱重。

6.1. 6 腸及腸內容物

將腸管分段結紮取出後分別取其內容物裝瓶送驗,因從腸段內毒物分佈情況有助於估計服毒時間。

6.1.7 肝

應取500g肝,用作測定肝組織中毒物的致死濃度。

6.1.8 腎

能化驗多種毒物,特別是金屬毒和磺胺類等,應取一側腎。

6.1.9 腦

腦組織含豐富的類脂質,故對脂溶性毒物是良好檢材,應取500g。由於玻璃體解剖部位的特點,較少受屍體腐敗或汙染的影響,可用注射器從眼球前外側穿刺緩慢抽吸(每側約可抽吸2ml)。

6.1.11 其他檢材採取

6.1.11.1 如疑為砷或鉈等慢性中毒,應採集頭髮和指甲。

6.1.11. 2 頭髮應連同毛根拔下,不要剪取;拔下後襬順,束好,便於分清毛根和毛尖。

6.1.11.3 指甲也應完整拔下,所需量約5~10g。

6. 1.11.4 如疑為慢性鉛中毒宜取骨骼,一般取股骨中段,量為200g。

6.1.11.5 對吸入毒氣或揮發性溶劑中毒者,應留一側肺為檢材。

6.1.11.6 如屍體高度腐敗、不能採血、內臟已液化消溶時,可取骨路肌(腰大肌或大腿肌肉)約200g作為檢材。

6.1.12 如疑為毒物通過注射途徑進入機體,應將注射處**洗淨,然後切取針孔周圍軟組織約7~8cm3,並切取肢體對側的軟組織作為對照檢材。

6.1.13 疑為毒物經**進入機體者,應取**和子宮為檢材。

上述各項需收集檢材的量,由於毒物分析方法的進展、檢測靈敏度的提高,可根據送檢實驗室的條件酌情減少。

6.2 檢材的儲存

6.2. 1 各種檢材應分裝於各容器內,及時冰凍冷藏。

6.2.2 不宜加防腐劑,必要時加乙醇(化學純),送檢時並附一瓶所用乙醇樣品作對照。

6.2. 3 不宜用****液作防腐劑,但已經****液固定過的組織,仍能提取幾種毒物,如金屬毒、巴比妥類、安眠酮、導眠能、氯喹、菸鹼及亞硝酸鹽等。需取所用****液作為對照樣品送驗。

6.3 檢材的送驗

6.3.1 檢材要嚴密封籤,註明死者姓名、檢材名稱、收集日期,經手人簽字或蓋章。

6. 3.2 隨同檢材另附一份材料,說明案情、中毒症狀、屍檢所見及化驗目的(提出建議重點化驗哪一種或哪幾種毒物或僅要求排除常見毒物中毒)。

6.3.3 及時送法醫毒物分析實驗室檢驗。

6.4 疑為中毒案例的屍體挖掘

6.4.1 有些案例往往在屍體埋葬一段時間後才提出中毒的懷疑,在估計有可能檢出某種毒物或排除某些毒物的前提下,屍體挖掘應儘早進行。

6.4.2 屍體挖掘前應仔細分析懷疑的毒物的種類、屍體埋葬的季節、時間長短和環境條件對毒物的影響。

6.4.3 開棺前須設計好屍體挖掘和檢材採取的操作方案。開棺時應避免覆土落入棺內汙染屍體。

6.4.4 檢材採取一般應取胃及肝、腎或相當於該部位的腐爛肉泥,也可採取肌肉、毛髮、指甲、骨骼等檢材,分別裝瓶備驗。

6.4.5 需同時收集棺木旁的泥土、棺內衣物、液體等作對照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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